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财务科地面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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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财务科地面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规划财务科地面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 规划财务科地面施工员必须掌握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及本部业务范围内相关知识,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履行好本职工作范围内业务职责和安全职责。‎ 一、岗位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矿和本工区的各项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在科长和副科长的领导下,对所管工程的安全施工负全面监督管理责任。熟悉掌握建筑识图、房屋结构、建筑材料、建筑测量等基本技术;掌握常见工程质量问题的防范和处理及单位工程的简易估算办法。‎ ‎2. 严格掌握工程建筑关键部分的技术要求,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每一项工程都要做好备查记录。了解工程概况,明确图纸设计要求,做好详尽的安全技术交底,严格依照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定期搞好安全质量检查,及时制止违章施工行为,确保施工安全。‎ ‎3.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施工单位指出,并督促整改落实。负责协助领导和技术主管做好所管工程事故的追查和分析处理。按时参加工程管理安全会和安全活动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4. 认真做好土建工程施工的各类资料管理工作,防火防盗,禁止丢失。‎ ‎5. 在工作岗位中,尽职尽责,消灭不合格工程。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6.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关注消防安全,积极开展各项消防安全活动。‎ 二、责任追究 未履行岗位职责,不服从安全管理,对安全隐患不汇报、不处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失职、失误、造成安全事故的,依照天池公司有关管理制度追究责任;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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