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10-20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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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岗位职责
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岗位职责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和明确公司各级、各部门的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职责,切实落实安 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全面、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本着 “谁主管、谁 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特制定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职责。 第一条 各级行政正职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对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 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各级行政副职协助行政正职开展工作,是分管工作范围 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负领导 责任,向行政正职负责。 第二条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各部门人员,应在各自工作岗位上,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有关职业安全健康与 环境管理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章规定,落实各项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措 施,接受安全监督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 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各级、各部门的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职责 规范,适用于公司、项目部和专业事业部各级人员。 第二章 各级安委会职责 第四条 公司安委会职责 1.公司安委会负责综合管理本公司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承担企 业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的责任。 2.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与环境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制订 有关本企业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的目标、规定、制度、办法等,并监督检查 落实执行情况。 3.研究、分析公司安全状况,预测公司安全生产形势,并提出相应对策。 4.落实公司及各工程项目安全奖励专项基金,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5.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6.负责对公司主要领导安全职责和所属各单位安委会或领导小组职责的落 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总结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预测预控,制订决 策方案并督促实施。 8.总结对项目部、专业事业部安全管理的检查考核情况。 9.通报本公司各类伤亡事故情况和重伤以上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10.行使“安全一票否决权”,将中层领导岗位人员的安全工作业绩,列为 聘用、提升考核的重要内容及依据之一。 11.负责组织公司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及宣传教育工作。 第五条 项目部安委会职责 1.研究制订有关本项目部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目标计划、制度、办法 等,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研究汇总有关本项目部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公司审批后负责组织实施, 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 负责落实本项目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安全奖励专项基金,并监督检查执 行情况。 4.研究、分析和预测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形势,提出相应对策。 5.负责对本项目党、政、工主要领导安全职责和各专业安全文明施工领导 小组职责的贯彻落实进行监督检查。 6. 总结本单位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的检查考核情况,对重大事故隐患进 行评估。 7.通报本单位各类事故及其调查处理情况。 8.行使“安全一票否决权”,将员工的安全工作业绩,列为晋级、奖励、评 先评模考核的重要内容及依据之一。 9.负责组织本项目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及宣传教育工作。 第六条 专业事业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1.研究制订有关本专业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目标计划及制度、办法等, 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研究制订有关本专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公司审批后负责组织实施。 3.研究、分析和预测本专业安全文明施工形势,提出相应对策。 4.负责对本专业主要领导及班长以上人员安全职责的落实进行监督检查。 5.总结本专业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对较大事故隐患进行评估。 6.总结本专业及所属班组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的情况。 7.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对本专业发生的轻伤事故和严重未遂事故进 行调查分析,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8.行使“安全一票否决权”,将员工的安全工作业绩,列为晋级、奖励、评 先评模考核的重要内容及依据之一。 9.负责组织本专业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及宣传教育工作。 第三章 各级职能部门安全职责 第七条 公司安全监察部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 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协助公司领导组织和推动施工中的安全与环保工作。 2.负责制订公司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制度,经审定后监督执行。 3.负责制订公司年度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目标计划,经审定后组 织贯彻落实。 4.负责对本公司进行全面安全监督。监督各级人员、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 制的落实;监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安全、环保工作指示的贯彻执 行,及时反馈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向上级有关安全监督机构汇报本企业安全生 产与环境保护情况。 5.监督、检查项目部、专业事业部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和年度目标计 划执行情况。 6.负责汇总及参加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环保措施,督促项目部按 时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环保措施,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7.参加分承包商进入公司的安全资质审查工作。 8.负责施工机械设备和车辆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9.掌握使用安全奖励基金,对安全工作按规定实施奖罚,做到专款专用。 10.协助总工程师组织安全规程、规定的学习、考试及取证工作。 11.协助公司经理组织召开公司安全工作会议;负责组织召开安全管理网 络专业会议。 12.参加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和重大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的审查。 13.协助公司领导定期组织并参加安全大检查,督促有关单位、部门及时 解决存在的问题。 14.组织开展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宣传教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 安全竞赛活动。 15.负责组织安监人员的培训、考核和专业事业部(队)一级领导干部的 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16.参加人身重伤、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交通事故的调查 处理工作。监督“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负责各类事故的统计、分析和上 报工作。 17.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劳逸结合和女工特殊保护工作。 18.对本公司所属各部门、各单位的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进行监 督检查,实行归口管理。 19.深入施工现场,为各级施工人员提供安全咨询与服务,充分发挥安全监 督作用。 第八条 总经理工作部职责 1.负责有关环境与职业安全健康外来文件的及时传阅、转发、保管和归档。 2.负责公司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会议的会务和信息发布工作。 3.负责制定小车班的用车管理制度、定期保养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小 车班驾驶员学习贯彻公司环境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方面的相关文件及定期安全 学习,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与环境意识,合理安排驾驶员出车,确保行车安全, 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4.负责制定交通班车的管理制度,定期召开车长会议,研究和改进安全行 车监督和安全行车管理工作。对违章者严肃执行奖惩规定。负责与交通车管单位 的联系。 5.负责职责范围的办公用消耗性材料的管理,确保节能降耗、对环境影响 最小化。 6.负责消防器材的合理配置和维护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7.负责剧毒、易爆及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与监督。 8.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 规定。组织制订防火防爆安全责任制及管理实施细则。负责做好本单位和现场防 火防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9.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利用各种形式开展防火、防 爆宣传教育;负责组织专业消防人员和义务消防人员的培训;建立健全防火安全 网络;建立消防紧急联络体制。 10. 负责对爆破物资的采购、运输、储存、领退等工作进行安全监督、 检查。 11. 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存在的消防隐患负责督促整改。 12. 负责组织节日前后和定期的防火、防爆专业性安全检查,及时解决存在 的问题。 13. 组织参与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的调查分析,负责火灾事故的统计 报告工作。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安全职责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所需人员配备的制度,确保符合 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的需要。 2.深入现场调查了解工人劳动条件,负责解决劳动保护和员工保健中存在 的问题。按国家相关规定为员工提供本工种必备的各类劳保用品。 3.负责组织新入厂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凡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培 训并取得合格证者,不得分配上岗工作。 4.负责组织员工及新入厂人员的身体健康检查;负责组织涉及有毒有害作 业工种人员的职业病普查工作。 5.负责安排调换工种人员进行新岗位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及考试工作。 6.应将安全技术知识教育纳入全员技术培训计划,并在进行员工技术考核 时,同时进行安全技术考核。 7.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技术培训、考试、取证工作。 8.在员工晋级、评奖时,应把安全生产情况作为考评重要内容之一。 9.严格执行有关临时工安全管理的规定,在签订计划外用工合同时,应明 确有关安全条款的要求。 10.参加人身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伤亡人 员工伤保险待遇手续办理及抚恤和善后工作。 第十条 工程管理部安全职责 1.负责在组织、管理施工活动及进行生产调度的同时,把施工安全放在首 位,安排有关施工安全工作。 2.负责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同时,组织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措 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并在施工中组织贯彻落实。 3.负责现场总平面的规划、布置与管理。负责在生产调度会上检查、汇报 和安排文明施工工作。 4.参加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标准、规范、规程的制订和审查。 5.在推行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时,应组织制订安全操 作规程,并负责组织培训。 6.参加安全大检查,参加人身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7.在组织、管理施工的同时,必须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负责做好安全生 产、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工作。 8.在编制、安排施工计划及工程施工综合进度时,应根据工程施工和季节性施 工特点以及均衡循序作业的要求,安排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的平衡 配套工作。 9.负责现场文明施工的总体规划、总平面的布置与管理工作。 10.参加有关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的审查并负责组织实施。 11. 对公司的新建、扩建、改建及革新项目必须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工 业卫生标准的规定执行,做到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 12. 负责公司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体系的规划和实施,组织制定并不 断完善体系第一、第二层文件。 13. 对内部审核中出现的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不合格进行跟踪和验证。 14. 把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纳入对项目部、事业部的考核管理, 加强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方针目标管理责任考核。深入现场了解和听取各方 面对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促进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经营管理部职责 1.在进行施工计划、预算定额管理的同时,必须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负 责安排有关施工安全工作。 2.负责在编制年度经营计划时,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做到与经 营施工计划同时下达,同等考核。 3.工程项目完工未经公司安全监察部审核,不得结算。 4.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或外包工程项目时,必须有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 护的明确要求和奖罚规定,并经安全监察部审核同意后,方可签约。 5.在招用分承包商队伍时,必须会同安全监察部审查其安全资质。不合格 者,严禁录用。 6.对于录用的分承包商队伍(合格分承包商),应与其签定安全文明施工协 议,并预留承包合同价款的 5%或预留 5—20 万元作为安全文明施工的保证金, 待分包项目完工并经安全监察部门审核后予以结算。 7.在检查、总结施工计划完成情况时,同时检查、总结安全生产情况。 第十二条 资产物资部职责 1.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施工机械(机具)管理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 规定,负责做好施工机械(机具)用、管、修、租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编制施工机械(机具)安全操作规程;负责组织机械操作、安装、 维修、检验及管理等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考试及取证工作。 3.参与大、中型施工机械新装、拆装、改装安全施工措施的审查和作业过 程中的监督;组织施工机械的定期技术检验和性能试验;参加大、中型起重机械 的负荷试验工作。 4.负责施工机械(机具)选型购置、修理改造、报废处理过程中的审查、鉴 定工作。 5.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仓储物资及危险品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并负责制订具体实施细则。 6.负责安全生产所需物资、设备、材料、安全工器具、消防器具等的采购, 对所购物资符合有关安全、环保强制性标准和质量标准负责。 7.负责防台、防汛及事故应急物资储备运输,确保事故应急处理物资的供 应。 8.督促事业部(项目部)组织仓库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有关危险品保管的专 业安全知识;严格执行危险品发放、领用签字手续;负责做好剧毒、易燃、易爆 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9.督促项目部、事业部仓库管理人员严格执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做好物资 仓库的防火安全工作。 10.严把采购质量关,杜绝因产品质量而引发安全事故。 第十三条 财务管理部职责 1.确保劳动保护专项费用的开支。负责按已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劳 动保护用品购置计划的需求,及时提供资金。 2.按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并建立专户单独核算,确保专款 专用。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奖惩办法,负责建立安全奖励基金专项帐户,及时承付安全奖 励用款计划。 第十四条 车辆管理中心(班)职责 1.贯彻国家和上级有关交通安全法规、法令,负责组织制定本公司车辆安 全管理、交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接受公司安全监察部门的领导,做好交通安全 监督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本公司车辆安全管理网络,机动车辆、驾驶员安全行车公里 数、事故、保险及违章记分等统计台帐;建立机动车辆技术、管理和机动车驾驶 员个人档案。负责组织本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3.参加和组织召开车辆交通安全管理专业会议,总结推广交通安全管理先 进经验。 4.监督、检查本公司各单位车辆管理状况,监督车辆按期报废等工作。 5.组织本公司驾驶员、车辆的年度审验工作,协助各单位办理车辆二级维 护审验和各种规费的交纳工作。 6.负责本公司交通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送,参加本公司各单位发生的重 大、特大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及时掌握情况,提出处理、考核意见。 第十五条 项目部安全监察部职责 1.负责制订工程项目年度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目标计划,经审定后组织落 实。 2.汇总并参加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环保措施,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3.组织开展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协助总工程师组织安全工 作规程、环保规定的学习与考试。配合做好对项目部新入厂人员三级安全教育。 负责进行第一级安全教育。 4.负责制订落实上级有关规定的实施细则,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5.参加现场生产调度会,布置、检查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协调解决存在的 问题。 6.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业组织设计和单位工程、重大施工项目、危险性 作业以及特殊作业的安全生产措施,审查安全生产作业票,并监督措施的执行。 7.组织指导施工单位开展施工危险、危害因素和环境影响因素的辩识工作, 做好风险防范措施,并监督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8.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动态,监督、控制现场的安全文 明施工条件和员工的作业行为,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9.有权制止和处罚违章作业及违章指挥行为;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决定采取 安全措施或设施;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和环境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 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10.监督职业防护用品、用具的定期试验工作。审批职业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规定外的防护用品和特殊防护品计划。 11.负责职业安全健康防护设施和安全工器具计划的审查和汇编,监督职业 安全健康防护设施和安全工器具的设置、采购、定期试验、鉴定和正确使用。 12.负责组织制订防暑降温措施,并监督措施的执行。 13.负责组织安全网络活动,定期召开安全员工作例会。监督检查专业施工 队和有关部门的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指导班组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 14.负责制订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工作与经济挂钩的实施细则,统一掌握使 用安全与环境奖励基金,严肃查处事故和违章违纪行为。 15.贯彻落实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监督承发包项目有关安全文明施 工与经济挂钩办法的实施。 16.协助项目部领导召开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会议,组织职业安全健康 与环境大检查,对查出的不符合项按“三定”原则督促纠正。 17.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劳逸结合和女工特殊保护工作。 18.参加各类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事故的统计、分析和上报。 第四章 各级人员职责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长职责 1. 董事长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 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亲自批阅上 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并组织贯彻落实。 3.审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安全工作计划,按企业控制重伤和一般事故 的目标,层层落实,分级控制,确保年度安全目标的实现。 4.组织审定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督 促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5.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主管公司安全监督管理方面的 工作,按规定配备充足合格的安全监察人员,完善安全监察手段,支持安全监察 人员认真履行安全监察职责,主动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6.批准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和反事故措施计划,审定有关安全生产的 重要活动和重大措施,并保证所需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7.主持召开公司季度安全生产委员会,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安 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组织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8.组织开展定期的安全大检查活动,对自查和上级检查发现的问题,责成各 级行政领导落实有关部门或专人限期整改完成。 9.经常深入生产现场、班组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掌握生产一线实际情况,听 取员工对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 10.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到奖惩分明,审批安全生产奖惩办法,保证安全奖励 基金的提取和按规定进行奖励。 11.按照《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十七条公司总经理职责 1.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和本标准的执行以及 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健全与贯彻落实,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亲自批阅上 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并组织贯彻落实。 3.组织制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安全工作计划,按企业控制重伤和一般 事故的目标,层层落实,分级控制,确保年度安全目标的实现。 4.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并组织贯彻执行。 5.主持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正常开展工作,完善安全监察手段,主动 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6.审定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和反事故措施计划,审定有关安全生产的 重要活动和重大措施,并保证所需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7.参加或主持(董事长不在时)公司月度、季度安全生产分析会,掌握安全生 产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组织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8.协助董事长组织开展定期的安全大检查活动,对自查和上级检查发现的问 题,要落实到有关部门或专人,限期完成。 9.经常深入生产现场、班组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掌握生产线实际情况,听取 员工对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 10.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并保证安全奖励基金的提取和按规定进行 奖励。 11.按照《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十八条 公司安全总监职责 1、在公司总经理直接领导下,全权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督工作。 2、熟悉安全管理条例,掌握安全管理技术,;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 为主”的方针和文明施工、绿色环保的法规; 3、确定年度安全目标,制定年度安全计划,监督检查各部门审查施工技术 方案与审批情况; 4、督促有关部门组织员工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律 法规,提高员工的安全施工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5、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绿色环保的检查与竞赛活动,表扬奖励安 全生产、文明施工、绿色环保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6、监督检查对进入施工现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身体检查情况和对特殊工 种人员的验证工作; 7、监督公司安全资金的投入与使用情况; 8、组织安全检查和安全例会,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安全档案管好内业资料; 9、对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具有一票否决权。 第十九条 公司生产副总经理职责 1.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负 领导责任,向董事长和总经理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时阅处上 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结合分管的工作提出具体贯彻意见,并组织贯彻落实。 3.负责组织编制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安全工作计划,经审批后组织贯彻 实施。 4.领导技术监督和技术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 程,组织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组织修改, 补充完善。 5.负责分管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的作用, 经常听取安全监察人员的工作汇报,支持和指导安全监察人员履行安全监察职 责。 6.组织编制年度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和反事故措施计划,做到项目、 时间、负责人、费用落实,并负责督促实施。审查非标准运行方式、重大试验措 施和重大检修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 7.参加或主持(董事长、总经理不在时)公司月度、季度安全生产分析会,掌 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组织消除重大事故隐 患。 8.协助董事长具体组织定期的安全大检查活动,对自查和上级检查发现的问 题,包括重大隐患的治理工作,负责具体落实到部门或专人,限期完成。 9.负责组织岗位技术培训、安全规程考试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试、取 证工作,主持全公司的反事故演习。 10.经常深入生产现场、班组,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 总结安全生产经验,落实安全奖惩办法。每月至少参加一次生产部门或班组一级 的安全分析活动,进行一次生产现场夜间巡视。 11.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 理工作,及时掌握事故情况,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技术措施并督促落实。 第二十条 公司经营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经济师等)职责 1.公司经营副总经理及总经济师、总会计师应对其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 生产及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并督促分管部门认真履行其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安全 技术措施资金,建立安全奖励基金。 2.必须保障安全投入资金使用的及时性,做到专款专用。 3.组织做好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工伤抚恤工作。 4.支持安全监察部的工作,在安全管理上发挥联动互动作用。 5.参加安委会会议、安全工作会议。 第二十一条 公司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 以及上级有关规定。 2.对公司的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技术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3.参加安委会会议、安全工作会议。 4.组织编制并审核公司年度安全技术措施及环保措施计划。 5.组织安全工作规程和规定的学习、考试及取证工作。组织安全技术教育 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 6.组织编制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措施。负责确定公 司安全生产措施的编制模式和编制标准。组织编制各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措施 分类(重大、重要、一般)编制、审查、审批程序。负责审批程序中规定的重大 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措施,并对其针对性、适用性、有效性负责。 7.审批技术革新及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的安全生产措施。 8.组织施工安全设施的研制及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推行工作。 9.参加公司安全、环境大检查。组织对频发性事故原因的分析,解决施工 中存在的重大安全技术问题。 10.参加人身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 责事故的技术鉴定及技术性防范措施的审定。 第二十二条 公司安全监察部经理(副经理)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和上级有关规定,协助领导组织和推动施工中的安全与环保工作。 2.负责组织编制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制度及年度目标计划,经审定后 组织监督落实。 3.组织开展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全员进行安全 学习、考试。 4.协助领导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负责组织召开安全管理专业会议。 5.监督检查项目部、专业事业部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状况和现场安全 文明施工状况。 6.汇总、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环保措施,审核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7.参加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和重大施工项目安全措施的审查。 8.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协助解决施工中所发现的问题。 9.协助领导定期组织并参加安全大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发现的问 题。 10.负责组织专职安监人员培训、考核和取证工作。 11.制订安全奖惩办法并负责实施;对安全工作实行重奖重罚。 12.参加人身重伤、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交通事故的调查 处理工作。 13.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工作。 14.对公司所属各部门、各单位的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实行归口管理。 15.负责本部门的政治思想及业务工作,推进现代化和规范化管理。 第二十三条 安全监察部安全专工(主管)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 规定。 2.了解本公司系统施工的规律及特点,并能针对性的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3.协助部门领导编制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制度及年度目标计划和汇总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编制部门教育培训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4.参加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和重大施工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 5.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按规定配备安全防护用品及工器 具的正确使用。 6.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遇违 章有权制止和处罚,对严重威胁人身及设备安全的施工应立即先令停工,并立即 报相关领导处理。 7.对公司各级安监人员的工作加以督促和指导,帮助解决安全管理工作中 所遇到的问题。 8.参加人身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工作。 9.参加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10.负责体系落实过程的日常管理,参与体系全过程管理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 第二十四条 公司安全监察部主管体系安全专工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 级有关规定。 2.了解本公司系统施工的规律及特点,并能针对性的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3.协助部门领导编制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制度及年度目标计划和汇总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编制部门教育培训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4.负责部门内文件的收发登记,各类台帐、资料的分类、登录汇编及归档 管理。 5.负责职业安全与环境报表的统计、上报及下属单位各类报表的传递汇总 工作。 6.对公司各级安监人员的工作加以督促和指导,帮助解决安全管理工作中 所遇到的问题。 7.落实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的宣传教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竞赛 活动。 8.负责部内办公用品的配置、保管及其它对外工作业务联系。 9.负责体系落实过程的日常管理,参与体系全过程管理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 第二十五条 项目部经理职责 1.项目部经理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 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 规定,并负责组织制订贯彻实施办法。 3.主持本单位安全文明施工委员会的工作,直接主管本单位安全监察部门。 4.批阅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及时协 调解决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5.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确保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 工条件。 6.确保本单位安全奖励专用基金的建立和使用,贯彻实施安全生产与经济 挂钧的管理办法。 7.审定本单位安全文明施工目标计划。组织并主持召开项目部季度安委会, 及时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8.确保承发包合同中有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和奖罚措施,并严格按合同执 行。 9.组织并参加本项目的安全、环境检查。 10.按“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并主持人身重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参加人身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二十六条 项目部生产副经理职责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 和上级有关规定,领导和协调各职能部门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在本单位的生 产调度会上布置、安排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工作。 3.督促经营部门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与施工计划同时下达,同等考核,确 保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4.负责组织对跨专业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检查与落实。对 重大的危险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施工。 5.负责组织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的教育工作。 6.组织并参加安全、环境检查,组织实施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7.组织对频发性事故原因的分析,督促防范措施的落实。 8.负责组织实施并协调对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工作。在与分包单位签订发 包合同前,必须组织对其进行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的审查。 9.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 10.参加人身重伤、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工作。负责组织防范措施的贯彻执行。 第二十七条 项目部总工程师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 及上级有关规定。 2.对本单位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技术工作负领导责任。 3.组织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组织编制并审批环境保护措施。 5.负责组织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与考试工作。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教 育工作。 6.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措施。指导技术人 员按规定的模式和标准编制安全生产措施。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批重大施工项目的 安全生产措施;审批安全生产作业票;对重大的危险性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 督指导。 7.组织技术革新及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安全生产措施的编制、审核和报 批。 8.参加安全、环境检查,负责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 9.负责组织施工安全设施的研制及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推行工作。 10.参加人身重伤、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工作,提出技术性防范措施。 第二十八条 专业事业部经理(副经理)、专业施工队队长(副队长)职责 1.专业事业部经理(施工队队长)是本专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安 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主管施工副经理(副队长)对本专业的安全生产负直接 领导责任。 2.在计划、布置、检查施工时,把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贯穿到每个施 工环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施工。 3.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编制的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的规定和措施。负责组织 编制本专业的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4.负责组织对跨班组重要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进行检查、 落实并签证确认。对重要的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施工。 5.按时提出本专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经上级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确保本专业施工场所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6.指导本专业专职安全员的工作,充分支持安全监察部门和安全监察人员 履行职责。 7.负责对本专业员工进行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教育工作。认真组织与检 查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日和每日的站班会活动。 8.主持本专业事业部每月一次的安全情况分析会。组织每月一次的安全、 环境检查,负责安排解决存在的问题。严格遵守文明施工的规定,确保在本专业 事业部施工范围内做到文明施工。 9.认真执行安全文明施工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10.负责对分包单位的施工项目进行安全监督与指导。 11.组织并主持轻伤事故和记录事故中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对事 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第二十九条 专业事业部技术负责人(施工队技术负责人)职责 1.负责本专业的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技术工作。 2.组织并主持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与考试。组织并实施安全技术教 育工作。 3.负责编制专业施工组织设计中环境保护措施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 以及重要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措施。办理重要工程项目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报审并 亲自进行交底。 4.负责布置、检查、指导班组技术员按规定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 5.从技术方面指导和支持本专业专职安全员的工作。 6.组织编制本专业技术革新和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的安全生产措施。 7.组织本专业安全设施的研制和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推行工作。 8.负责对分包单位施工项目进行安全生产技术上的监督与指导。 9.参加本专业的安全生产检查,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 10.参加轻伤事故和记录事故中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性防 范措施。 第三十条 项目部安全监察部主任(副主任、主管)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政策、法规、法令、规程、规范。 2.组建项目部的安全监察网络,并组织开展工作。 3.协助领导组织制订项目部年度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目标、计划。 负责对审核后的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进行落实考核,并提出奖惩意见。 4.组织汇总和编制年度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年度目标计划、技术措施 计划、教育培训计划。 5.协助领导组织对项目部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价,解决施工中遇到的 重大安全技术问题。 6.协助领导组织并参加各种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做好人身 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7.制订专职安全监察人员的培训需求计划,组织对安全监察人员进行考核, 定期开展安全监督网络活动。 8. 协助项目部领导组织召开项目部每季安委会和月度安全分析会,并做好相 应记录。 第三十一条 项目部专职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人员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 规定。 2.了解本工程项目施工的规律及特点,并能针对性的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3.参加本工程重大施工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交底并加强过程控制。 4.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按规定配备安全防护用品及监督 工器具的正确使用。 5.掌握工程进度,督促做好安全防护设施与施工同步,对各主要施工阶段 的易发事故进行预测,预控。 6.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遇违章有权制止和处罚;对严重威胁人身及设备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工, 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7.对专业施工队安监人员的工作加以督促和指导,帮助解决安全管理工作 中所遇到的问题。 8.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以及事故的上报,协助事故单位提 出预防措施并督促按期完成。 9.参加安全、环境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负责落实整改。 第三十二条 专业事业部(施工队)专职安监员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环境工作 的要求,履行职责,做好本专业的安全、环境管理工作。 2.协助专业领导组织编制本专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工作计划、安全 教育培训计划。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管理台帐。按公司(项目部)相关要求报送各 类安全报表。 3.参加本专业安全会议和生产调度会,协助领导布置、检查、总结安全工 作,并做好会议记录。 4.参加安全监察部门组织的安全网络例会及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有关本 专业的隐患督促整改,按时反馈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 5.负责监督、检查本专业事业部施工场所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对 查出的事故隐患,应立即督促整改,有效控制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和员工遵 章守纪行为。 6.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解决实际问题,每周深入现场的时间不少于 24 小时; 并认真做好安全监察日记。 7.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有权对违章者进行经济处罚;对严重危 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上级领导研究处理。 8.参加本专业重要施工项目和危险性作业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措施交底,并 到现场检查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监督安全措施的执行。 9.协助本专业领导布置每周的安全日活动内容,检查每周的安全日活动实 效,督促与检查班组安全活动记录是否完整;监督检查班组每天的站班会开展情 况,督促班组加强安全建设。 10.参加本专业安全、环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三定”原则督促整改。 11.督促并协助本专业有关人员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发放、使用管理 和安全工器具、电气工器具、起重工器具的定期试验、鉴定工作。 12.组织开展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宣传教育,负责对新入厂人员进行二级安 全教育。 13.总结和推广安全文明施工经验,提出对安全文明施工优秀班组和个人的 奖励意见。 14.负责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 15.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协助本专业领导组织轻伤事故、记录事故及严 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三十三条 班组兼职安全员职责 1.协助班组长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贯彻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和上 级有关安全、环境工作的要求。 2.协助班组长进行班组安全文化建设,开展各项安全活动。 3.协助班组长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有权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行为。 4.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环境情况;检查和督促本班组人员做好安全生产 措施及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以及安全工器具、电气工器具、起重工器 具的使用与管理。 5.协助班组长开展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宣传教育工作。 6.协助班组长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台帐;做好安全活动记录;保管好有关安 全资料。 7.参加并组织本班组过程不符合项的分析和整治。 第三十四条 班组长职责 1.是本班组的安全第一责任者,对本班组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负责。 2.负责制定与实施本班组控制异常和未遂的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目标, 应用安全性评价、危险源分析和预控等方法,及时发现问题和异常,采取合理安 全措施。 3.负责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程、 规定、制度和措施。带头遵章守纪,及时纠正并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4.组织实行安全标准化作业,对生产现场安全措施的合理性、可靠性、完 善性负责。 5.认真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及时总结与布置专业项目安全工作, 并做好安全记录。 6.认真开展每天的站班会和班后安全小结。 7.经常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施工场所的工作环境、安全设施、设备工 器具的安全状况,对发现的隐患做到及时登记上报和处理。对本班组人员正确使 用劳动防护用品和用具进行监督检查。 8.对班组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教育,负责进行新入厂人员的班组级 教育和变换工种人员的岗位安全教育。积极组织班组人员参加急救培训,做到人 人懂事故应急措施。 9.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负责组织参加本项目施工人员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并 签字。对未参加交底或未签字的人员,不得安排参加该项目的施工。 10.负责本专业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与落实。对危险作业 的施工点,必须设安全监护人。 11.督促本班组人员做好文明施工、收工时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 12.贯彻安全文明施工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做到奖罚严明。 13.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事故通报,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采取措施, 防止同类事故发生。对本班组发生的事故、未遂、违章,及时登记上报,并组织 分析原因,总结教训,落实改进措施。 第三十五条 班组技术员职责 1.负责本班组的安全文明施工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 2.协助班组长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 规程、规定、制度和措施。 3.负责一般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措施的编制和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填写以及交 底工作,并监督检查措施的执行情况。 4.协助班组长进行本班组施工场所的安全检查、施工项目开工前安全生产 条件的检查和危险源分析及预控活动。 5.参加本班组的事故调查分析,协助班组长填报事故登记表。 第三十六条 工人职责 1.认真学习并自觉执行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定、规程、制度和措 施,不违章作业。 2.正确使用、维护和保管所使用的工器具及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并在使 用前进行检查。 3.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 4.施工项目开工前,认真接受安全施工措施交底,并在交底书上签字。 5.作业前检查工作场所,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 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下班前及时清理整顿作业场所。 6.施工中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爱护安全设施,不乱 拆乱动。 7.认真参加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帮助新工人 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8.对无安全生产措施和未经安全交底的施工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 上告。 9.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 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10.尊重和支持安全监察人员的工作,服从安全监察人员的监督与指导。 11.发生人身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调查事故 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