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废弃物品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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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废弃物品管理规定

办公废弃物品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规定明确了办公废品的控制、处置方法。适用于公司机关日常办公废品的管理。项 目部、专业事业部及相关单位办公废品管理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HL/QEO-B/0 《管理手册》 国家环保局等(环发[1998]089 号)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3 术语 3.1 第一类办公废品:为指日常办公所产生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所列出的废物名 称或危害成分。如废电池,废硒鼓,废胶卷,废墨盒等; 3.2 第二类办公废品:为指无循环回用或综合利用价值的废弃物品。如报废计算机、打印 机、打印机墨盒、磁带、废笔芯等; 3.3 第三类办公废品:为可再生利用日常废品:指具有循环回用或综合利用价值的废弃物 品。如废报纸、废办公纸张、一次性纸杯等。 4 职责 4.1 总经理工作部(项目部综合办) 4.1.1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电池及其它日常消耗性的办公用品的发放及废电池的回收; 4.1.2 负责定期将回收的废电池移交至保洁队(该单位必须有处理废旧物资质证,双方签订 废旧物处理协议,做好处理记录,下同)。 4.1.3 负责计算机及其配件的发放、回收管理; 4.1.4 负责将报废的计算机及其配件进行统一处置; 4.1.5 负责将回收的废硒鼓、废墨盒定期移交至清洁队。 4.1.6 负责统一配置胶卷及感光材料; 4.1.7 负责将作废的胶卷、照片定期移交至清洁队。 4.2 安全监察部 4.2.1 负责日常的监督、检查工作; 4.3 各部室 4.3.1 负责将本部门产生的废品按分属第二、三类办公废物进行分类放置; 4.3.2 对电池、计算机及其配件、胶卷、磁带的采购一律不得自行进行。需用时,必须从主 管部门申请领用; 4.3.3 负责将本部门产生的属第一类的办公废物交至各主管部门回收。 5 实施 5.1 办公用品的领用 各部门在领用办公用品时应填写“办公用品领用申请计划单”; 5.2 办公用品的回收 5.2.1 属于第一类办公废物应统一交主管部门进行回收; 5.2.2 办公用品主管部室应按季度汇总“危险废物回收统计表”,并在年终结算出本年的回 收率,并记录在表中(见附表); 5.2.3 办公用品主管部门回收的物品应存放在临时的保管箱内。 5.3 办公废品的处置 5.3.1 由安全监察部督促清洁队按《垃圾清理方法》的规定进行处置; 5.3.2 各主管部门将回收的第一类办公废品定期移交至清洁队,并填写“危险废物移交单” (见附表)一式两份,一份交清洁队,一份自留; 5.3.3 属于二、三类办公废物分别进行分类放置。对第二类办公废物,由清洁队统一进行联 络,定期由废品收购站的人员进行收购。对第三类办公废物,由清洁队统一进行处置; 5.3.4 由清洁队汇总各主管部门报送的年终危险废物回收率记录,并计算出本年度公司危险 废物总回收率报安全环境管理,以作为管理评审的输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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