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10-20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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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质量责任制度和奖罚制度
公司质量责任和奖罚制度 1.目的 为加强质量管理及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升公司产品质量,达到客户满意,通过奖优罚劣的手段, 强化全员质量意识、责任感,建立质量责任制度和奖罚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3.奖罚原则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奖惩原则:奖优罚劣,奖勤罚懒,鼓励上进,鞭策落后;奖罚公平、公正、公开;合情、合理、合法。 4.本奖罚制度申明: 奖罚只是手段,提高产品质量才是目的,所有处罚均不可以替代客户处发生的质量事故责任。 5.职责 5.1品管部负责质量取证工作,生产主管、各班组长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5.2生产主管、品管部负责人负责质量奖惩处置工作。 6.质量事故的定性范围及类别 6.1 质量事故的定性范围,下列行为、现象均属于质量事故: 6.1.1客户投诉产品质量问题,确定本批次产品质量合格率低于98%目标的。 6.1.2返修后再次遭到客户投诉,产品质量合格率低于99.5%的。 6.1.3未按照工艺要求作业,致使不合格品流出遭客户投诉的。 6.1.4违反工艺和操作规程,造成重大后果的。 6.1.5 因错检、漏检、误判致使不合格品进厂或不合格品出厂,造成公司品牌形象受损或经济损失的。 6.1.6 生产工序间没有按规定进行三检(专检、互检、自检)而出现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的。 6.1.7 因错发或漏发产品物料,对生产环节造成影响的。 6.1.8 因点料错误给后续工程造成影响的。 6.1.9上料员上错物料造成批量贴装不良的。 6.1.10因操机员调机不及时致使批量贴装不良的。 6.1.11炉前操作不当造成批量手贴不良并流入到炉后的。 6.1.12炉后目视不当并大批量不良流出的。 6.1.13因包装维护不当,造成产品受损,导致客户抱怨而延误交付、生产的。 6.1.14生产现场物品未按规定摆放,造成标识混乱、不全,致使错用的。 6.1.15生产记录填写不规范,影响产品质量,不符合程序文件规定的。 6.1.16各类统计报表,台帐和原始记录不真实、不完整的。 6.1.17纠正措施没有按期整改的。 7.奖励细则 7.1作业员的奖励 7.1.1能及时发现本工序产品质量隐患,避免批量不合格品发生者,每举报一次,视情况经核实给予 奖励10元-50元/批。 7.1.2交付的产品在一定时间(暂定2个月)内未遭到客户投诉,经核实给予奖励10元/批。 7.1.3对本工序存在的质量问题或隐患,能积极提出改善建议并被采纳者,视其改善效果,给予奖励 20-50元/次。 7.1.4月度工作总结中,在本职工作上从未发生因人为失误而造成质量问题,给予奖励10元/人。 7.1.5在本职工作中对质量改进有重大突出贡献者,经核实给予奖励10-30元/人。 7.1.6其他奖励情形,结合各部门评估后决定奖励金额。 7.2品管员的奖励 7.2.1月度质量统计中,当月无一次错检、漏检、误判,经核实给予奖励50元/人,(零星不良不计 其内,失误次数以合格率低于质量目标98%为准)。(原始数据来源于《FQC首件确认单》、《品质异常报告单》及FQC检验不良记录表》、《客户投诉记录表》,组长负责月度统计。 7.2.2对本岗位工作存在的质量问题或隐患,能积极提出改善建议并被采纳者,视其改善效果,给予 奖励20-50元/次。 7.2.3在本职工作中能及时发现重大批次不良,避免了不合格品出厂,视情况经核实给予奖励20元 -50元/批。 7.2.4交付的产品在一定时间(暂定2个月)内未遭到客户投诉,经核实给予奖励15元/批。 7.2.5其他奖励情形,结合各部门评估后决定奖励金额。 7.3班组长的奖励 7.3.1月度统计中,本部门未因人为失误产生批量不合格,且成品检验合格率及成品不良率均达成目 标者;给予其负责人奖励50元/人。(原始数据来源于《FQC检验不良记录表》、《客户投诉记录表》)。 7.3.2交付的产品在一定时间(暂定2个月)内未遭到客户投诉,经核实给予组长奖励20元/批。 7.3.3其他奖励情形,结合各部门评估后决定奖励金额。 8.处罚细则 8.1作业员的处罚 8.1.1未进行首件确认而发生不合格,作业者处罚20元/次。 8.1.2违反生产流程、工艺和操作规程者,造成公司损失的,罚20元/次。 8.1.3 因工作马虎,粗心大意,未进行(专检、互检、自检)导致产品批量性不良)报废者(2H内),直接责任人罚50元/次。 8.1.4因工作马虎,粗心大意,未进行(专检、互检、自检)而导致产品批量性不良返工者(2H内),罚20元/次。 8.1.5客户投诉产品质量问题,确定本批次产品质量合格率低于98%的,罚20元/次。 8.1.6客户投诉产品质量问题,确定本批次产品质量合格率低于98%目标的,罚20元/次。 8.1.7 8.1.8客户投诉产品质量问题,确定本批次产品质量合格率低于98%目标的,罚20元/次。 8.1.9返修后再次遭到客户投诉,产品质量合格率低于99.5%的,罚30元/次。 8.1.10 8.1.11恶意制造品质事故,当事人罚50元/次,情 节 严 重 的 罚100元至200元/次。 8.2品管员的处罚 8.2.1因错检、漏检、误判致使不合格品进厂或不合格品出厂,罚20元/次。 8.2.2客户投诉产品质量问题,确定本批次产品质量合格率低于98%目标的,罚20元/批。 8.2.3返修后再次遭到客户投诉,产品质量合格率低于99.5%的,罚30元/批。 8.2.4其他处罚情形,结合各部门经理评估决定处罚金额。 8.3班组长的处罚 8.3.1现场发生较严重的批量性不合格时,现场组长应承担连带责任,并视其情节扣罚10-50元。 8.3.2发生重大品质事故(或客户要求返工退款)造成严重损失时,相关责任部门组长应承担连带责任,并视其情节扣罚30-200元。 8.3.3其他处罚情形,结合各部门经理评估决定处罚金额。 9.处罚调整原则(根据处罚细则中的原处罚金额X对应系数) 序号 调整 原 则对应系数 1 进厂不满2个月且为首次事故 原处罚金额0.8倍 2 因工作态度或责任心不强造成事故 原处罚金额1.5倍 3 对领导或质检人员进行辱骂或威胁者(视情节) 原处罚金额1-3倍,情节严重的辞退 4 私自、人为的维修不良品,导致报废的原处罚金额1-2倍 5 年度发生严重事故三次以下 原处罚金额1-2倍 6 年度发生严重质量事故三次以上原处罚金额2-3倍 7 发生质量问题主动报告者 原处罚金额0.6-1.0倍 8 发生质量问题隐瞒不报者 原处罚金额2-4倍 10.奖罚程序 10.1 属日常作业中突发而产生的质量奖罚信息,由其班组于事发后24小时内填写《质量奖罚处理单》,并及时知会品管部进行调查、核实,之后再逐级呈送至总经理处批准,最后转财务部实施奖罚。 10.2属月度质量统计后而产生的质量奖罚信息,由品管部负责按月收集、统计,并将有关质量原始数据汇总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各部门,再由其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质量奖罚处理单》,逐级呈送至总经理处批准,最后转财务部实施奖罚。 10.3有关部门人员所产生的奖罚金额,均于当事人当月薪资中体现,并在公告栏上加以公布。 11.奖罚原则 11.1具备充分的理由和清晰的证据。 11.2奖罚的轻重程度应与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或损失相符合。 11.3员工对质量处罚不满意时,有申诉的权利,最终由品管负责人及总经理裁决。 11.4本制度未尽事宜,由总经理临时决定奖罚办法。 11.5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修正时亦同。 12.质量奖励与绩效考核挂钩及操作细则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