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校本培训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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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校本培训奖惩制度

小学教师校本培训奖惩制度 为了激励教师更好地参加校本培训活动,促进自身向纵 深方向发展,提高教师的各方面的能力,特制定教师校本培 训奖惩制度。 奖: 1、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教育教学培训,对于成绩突出 者,给予适当的奖励,并加年终量化分。 2、能够主动参加除上级及学校组织的培训之外的各种 教育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学校根据证书级别给予奖励, 并加年终量化分。 3、取得各级各部门颁发的教师能力方面的荣誉证书, 如各级教学新秀、骨干、教学能手等等,学校根据证书级别 给予奖励并加年终量化分。 4、对于在校本培训中成果突出,学校年终给予该教师 年度校本培训“突出成就奖”,并加年终量化分。 5、教师在校本培训中,表现突出,为学校教育的发展 献计献策,对学校校本培训工作做出贡献的,学校设年终校 本培训工作“突出贡献奖”,并加年终量化分。 惩: 1、在校本培训工作中,态度不端正,表现消极懈怠, 学校将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及扣除工资及量化分的处罚。 2、在学校校本培训工作中,发布不利于工作开展得舆 论,做阻碍校本培训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学校根据情节给 予批评教育及扣除工资及量化分的处罚。 3、对于不能按时参加校本培训的教师,学校除扣除其 考勤分之外,将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及扣工资和年终量化 分等处罚。 4、没有做好校本培训工作的,如缺少计划、总结、心 得、反思、笔记等,学校根据具体情况给予扣除年终量化分。 5、对于不能按要求完成校本培训任务的教师,学校根 据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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