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3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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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县安全生产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
县安全生产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坚决纠正安全生产领域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不断夯实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完善制度机制,落实风险管控措施,优化安全监管机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和专项整治,切实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积极探索城市安全发展新路径,为迎全运加快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攻坚之年,十项重点工作突破之年的各项目标任务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总体目标是:努力实现“一遏制、三下降”,即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事故总起数,死亡人数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 (一)持续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宣贯教育活动。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各镇街、各部门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内容,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把好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的总开关, 坚决扛起保民平安的政治责任。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排查整治。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和对2019年全国生产安全事故主要特点和突出问题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梳理各行业安全生产方面突出问题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表现,同时制定两个清单,抓好整改治理。 (三)推动落实安全生产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对照《中共xxx县委xxx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荐xxx县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重点任务分工和时间进度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措施和要求,加强专项督导,适时组织开展任务落实情况回头看,确保2020年各项任务措施落实落地。重点加强公路,桥梁等防灾监测、安全检测及防护系统建设;加快安全辅助驾驶技术应用和已运行安全技术装备改造升级工作。 二、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四)强化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持续推动贯彻落实我县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和两个“职责清单”(县委常委成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县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拟定完善县政府领导干部2020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督促镇街、部门拟定完善党(工)委、政府(街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责任清单,落实一岗双责,调整县安委会重点成员 单位一对一包抓督导镇街分组,持续落实县政府安全生产督导组包抓督导工作责任。 (五)优化县安全生产委员会议事协调机构建设。完善出台县安委会工作规则和安委办工作制度,成立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织领导机构,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职能作用,形成安委会牵头抓总,专业委员会分工负责,各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协调督促解决问题突出的镇街和行业领域,开展帮扶指导。落实县安委会季度例会制度,推动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工作规范、协同、高效运转。 (六)推进“三个必须”落地见效。研究制定县级有关行业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进一步理清部门监管职责,以及理顺综合监管、行业监管职责之间的责任关系。督促各行业部门进一步完善制定部门安全生产权责清单,督促负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依规履行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职责,有效防范化解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 (七)全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健全完善企业全员岗位责任制,督促企业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全员岗位责任清单,明确各岗位责任人、责任范围、考核标准、奖惩办法等。开展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建立主动报告安全生产风险和事故隐患制度,健全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长效机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奖励举报和约谈问责制度,严格“黑名单”管理,加大对安全生产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 (八)落实督导考核巡查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西安市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西安市安全生产工作巡查办法》,结合全县实际,优化工作程序,体现过程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常态巡查与集中巡查相结合,保持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强化巡查结果运用,切实发挥巡查的“指挥棒”作用。多措并举用好专项督查、约谈通报、警示曝光、建议提醒等“组合拳”,推动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落到实处。严格执行《西安市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加大警示约谈力度,推动责任措施有效落实和问题隐患有力整改。 (九)加强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研判。对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进行分析,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研判,提出工作建议,在全县通报并分送县级领导、各镇街和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针对特殊敏感时段、重点行业领域和问题突出的镇街安全生产形势,及时开展警示提示,约谈提醒。 三、持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攻坚 (十)持续深化危险化学品攻坚领域安全攻坚。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三年提升行动,推动完善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实施安全风险评估分级管理和重点辖区指导服务,积极开展精细化工、小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精细化工企业逐个梳理,实施分级 分批整顿提升,加强烟花爆竹存放、销售安全监管;组织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坚决整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坚决查处打击经营非法产品、流向登记制度不落实、“下店上宅、前店后宅”,以及违法生产、运输、销售等行为。 (十一)持续深化道路交通领域安全攻坚。严厉打击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出租车客运的企业和车辆,加大重型载货、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力度,严查“百吨王”以及大客车超速、超员等严重违法行为,严格运输企业和“两客一危”安全监管,切实整顿运输企业“挂而不管”“以包代管”问题,深入推进公路交通秩序整治。持续推进道路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建设、团雾多发路段治理、公交车和桥梁防护安全专项治理、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一灯一带”示范工程和“路长制”建设。严格按照标准划定设置消防车通道标志标线,设置警示牌,预留消防车通道宽度,并定期组织开展巡查、检查和维护等。加大县城老年代步车,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车等违法违章行为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违法非法营运,整治“三超一疲劳”行为。 (十二)持续深化建设工程领域安全攻坚。进一步明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交通、水利等有关专业建设工程监管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分工,健全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压实建设、监理、施工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生产责任,严厉打击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行为,严查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无证上岗等问题,聚焦桥梁隧道、脚手架、高支模、深基坑、 起重机械、地下暗挖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强化执法检查,督促建设单位等工程建设各方参建主体切实落实责任,加强对施工现场各环节危险源的管控,及时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农民自建房,电力建设安全监管。 (十三)持续深化消防领域安全攻坚。推动落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完善各级党委政府主导、行业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单位自主管理的工作模式,深化落实消防领域“放管服”要求,加强消防安全事中事后监管,精准整治消防突出问题。紧盯高层建筑,商业综合体、文博单位、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多合一”、“九小”场所、群租房、老旧小区、小微企业、家庭作坊、民俗客栈、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高风险场所,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疏散通道不畅通、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风险,加大执法检查和联合惩戒力度。集中开展“生命通道”消防安全治理等专项行动,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予以查处,情节恶劣的纳入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加大宣传曝光力度。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活动,推动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 四、切实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治理 (十四)深化工贸行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工贸行业粉尘 涉爆、涉氨制冷、动火作业、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部位环节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对10人以上爆炸性粉尘作业场所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评估,防范粉尘爆炸事故发生。深入开展尾矿“头顶库”综合治理,持续防范化解油气增储扩能安全生产风险。 (十五)深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对特种设备领域安全薄弱环节进行专项整治,开展老旧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安全风险评估,督促起重机械、场(厂)内机动车辆等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大型活动审批,加强大型节庆活动和重点时段、重点景区的安全管理。持续深入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十六)扎实排查治理城市道路塌陷隐患。全面梳理排查湿陷性黄土区域、地下工程施工影响区域、老旧管网集中区域、地下人防工程影响区域主要道路,对发现的塌陷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治理。强化城市道路塌陷源头因素的安全管理,对地下工程施工现场周边沉降变形加强监测监控,按规定采取工程措施,严格控制路面沉降,对存在渗漏隐患的老旧管网,制定改造计划有序推进,对湿陷性黄土区域道路路基加强排水,采取拦截、防渗漏等综合措施。健全完善城市道路塌陷的巡查防控常态化机制,加大道路、市政管网等县城重大公共设施的检查力度。 (十七)开展其他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农业机械、油气管线、城镇燃气、民爆物品、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加强职业 病防治工作,实施肺尘病防治攻坚行动和职业健康保护行动。 五、着力强化重大安全风险防范 (十八)推动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按照《西安市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总体方案》要求,成立xxx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各项创建任务落到实处。 (十九)持续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强化规范和评估引导,在城乡规划、产业规划、工程项目引进中落实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制定分区域、分行业的安全风险管控“一图三清单”(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风险管控责任清单、管控措施清单、应急处置清单);今年底前全县高危企业全面完成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工贸企业全面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 (二十)加强风险源监测预警和隐患排查治理。持续加强危险化学品管道等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实现实时监测和动态预警。持续推进市安委办隐患集中交办整治工作,抓早抓小,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六、构建完善安全监管执法体系 (二十一)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相关法律制度和标准规范。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监督,依法依规做好行政复议等工作,维护监管执法权威。严格落实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深化“放管服” 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规范服务标准,优化办事流程,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审批效能。出台加强基层安全生产执法能力的方案,制定分级分类执法责任清单,建立分级分类执法体系,推广“三位一体”执法模式,建立“互联网+执法检查”工作机制,完善执法信息化机制。 (二十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和专项执法。在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消防等行业领域,组织开展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要内容的集中执法行动,围绕有限空间、外包作业、检维修作业以及吊装、有毒有害等易发多发事故的关键环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活动。 (二十三)加强基层安全生产执法机构建设。健全全县安全生产执法机构,加强执法业务培训。积极推动委托镇街政府执法,增强安全监管执法的广度和深度;采取各种渠道吸收具有化工专业知识或化工工作经验的人员,不断优化化工(危化)专业人员配置。 (二十四)改进事故调查处理模式。进一步规范事故调查程序,强化事故调查技术原因分析,完善事故调查处理和事故评估机制,建立事故暴露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执行情况跟踪督办制度。完善事故调查组组长负责制,优化公安、检察和监察等部门协同机制,健全典型事故提级调查、协同调查和工作督导机制。加强事故挂牌督办、跟踪督办和警示通报制度,严格生产事故调查,落实事故调查处理责任。 七、巩固提升安全生产基础保障体系 (二十五)持续推进科技兴安科技强安。扩大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覆盖面,积极配合市局完成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全市大货车监控平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数据工作,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防泄漏爆炸,两客一危防碰撞和4G终端信息化智能化技术装备推广使用。参与安全产业示范园区创建,鼓励企业研发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切实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二十六)完善社会化市场化的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吹哨人”、内部举报人等制度措施,鼓励企业职工、家属和社会公众检举重大风险隐患和企业违法行为,推进举报奖励政策的落实。支持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领域进行舆论监督。加大安全生产领域信用联合奖惩工作力度。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动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规范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督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依法依规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并覆盖全体人员,鼓励其他行业领域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二十七)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组织对高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年度自评情况和已达标的二级、三级企业标准化运行情况开展专项自查,督促企业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打牢安全工作基础和安全管理基础。 (二十八)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加强人才培训,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技能,创新培训形式,完善基础建设,培育安全 文化。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将安全生产知识纳入全县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进一步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意识和安全发展理念。加强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严格执行三类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大力推进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引导安全技能培训供给,提高线上培训比例,落实现行补贴政策。精心举办安全生产大讲堂、网络知识竞赛、安全生产“七进”宣传,警示教育、应急演练等活动,统筹办好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宣传日、安全生产普法宣传等活动。 (二十九)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推动全县县级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组建各类专项应急救援队伍,形成和综合救援队伍互补的工作机制。督促重点高危企业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统筹规范社会应急力量管理,指导社会和企业救援队伍建设,强化资源整合,提高预防和处置能力,督促按照分级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加快完成应急一张图建设(围绕应急队伍、物资、危险源等分布情况),确保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能及时妥善应对和处置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八、加强各类法规预案体系建设 (三十)完善应急预案工作。根据我县实际,进一步完善我县总体应急预案及专项预案的修订工作,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切实提高专项预案的修编工作;各镇、各部门要有针对性的制订演练计划,开展预案演练,提高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协调和现场救援实效。 (三十一)坚持值班备勤和信息报告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制度,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督促各镇街和县级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有关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报送工作。 (三十二)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对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进行全面总结评估,认真谋划“十四五”应急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十四五”综合减灾规划和“十四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等目标任务,以及规划编制工作。协调推动道路交通运输、消防、电力等行业领域安全专项“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