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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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 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1 范围 为确保xx能源有限公司火电工程项目工程建设质量,加强对隐蔽工程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xx能源有限公司火电工程项目工程建设期间隐蔽工程的质量验收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 ISO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国家有关验收规范、设计标准、质量标准 建设单位与承包商(设计、施工、调试、设备、材料等承包商)签订的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 管理内容 隐蔽工程是指这部分工程将被下道工序所掩盖,所以在掩盖前应予以验收,使工程项目质量控制做到工序控制,将质量保证体系贯穿到每个操作工人的工序中,从工程建设内部层层把关,求得工程项目整体质量得到保证,使建设单位得到一个质量上可信任的工程项目。‎ ‎4 隐蔽工程验收主要范围(除由特殊要求者外)项目 ‎4.1 工程建设工序进行中间环节半成品的验收,如建筑工程中的钢筋工程,验收内容有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形状、焊接尺寸、接头位置、预埋件的数量和位置、以及材料代用情况。‎ ‎4.2 埋入地下的基础工程,验收内容有:地基开挖土质情况、标高尺寸、基础断面尺寸、桩基中桩的位置、数量、制作质量、入土深度、最后贯入度等。‎ ‎4.3 埋入结构或土中的防水工程,如屋面、地下室、下水结构的防水层、防水处理措施、防腐处理等的施工质量。‎ ‎4.4 工艺设备安装前的内部质量验收,如安装工程中设备解体检修记录,电气设备安装中变压器吊芯检查,设备在扣盖前或有关设备内部已完工程验收。‎ ‎4.5 埋入保温及设备、结构内部的焊接质量验收。‎ ‎5 隐蔽工程验收程序 在隐蔽工程施工完成后,首先由施工安装单位组织自检,并将自检结果按照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统一表式”填入相应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1 在隐蔽工程自检合格后,施工安装单位必须按照附表所示填写《隐蔽工程质量验收通知单》DJH-A-38(新版),提前48小时通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派有关人员参加验收。经各方共同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具体执行时,可能会出现下列情况,其处理原则如下:‎ ‎5.2 监理单位接收到施工安装单位发出的《隐蔽工程质量验收通知单》DJH-A-38(新版)后未按时派员到场检查,施工安装单位自行隐蔽,监理单位有权提出重新开挖解体检查,施工安装单位应按要求开挖解体,复查后,如果质量不合格,其检查费用和施工修改费由施工安装单位自行负责。‎ ‎5.3 施工安装单位未通知监理单位,或经检查发现问题后不按要求进行返工和处理时,监理单位有权通知施工安装单位停工,停工损失由施工安装单位自己负责。‎ ‎6 隐蔽工程验收参加人员:‎ ‎6.1 监理单位为分管的监理工程师;‎ ‎6.2 设计单位为该专业设计代表;‎ ‎6.3 施工安装单位为施工分项负责人、质检员和分管该项目技术负责人。‎ ‎7 隐蔽工程验收后的工作 ‎7.1 隐蔽工程经各方共同检查合格后,各有关人员应在“隐蔽工程质量检查记录表”签署验收意见,并作出评价及签证。‎ ‎7.2 隐蔽工程验收是单位工程验收的基础,隐蔽工程验收应与验评工作同时进行,以利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的验收。‎ ‎7.3 验收记录表各单位签署意见后,由施工安装单位一式四份,分别送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施工安装单位自存一份,由施工安装单位质检部门作为工程文件保存,工程竣工后一并移交建设单位。‎ ‎8 附件 隐蔽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程序图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隐蔽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程序图 工程项目隐蔽前 返修 不合格 施工单位自检、专检、初检合格 ‎ ‎ 抽检:‎ 检验试验资料 现场检查:‎ 建设单位专业人员 专业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有关人员 有关单位代表 ‎ ‎ 合 格 不合格 会签验收意见 进行下道施工工序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工程编号: 年 月 日 ‎ 单位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施工图号 设计变更编号 隐蔽日期 建设单位 施工安装单位 主 要 质 量 情 况 验 收 意 见 验 收 结 论 ‎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质检: 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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