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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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交通安全责任书

‎ 交通安全责任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管理办法》和《关于对集团公务和生产用车实施交通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公司交通安全和机动车管理,进一步增强全员的遵纪守法意识,严禁交通违法,防范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创建平安和谐企业。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成立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交通安全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及时解决工作中越到的困难和问题。‎ ‎2、交通安全制度健全、措施得力,并将交通安全工作列入对员工的绩效考核中,严格奖惩。‎ ‎3、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各单位书记、经理是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人对交通安全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落实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 二、交通事故率:年内无甲方交通死亡事故;无同等责任交通死亡事故,无同等责任、经济损失超过2万元的交通事故。负甲方责任、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交通事故不超过4起。‎ 三、交通违法率:依据市安委会每季度公布的交通违法信息,对公司所属各单位车辆,按照商混罐车、各类货车及其它公务车分别进行统计,计算出交通违法率,并按照违法率超标情况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给予处罚,具体细则见《三建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四、认真完成市安委会、集团和公司交通安全系统部署的年内各阶段工作。系统管理与日常对所属职工机动车驾驶员、离退休人员,外施队人员的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教育相结合。控制重大交通事故,严防群死群伤,减少一般交通事故和交通违章。‎ 五、交通安全检查验收工作:检查验收按照集团公司交通安全的百分验收标准执行。半年和年终由集团公司和公司两级对所属单位进行验收考评。百分验收达90分以上单位,公司给予表彰奖励。违反本责任书规定或考评验收不合格的单位,公司给予批评,并取消各类先进评比资格。‎ 六、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公司和责任单位各一份。‎ ‎ 公司(盖章) 签状单位(盖章)‎ 立状人: 签状人:‎ ‎ 年 月 日 2012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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