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10-20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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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成品出厂检验员职责
文件编号 职 责 第1.O版 第 0 次修改 标题 成品出厂检验员职责 页 码 第1页 共1页 1、 职责 1.1 自觉遵守公司和本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服从分配。 1.2 按检验标准、技术、质量协议及其他规范,对经检验包装入库后的产品进行交验,作出合格与否的结论,对其及时性、准确性负责。 1.3 及时做好交验的原始记录,按时上报月度产品交收试验报告,对其及时性、准确性负责。 1.4 对不合格批产品,按不合格管理程序把关,并及时反馈到质品部和有关生产单位,做到“三不放过”(不合格原因不明不放过;责任不清不放过;纠正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1.5 督促不合格批的返工和复检,履行重交检职责,但无权处理不合格批。 1.6 正确使用、维护、保养检测工具,以其完好性、精度负责。 1.7 完成部门交给的其他任务,对及时性及工作质量负责。 1.8 学习和掌握本职业务技术,提高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水平。 1.9 逐步使用计算机记录交收检验情况和打印图表,提高交检的规范性。 1.10 做好产品状态标识。 2、 职权 2.1 有权监督生产单位工艺纪律、文明卫生的执行。 2.2 对未经返工的不合格批和未按规定办理接收手续的有权拒检与拒签,并及时报告品质部。 2.3 有权追回未验收的不合格产品,并及时报告品质部。 2.4 有权越级反映有关质量问题,不受打击报复。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