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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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会议制度

‎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总则 ‎1.根据《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港口法》等法律法规,为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安全会议制度。‎ ‎2.安全管理委员会 ‎2.1安委会会议为例会,每月三日上午召开,逢节假日或特殊情况可提前或顺延。‎ ‎2.2安委会成员由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副总经理、安全部经理、港务部经理、港务部副经理、工会委员、安监科科长、职工代表、调度室值班主任等相关部门负责任人员组成。‎ ‎2.3会议由安委会主任或常务副主任主持。会议主要议题是:总结上月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安全工作形势,讨论安全事故,对当月安全生产提出要求。‎ ‎2.4安全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科。安全部安监科撰写会议纪要,并负责安委会文件、纪要的发送、传签,负责检查安委会文件、纪要的执行情况。‎ ‎2.5会议地点为:办公楼1楼会议室 ‎3.各职能部门安全领导小组会议 ‎3.1各职能部门安全领导小组为每月例会,各部门根据部门情况确定会议日期,逢节假日或特殊情况可提前或顺延。‎ ‎3.2会议由各职能部门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组员等相关人员组成。‎ ‎3.3会议由职能部门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主持。会议主要议题是:总结上月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安全工作形势,讨论安全事故,对当月安全生产提出要求。‎ ‎3.4会议地点为:各职能部门办公室 ‎4、生产调度会 ‎4.1每天下午15:00召开生产调度会。‎ ‎4.2生产调度会由调度室、安监科、机械队、机修车间、付油队、电气室、各外包公司等队室组成。‎ ‎4.3生产调度会由港务部经理或调度室人员主持。‎ ‎4.4会议议题是:回顾上一昼夜的安全、生产情况,对下一昼夜生产情况进行安排,并强调安全作业注意事项。‎ ‎4.5会议地点: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5、工班会 ‎5.1港务部各室队和外包公司每天作业前,现场作业人员召开工班会。‎ ‎5.2会议议题是:传达生产调度会的关于安全和生产的内容,并进行生产安排。‎ ‎5.3会议由相关部门、队室负责人主持召开;会议地点为各部门、队室办公室。‎ ‎6、事故分析会 ‎6.1事故发生后,现场当事人第一时间用对讲机或电话(安监科监控室高频:10频道;电话:1 向安监科值班员和总调,电话 ;报告(为了争取时间,轮胎吊、门机司机可不下机查看,但原则上不得再继续作业,并保持现场,应直接在机上报告),确认事故发生当事人及车辆,保护好事故现场,避免逃逸:如有人员受伤,总调立即联系“120”进行伤员急救。‎ ‎6.2由安全部、港务部及其他涉及部门负责人组成事故处理小组。安全部经理担任事故处理小组组长。‎ ‎6.3事故处理小组组长收到事故报告及相关材料后3 个工作日内,及时主持召开会议,如认为调查材料不齐全,或事故原因没有分析清楚,可要求安监科重新补充调查。‎ ‎6.4事故处理小组会议由组长主持召开,讨论分析事故调查小组提交的材料,认定事故各方的责任、根据损失金额、确定索赔金额,提出处理意见。‎ ‎6.5事故处理小组根据事故的性质,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6.6会议结束后由事故处理小组完成会议纪要,整理好事故处理审批表及相关材料,由事故处理小组组长签阅后报公司领导审批。‎ 附则 ‎6.本规定由安全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7.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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