- 2021-10-20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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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来料检验控制程序
1.0 目的 规范对原材料、部件和半成品的监视和测量,确保未检验合格的产品不得投入使用。 2.0 范围 适用于进货物料、外发加工产品质量的监视和测量。 3.0 职责 3.1 品管部负责本程序的管理和实施。 3.2 采购部、仓储部、生产部负责产品的监视和测量中发现的不合格的隔离及处理。 4.0 工作程序 4.1 检验区域 4.1.1 足够的空间,合适的照明。 4.1.2 有检验平台。 4.1.3 有不良品存放区域并标识。 4.1.4 有文件和参考样板存放区。 4.2 检验人 4.2.1 品质检验员受良好的培训,经过考核,有良好的客户意识,经宜家确认。 4.3 检验工具 4.3.1 数码相机:用来拍摄不良相片。 4.3.2 条码扫描器:用来扫描产品中有条形码的牌子、电脑纹贴纸。 4.3.3 湿度计:用来测量产品的湿度。(含水率) 4.3.4 量具:卡尺、卷尺;用来测量产品的规格尺寸。 4.4.1 参考文件:物料验收标准、编织材料验收标准、半成品验收标准、图纸等。 4.4.2 样品:根据客人确认样板,复制确认物料样板,半成品样板,编织材料标本,并标识, 来料检验时参照使用。样品应保持更新,保存良好。 4.5 抽样标准 4.5.1 抽样计划按 AQL1.5 级执行。 4.6 进货检验 4.6.1 采购物料进厂后,仓管员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送货单,核对品名、规格、数量等项目 是否正确,并要求把物料放置在待检区或挂上待检牌(黄色标识卡)。 4.6.2 仓管员负责通知品管部对采购回来的物料进行检验和检测。 4.6.3 品管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按照相关的检验标准或样品进行有关的检验和检测,如有 需要时可委托外面的检测机构对进货原材料进行检测,品管部应保存相关的检验报告书,必 要时要求供应商提供产品检验合格证明文件。 4.6.4 进货检验完毕后,合格的品管员应在送货单上签名,填写《进料检验报告》。 4.6.5 经检验合格的原料用标识卡(绿色)标明合格状态、及时通知仓管人员办理入库手续。 4.6.6 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通知仓管人员把不合格品放于“不合格品区”或挂上标识卡(红 色),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4.6.7 外发加工检验:外发产品到厂后,经质检人员抽检,合格率高于 80%方可下货,低于 80%必须经过生产厂长或者公司高层同意才能下货。编织产品全检,其他产品抽检并填写 《进料检验报告》,确认合格的产品才能流到下工序,不合格则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 理。 4.6.8 紧急放行和让步接收 由于本公司的产品以手工为主,对不合格品的判定有一定的控制范围,在质检员判定为不合 格品时,如果因为要出货等实际原因,高层管理人员认为该产品质量可以接受的,在不良品 处理记录表上签名或者电话通知高层管理人员,批准后,在不良品处理记录表上记录说明, 可以允许紧急放行和让步接收。 4.7 抽检出现不合格品数量大于允收标准则采取全数检验,经全检出合格产品则按 4.6 办理, 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4.8 品管部应对检验报告及记录予以定期分类、整理、保存和清理,具体按《质量记录控制 程序》执行。 5.0 相关文件 5.1《黑坯检验标准》 5.2《编织检验标准》 5.3《物料检验标准》 5.4《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6.0 相关表格 6.1《进料验货报告》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