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员工入职培训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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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新员工入职培训管理办法

新员工入职与试用期管理办法 ‎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新入职员工的管理,使其尽快熟悉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工作职责,顺利度过试用期,达到岗位工作标准,便于公司吸引、留住、培育人才,为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人才支持,人力行政部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了《新员工入职与试用期管理办法》。该办法主要目的是 ‎1 、帮助新员工认识并认同公司的事业及企业文化,理解并接受公司的共同语言和行为 规范;‎ ‎2 、帮助新员工明确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快速掌握工作要领、工作程序和 工作方法,尽快进入岗位角色;‎ ‎3 、对新员工在试用期的表现进行跟踪和评估,为试用期的员工留用或辞退提供依据。‎ 二、适用范围:‎ ‎1 、公司新入职员工,并处于试用期的;‎ ‎2 、公司新调岗员工,并处于考察期的;‎ ‎3 、以前从公司离职,间隔一段时间后,又重新返回公司任职的员工。‎ 三、员工入职管理 ‎1 、到人力行政管理中心报到 接到入职通知,在约定时间到人力行政管理中心报到,按照入职流程完成以下工作:‎ ‎(1)提交个人资料 ‎(a)身份证原件;‎ ‎(b)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及其他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证的原件;‎ ‎(2)填写《入职申请表》、《试用期劳动用工协议》等,完善入职表单;‎ ‎(3)参加新员工入职培训;‎ 四、试用期的培训:‎ ‎1.培训方式 对新员工的入职培训分为两个部分:‎ ‎(1)由人力行政部组织的入职培训,主要是传达企业文化,介绍公司概况和 各项规章制度等;‎ ‎(2)由各部门定期组织的专业性培训。‎ 五、试用期限:‎ ‎1、所有新入职的员工,都要进行试用考察,通过试用,对员工的适岗能力和素质进行考核。‎ ‎2、员工的试用期,是指员工从通过入职培训考核之日起,至转为公司正式员工之日止,称为员工的试用期。‎ ‎3、员工的试用期限,根据岗位职级的不同而不同,具体规定为:‎ ‎(1)对于内聘职员,试用期一般为1个月,最长不超过3个月。(2)对于部门职员,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最长不超过4个月。(3)对于中高层管理人员,试用期一般为3-5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 六、提前转正:‎ ‎1 、在规定的试用期内,员工可以填写《提前转正申请表》,申请提前结束试用期。对于员工提出的提前转正申请,其上级领导和人事行政部需根据员工的具体工作表现,逐级严格审核,最后提报总经理审批。‎ ‎2 、为严格规范试用期,对于提前转正,人事行政部特作如下限定:‎ ‎(1)内聘员工试用期不得低于1个月;‎ ‎(2)部门职员试用期不得低于2个月;‎ ‎(3)中高层管理人员试用期不得低于3个月。‎ 七、新员工转正:‎ ‎1、新员工转正由员工自己申请,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经上级领导审核通过后,报人事行政部审核。‎ ‎2、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试用期的培训考核成绩,综合部门对员工在实际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对公司和岗位适应状况,以及员工是否遵守公司的制度和规范等表现,对新员工的转正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总经理审批。‎ ‎3、如有必要人事行政部将对新员工的转正薪资进行调整,与部门领导和员工沟通后,提交总经理审核。‎ ‎4、对于因各种原因没有通过转正审核的员工,可以根据情况,填写《新员工试用期延长申请表》,在原岗位继续试用,但最长不得超过规定期限,否则辞退。‎ 八、新员工的试用期考核;‎ ‎1 、员工在试用期内的考核,主要是考核员工在实际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以及与公司文化的融合和认同程度,依据的是岗位对员工的能力素质要求。‎ ‎2 、员工如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向上级领导、人事行政部逐级申诉,直至分管副总。对于特殊岗位的员工,如有必要,则实行特殊的考核方式,报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九、试用期待遇:‎ ‎1 、原则上,试用期员工的工资为转正后岗位工资的80%。对于重要、关键的岗位或者是中高层管理人员,试用期工资实行延期支付的方式,即确定试用期工资后,实际发放时不全额发放,而是只发放部分工资,差额部分待转正后逐月予以补足。具体由人事行政部与员工沟通确定后,报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2 、处于试用期内的员工,原则上不享受公司的节假福利。如有特殊情况,则特殊处理,由人事行政部报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十、试用期员工的辞退、辞职:‎ ‎1 、员工在试用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将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1)违反职业道德、有损公司形象和集体利益;‎ ‎(2)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 ‎(3)能力素质达不到岗位要求;‎ ‎(5)试用期考核不达标的。‎ ‎2 、试用期内员工提出辞职的,需提前3天填写《离职申请单》,交上级领导、人力资源部逐级审核通过后,办理离职手续。‎ ‎3 、没有通过公司试用期考核,被公司辞退的员工,工资中的差额部分,原则上不予以返还。‎ 十一、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行政管理中心。‎ 若公司现存相关管理制度与本办法有冲突,以本办法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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