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财务科预算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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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财务科预算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规划财务科预算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 规划财务科预算员必须掌握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及在工作中尽职尽责,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履行好本职工作范围内业务职责和安全职责。‎ 一、岗位职责 ‎1. 严格执行预算定额及国家的有关规定,做到准确、公正、规范。在上级部门领导下,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资料的汇总和上报工作。‎ ‎2. 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工程进度,工程质量,了解定额在实际水平中的执行情况。参加工程承包和外包工程合同签订及各种材料价格核定工作。‎ ‎3. 对施工单位上报的预算及时审查,认真核对工程量和费用计算基础,合理处理有关的问题,及时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和年终结算。参加竣工验收和竣工结算,做到施工预结算资料齐全、计算准确无误、决算迅速及时。深入施工现场时,必须认真做好安全防护准备工作,对在现场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 ‎4. 工程竣工后,同有关部门一起,对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作出评价,进一步提高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意识。‎ ‎5. 在工作岗位中,尽职尽责,当好企业工程建设资金的守护者。‎ ‎6.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关注消防安全,积极开展各项消防安全活动。‎ 二、责任追究 规划财务科预算员必须遵守《统计法》的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或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其责任。对审查预算公平、公正性负重要责任,差错率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对弄虚作假,承担经济责任。对于上述负重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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