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出厂检验员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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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成品出厂检验员职责

文件编号 ‎ ‎ 职 责 第1.O版 ‎ 第 0 次修改 标题 成品出厂检验员职责 页 码 第1页 共1页 ‎1、 职责 ‎1.1 自觉遵守公司和本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服从分配。‎ ‎1.2 按检验标准、技术、质量协议及其他规范,对经检验包装入库后的产品进行交验,作出合格与否的结论,对其及时性、准确性负责。‎ ‎1.3 及时做好交验的原始记录,按时上报月度产品交收试验报告,对其及时性、准确性负责。‎ ‎1.4 对不合格批产品,按不合格管理程序把关,并及时反馈到质品部和有关生产单位,做到“三不放过”(不合格原因不明不放过;责任不清不放过;纠正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1.5 督促不合格批的返工和复检,履行重交检职责,但无权处理不合格批。‎ ‎1.6 正确使用、维护、保养检测工具,以其完好性、精度负责。‎ ‎1.7 完成部门交给的其他任务,对及时性及工作质量负责。‎ ‎1.8 学习和掌握本职业务技术,提高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水平。‎ ‎1.9 逐步使用计算机记录交收检验情况和打印图表,提高交检的规范性。‎ ‎1.10 做好产品状态标识。‎ ‎2、 职权 ‎2.1 有权监督生产单位工艺纪律、文明卫生的执行。‎ ‎2.2 对未经返工的不合格批和未按规定办理接收手续的有权拒检与拒签,并及时报告品质部。‎ ‎2.3 有权追回未验收的不合格产品,并及时报告品质部。‎ ‎2.4 有权越级反映有关质量问题,不受打击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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