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_招聘入职离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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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_招聘入职离职管理制度

‎ ‎ ‎ ‎ 招聘、入职和离职的管理制度 ‎ 员工招聘管理制度 一、总则 人员招聘和录用是公司为了自身发展及时获取各类人才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招聘录用要补充有较高素质和能给公司带来价值的新员工。‎ 二、招聘需求 因员工变动,突发的人员需求;或因不可预料的业务、工作变化而急需的特殊技能人员;因公司发展壮大,而需扩大现有的人员规模及编制的。‎ 三、招聘政策 ‎(一)招聘工作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考用一致的原则,面试考核合格者方予试用,试用合格者才能聘用。‎ ‎(二)人员招聘规范化 人员招聘要经过招聘程序进行,对于聘用人员要签订劳动合同,与现有员工在薪酬、绩效考核、培训等方面同等对待。‎ ‎(三)招聘方式 人员招聘有内部招聘与外部招聘两种。‎ 内部招聘:内部优先征聘,使员工获得与个人职业发展一致的工作岗位。‎ 外部招聘:可通过广告、网站公布、中介推荐和同业推荐等形式从外部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需求 人事部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以及内外部人员供给情况制定公司人力资源规划和费用计划,报总经理审批。‎ ‎(二)招聘流程 1. 人事部根据用人部门需求,该职位的工作性质、等级以及部门人员编制计划等填写《岗位说明书》,制定招聘计划。‎ 2. 通过各种途径进行人员招聘,主要利用人才中介机构刊登发布招聘信息。‎ ‎ ‎ ‎ ‎ 1. 进行招聘及甄选工作 a) 采取一定形式收集应聘人资料。‎ b) 对人员资料进行挑选 2. 挑选合格者由人事助理通知应聘人员来公司面试并打印简历,由应聘人员填写《面试评审表》的基本信息后,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其进行第一次面试并填写《面试评审表》,考察应聘者的工作态度、求职动机、沟通能力、应变能力、综合能力以及专业知识后,在意见栏填写面试意见。‎ 3. 合格后由总经理进行二次面试,并在《面试评审表》填写综合意见。‎ 4. 人事部经理根据面试人员的整体情况核定薪酬待遇,并安排面试合格人员签署录取书(OFFER LETTER)或包含薪酬岗位描述的聘书。‎ 5. 人事部电话通知合格人员入职,并同时建立员工档案,档案内包括员工简历、面试评核表、录用通知单,试用期学习计划,以及相关个人证件资料等。‎ 6. 人事助理为新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填写《员工入职登记表》,收取(1)身份证,留存复印件(2)毕业证书 、学位证书 (3)离职证明,登记《员工报到手续表》后存档,并发放办公用品和柜子钥匙等。‎ 7. 人事部协调员工所在部门指派导师,制定对试用期学习及培训计划,并安排入职培训。试用期学习计划报人事部存档;‎ 8. ‎《员工档案》里装入对于应聘者综合条件尚可,但暂无合适岗位的人员;通知入职但没有报到的人员;可直接输入人才库,待有需要的岗位,及时提供人才。‎ 招聘流程图 ‎ ‎ ‎ ‎ 招聘渠道 网上招聘 委托猎头公司招聘 刊登媒体招聘广告 收集整理应聘人员资料 第一次面试 第二次面试 签署offer letter 并通知 并 通知入职 办理入职手续并建立档案 进行培训,安排导师、制定学习计划 新员工进入岗位 条件不合格不予录用;‎ 综合条件尚可,暂无合适岗位;通知入职但没有报到,可输入人才库为待需岗位提供人选 根据《岗位说明书》拟定招聘计划 ‎(三)试用 试用的目的在于补救甄选中的偏差。‎ ‎ ‎ ‎ ‎ 1. 试用员工需参加入职培训,有公司指派导师并安排试用期学习计划。‎ 2. 用人部门负责人有义务对新进人员进行上岗引导,管理其行为,承担其行为责任。‎ 3. 公司新进员工试用期为三个月。特殊人才经总经理批准后可免于或缩短试用期。‎ 4. 试用期满后,其直接主管导师应严格对照《岗位说明书》和《试用期学习计划》上详细列出考核意见,并明确以下事项后报人事部审核:‎ l 胜任现职,同意转正。‎ l 不能胜任,予以辞退。‎ l 无法判断,希望延长试用期(最多延长三个月,应详述原因)。‎ 5. 试用期间,新员工若有严重违规行为或能力明显不足的,试用部门应在《试用期学习计划评审表》上陈述事实与理由报人事部审核后予以辞退。‎ 6. 试用期满,员工要进行转正答辩并提交《转正述职答辩书》。 ‎ ‎(四)最终聘用 1. 新进人员试用期满并进行转正答辩并提交《转正述职答辩书》后,确认其胜任现职,则予正式聘用;如认为尚需延长试用期,则酌情延长;如确属不能胜任或有其违规行为,则予以辞退。‎ 2. 人事部代表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从正式聘用之日起,享受公司同类人员待遇。‎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 一、总则 为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维护正常的人才流动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员工离职的情况,分一下几类:‎ l 员工个人原因主动提出离职;‎ l 合同到期不再续用的离职;‎ l 由于员工过失被公司辞退的离职 ‎ ‎ ‎ ‎ 二、离职程序 ‎(一)员工离职须提前向其部门经理或者主管领导提出书面离职申请,试用期员工需提前7日,正式员工需提前30日,书面离职申请留存人事部备案。‎ ‎(二)部门经理或者应与离职员工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三)离职员工需填写离职审批表,报有关部门和主管领导签字。‎ ‎(四)员工离职申请获准后即可办理离职手续。公司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离职人员的工作。‎ ‎(五)在所有的离职手续办妥后,人事部通知财务部及相关人员办理停缴社会保险和减员。‎ ‎(六)根据离职人员的请求,公司可出具离职人员在公司的工作履历和绩效证明。‎ 三、离职谈话 ‎(一)员工离职时,该部门经理或者主管领导应与离职人员进行谈话;如有必要,可请其他人员协助。谈话内容包括:‎ l 审查文件、资料的所有权;‎ l 审查其了解公司秘密的程度;‎ l 审查其工作进度;‎ l 阐明公司和员工的权利及义务。‎ l 回答离职人员提出的问题;‎ l 征求离职人员对公司的评价及建议。‎ 填写《离职面谈记录》对离职谈话进行记录,经部门经理或者主管领导和离职人员共同签字后,公司及离职人员各留存一份。‎ 四、离职手续 ‎(一)离职人员应移交的工作及物品包括:‎ l 公司的文件资料、电脑磁片;‎ l 公司的办公用品;‎ l 收回离职人员的门禁卡、工作证、钥匙、名片等;‎ ‎ ‎ ‎ ‎ l 审查离职人员的福利状况;‎ l 公司的工作证、名片、钥匙;‎ l 公司分配使用的车辆、宿舍钥匙;‎ l 其它属于公司的财物。‎ ‎(二)清算财务部门的领借款手续。‎ ‎(三)转调人事关系、档案、保险关系等。‎ ‎(四)如离职人员不能亲自办理离职手续时,应将有关物品寄回公司,或请人代办。‎ 五、工资福利结算 ‎(一)办理完所有离职手续以协定截止的考勤日为正式离职日期。‎ ‎(二)离职人员结算款项:‎ 1. 结算工资;‎ 2. 应付未付的奖金;‎ 3. 公司拖欠离职人员的其他款项. ‎ 须扣除以下项目:‎ 1. 离职人员拖欠未付的公司借款、罚金;‎ 2. 离职人员还未与公司办理交接手续的赔偿金、抵押金;‎ 3. 公司为离职人员缴纳的培训费按规定应由离职人员承担的部分。‎ 如应扣除费用大于支付给离职人员的费用,则应在收回全部费用后才予办理离职手续。‎ 本规定由人事部负责修改和解释,报总经理批准后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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