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街道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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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街道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

XX街道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部署,为科学有效地组织开展街道抗台防汛工作,加强各职能单位协同配合,最大限度地降低强降雨、台风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影响,提高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保障辖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结合街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XX街道辖区范围内社区、辖区单位的防汛防台抗旱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和产权所属原则组织实施。‎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主要职责 街道防汛防台抗旱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街道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日常管理机构、六个专业处置组、各社区、临平新城办、企事业单位等组成。‎ ‎(一)应急指挥机构 街道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街道防指)全面负责辖区防汛防旱防台的组织、指挥、协调工作。指挥长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副指挥长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应急管理工作分管领导、林 水工作分管理领导担任,相关科办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如下:负责研究制定全街道应对防汛防台抗旱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审定街道防汛防台抗旱总体应急预案;在防汛防台抗旱工作中协调与上级部门、辖区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关系;根据防汛防台抗旱灾害预警、上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等级启动应急响应,或XX区域出现重大气象灾害后报告上级部门,请求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当防汛防台抗旱超出本街道处置能力时,依程序请求区防指支援;领导各社区及相关单位开展防汛防台抗旱的相关应对工作。‎ ‎(二)日常管理机构 街道防指下设办公室(防汛办),设在区域发展与治理中心,防汛办成员由区域发展与治理中心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负责人及科办人员组成。街道党政综合办、综合信息指挥室、公共服务办、平安建设办、区域发展办、城建管理办、党群服务中心、公共服务中心、社会事务领导小组办等科办及国土所、城管执法中队、派出所、交警中队、供电所、电信分局等相关科办站所负责人应急值守时服从防汛办当班负责人指挥。办公室(防汛办)主要职责:具体协调应急值守;承担信息汇总和督促落实街道防指决定的事项;组织编制、修订街道总体应急预案;负责紧急避难场所的规划设置、日常管理及维护工作;按街道防指要求及时发布预案启动、等级、解除时间等;组织应急宣传、演练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街道气象灾害的防御与应急工作;负责灾害应急信息收 集、分析、评估和上报区防指等工作。‎ ‎(三)专业处置组 为提高处置效率,迅速开展工作,根据防汛防台抗旱处置要求,成立排查处置、现场秩序稳控(信访接待)、宣传报道、善后处理、后勤(机动)保障、督察督办等六个专业处置组。‎ ‎1.排查处置组:由办事处主任牵头,各相关线分管领导、职能办(中心)具体负责,随时向街道防指汇报工作情况。‎ 区域发展与治理中心:负责水利等在建工程巡查、水情检测;对主要河道实施监控,对蔬菜大棚进行排查,负责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负责监督、指导拆迁工地、安置过渡房加强汛期、台风期间安全管理和建筑工棚内人员转移。‎ 城建管理办负责与临平新城办做好对接,对建筑工地管理、危房的排查、加固、人员撤离及负责城街道排水工作;‎ 公共服务中心、城管执法中队:组织城区防汛、排涝、防台等市政设施的抢险工作,确保市政、绿化、市容、环卫公共设施的安全;负责城区积水点、公共绿地树木加固、倒伏树木、断落枝条的清理和户外广告的安全管理工作。‎ 社会事务领导小组办:组织、协调街道洪涝台旱灾害的救助、救济和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灾情,及时向街道防指提供灾情信息;‎ 落实避灾场所,指导避灾场所的管理。‎ 区域发展办、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负责协调企业防汛防旱工作,确保企业防汛防旱抢险救灾和恢复生产的安全工作;组织协调受灾企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危化品的生产、存储、经营安全措施。‎ 公共服务办:负责街道所属学校、幼儿园的安全防范工作,做好街道学校、幼儿园的危房加固及灾区学校学生安全转移工作;协助安置其他转移人员。负责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救伤病员,对重大疫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情的传播、蔓延。‎ 党群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各宗教场所防汛防台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电信分局:负责抢险通讯的保障和灾后通讯设施的重建工作。‎ 供电所:负责排涝、抗旱用电的供应;及时抢修水毁电力设施,保障电力供应;提供电力系统洪涝台旱灾害损失情况。‎ 人武部:负责组织街道防汛抢险队伍作救援或后援力量。‎ 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和特点,应积极参与到救灾抢险工作中来。‎ ‎2.现场稳控(信访接待)组:由街道分管领导牵头、派出所所 长协助,平安建设办具体负责,承担防汛防台期间现场秩序的控制与维护;随时向街道防指汇报工作情况。‎ ‎3.宣传报道组:由街道宣传工作分管领导牵头,党政综合办、党群服务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宣传救灾法规、政策、防范自救知识;负责新闻报道,网络舆情的及时收集、分析、研判及报送;对突发性气象灾害及时进行通报、联络和协调;及时与街道防汛办对接沟通后,向区两办报送情况专报,汇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4.善后处理组:由分管副主任牵头,社会事务领导小组办具体负责,对灾情进行调查、确定;对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组织伤亡慰问、补偿、抚恤的界定、谈判与实施,随时向街道防指汇报工作情况。‎ ‎5.后勤(机动)保障组:由分管党群工作领导牵头,街道党政综合办具体负责,党建工作办、派出所、公共服务办、城建管理办、社会事务领导小组办配合,负责做好工作人员调配,物资、车辆、膳食供应等后勤保障工作;抢险救灾物资的储备、运送,应急救险;及时组织医疗救助(抢救);组织防汛防台应急抢险突击队,及时投入抢险救灾;完成区防指下达的各类应急抢险任务;组织受灾区域的防疫工作,预防、控制疫病发生;落实防汛办交办的其它事项;随时向街道防指汇报工作情况。‎ ‎6.督察督办组:由街道纪工委书记牵头,纪检组具体负责,进入 Ⅲ级响应后,负责督查各部门人员到岗及履职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作出通报和处理。‎ 各组应分别制订具体工作方案,随预案的启动分头开展工作。‎ ‎(四)各社区 各社区要设立本辖区领导组织机构,制订本社区防汛防台抗旱应急分预案;组织指挥各方力量先期处置防汛防台抗旱灾害;落实街道防指部署的各项工作;及时收集上报信息;对超出社区处置能力的防汛防台抗旱灾害,及时提请街道防指予以支撑。‎ ‎(五)辖区企事业单位 各单位根据需要设立防汛防台抗旱办事机构,制订本单位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组织指挥本单位力量先期处置防汛防台抗旱灾害;落实街道防指部署的各项工作;及时收集上报信息;对超出处置能力的防汛防台抗旱灾害,及时提请街道防指予以支撑。‎ 三、灾情分级响应机制和程序 ‎(一)预警传播及响应指令转发 ‎1.接收方式:通过气象台预警和气象协理员(信息员)手机短信平台接受气象灾害预警;通过区政府OA内网和手机短信平台、QQ 平台及时接收区防指发布的响应指令。‎ ‎2.发布原则:预警传播及响应指令发布遵循“统一口径、快速传播”原则,由防汛办根据市气象台预警、区防指应急响应指令统一发布。‎ ‎3.预警信息或响应指令网格化传播 ‎(1)一级传播:街道防汛办在接到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或响应指令后,立即通过街道手机短信平台将其快速、准确地向街道防指成员单位、6个专业组、26个社区及有关科室转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应急响应指令。预计气象灾害可能造成比较严重的危害时,街道防汛办提供信息给宣传报道组通过微信平台等传播手段,加大播放密度,增加防御温馨提示等信息。‎ ‎(2)二级传播:各社区负责及时将预警信息传播给各物业公司、辖区居民;各职能科办根据各自职能通知至管理对象。‎ ‎(3)三级传播: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负责将相关信息通知至全部人员。‎ ‎(二)应急准备 ‎1.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迅速到位:防汛办接到市气象台发布的气象灾害预警预报后,即进入预警准备工作状态,并向街道防指汇报。党政综合办、综合信息指挥室、公共服务办、平安建设办、区 域发展办、城建管理办、党群服务中心、公共服务中心、区域发展与治理中心、社会事务领导小组办、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城管执法中队、国土所、交警中队、派出所等部门应立即各司其职,提高防汛防台抗旱防御的主动性。‎ ‎2.各社区、物业公司及企事业单位接到防汛防台抗旱预警信息后,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灾害发展趋势,排查安全隐患,有针对性实施预防和控制措施,落实抢险队伍和物资,做好启动应急响应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分级响应。‎ ‎1.Ⅳ级响应 当接到市气象台发布台风、暴雨蓝色预警信号,高温干旱红色预警信号;较大区域(两个区以上)内24小时降雨量超过50毫米;3天累计雨量达到100~150毫米,并预报未来一至两天内仍将有大到暴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Ⅳ级应急响应时,街道防指立即启动XX街道防灾Ⅳ级应急响应。‎ 街道防汛办主任到岗值班并启动相应工作预案。街道防汛办工作人员到岗打开区OA内网、防汛QQ群、短信平台,关注区防指指令,组织预警信息和响应指令一级传播,由成员单位落实二级传播。‎ 各社区等单位值班人员迅速到岗,启动相应预案,做好有关隐患排查、防范工作,将气象预警信息及街道防指指令根据需要及时传递给各物业公司、全体居民,每6小时上报一次防汛防台和抗旱工作开展情况和相关信息。‎ 街道防汛办值班人员到位,排查处置组按照各自职责,组织对辖区道路、绿化、河道、建筑工地等重点部位检查督查,及时上报检查情况;街道防灾应急分队随时待命,检查防汛防台物资,做好抢险排险准备;XX执法中队按预案成立预备支援队。‎ ‎2.Ⅲ级响应 当接到市气象台发布台风、暴雨黄色预警信号;较大区域内24小时降雨量超过80毫米,或3天累计雨量达到150~200毫米,并预报未来一至两天内仍将有暴雨或大暴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Ⅲ级应急响应时,街道防指立即启动防灾Ⅲ级应急响应。‎ 街道防汛办主任、分管领导到岗值班,街道主要领导待命值班,启动相应工作预案。‎ 街道防汛办工作人员立即到岗到位,打开视频会商系统、区OA内网、防汛QQ群、短信平台,关注区防指指令,采取预警信息和指令响应分级传播,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工作;‎ 各社区等单位启动相应预案,分管领导到岗带班,落实24小时 值班,每3小时上报一次防汛防台和抗旱工作开展情况;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群众危房、建筑工地、临时工棚、大型广告牌、树木、地下设施、学校校舍及周边地带、低洼积水、地下空间设施等检查和防范工作,发现积水和内涝情况,所在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应立即组织力量,采取措施排除积水;密切关注雨情灾情,将气象预警信息及街道防止指令及时传递给各物业公司、全体居民。‎ 街道防汛办、六个专业处置组和辖区相关职能部门值班人员到位,按照各自职责,组织力量加强对所辖道路、绿化、河道和低洼易涝点等重点部位的巡查督查,及时上报检查情况;街道应急分队24小时待命,随雨情和指令组织开展排险工作,街道防汛仓库做好物资发放和调拨准备,确保防汛防台物资使用;XX执法中队加大对广告牌等标牌的巡查,并督促整改到位。‎ ‎3.Ⅱ级响应 当接到市气象台发布台风、暴雨橙色预警信号;较大区域(两个区以上)24小时降雨量超过100毫米,或3天累计雨量200~300毫米,并预报未来一、两天内仍将有暴雨或大暴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Ⅱ级应急响应时,街道防指立即启动防灾Ⅱ级应急响应。‎ 街道分管领导到岗指挥,街道主要领导值班,启动相应工作预案。街道防汛办工作人员立即到岗到位,打开视频会商系统、区OA内网、防汛QQ群、短信平台,关注区防指指令,采取预警信息和指 令响应分级传播,组织辖区全面动员,密切关注汛情和灾情的发展变化,做好与气象部门、上级防指的沟通,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工作。‎ 各社区等单位主要领导带班指挥,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落实24小时值班,每2小时上报一次防汛防台和抗旱工作开展情况;将气象预警信息及街道防指指令根据需要及时传递给各物业公司、全体居民;实地检查群众危房、建筑工地、蔬菜大棚、临时工棚、大型广告牌、树木、地下设施、学校校舍及周边地带、低洼积水等的加固、处置和防范工作;视情况及时组织转移危房及临时工棚内人员,经劝导不听的要组织力量强制转移,并安排好转移群众的生活;有关单位定人、定段、定责对安置过渡房、严重低洼积水点、地下车库等重点部位加密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置。‎ 街道防汛办、六个专业处置组和辖区相关职能部门值班人员到位,按照各自职责,组织力量加强对所辖道路、绿化、河道和低洼积水部位等重点部位的巡查检查,及时上报检查情况;街道应急分队(由执法中队30人、派出所20人、交警中队10人、民兵20人组成)24小时到位待命,随雨情和指令组织开展排险工作,街道防汛仓库做好物资发放和调拨准备,确保防汛防台物资使用;XX执法中队做好广告牌等标牌的巡查管控措施。‎ ‎4.Ⅰ级响应 当接到市气象台发布台风、暴雨红色预警信号,较大区域(两个区以上)内24小时降雨量超过150毫米,或3天累计雨量300毫米,并预报未来一至两天内仍将有大暴雨或特大暴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Ⅰ级应急响应时,街道防指立即启动XX街道防灾Ⅰ级响应。‎ 街道主要领导24小时带班指挥,启动相应工作预案,根据需要宣布全街道进入防汛应急期;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部署防汛防台抢险工作,发动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物业公司、企事业单位、学校等进入相应的启动状态,并将工作情况上报区政府和区防指。‎ 街道防汛办工作人员立即到岗到位,打开区OA内网、城管QQ群、短信平台、关注区防指指令、密切关注汛情和灾情的发展变化,做好与气象部门、上级防指的沟通,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工作,并派出由街道防指成员单位组成的应急小分队赴一线指导防汛防台工作。‎ 各社区等单位启动相应预案,主要领导24小时带班指挥,分管领导一线具体指挥,落实24小时值班,每2小时上报一次防汛防台和抗旱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实地检查群众危房、建筑工地、蔬菜大棚、临时工棚、大型广告牌、树木、地下设施、学校校舍及周边地带、低洼积水等防范工作,全力加固、处置有关危情; 及时组织转移过渡房及临时工棚内人员,经劝导不听的要组织力量强制转移,并安排好转移群众的生活;对安置过渡房、严重低洼积水点、‎ 地下车库等重点部位加密巡查,严密布防,发现险情,立即组织力量投入抢险加固。‎ 街道各办(中心)、人武部、派出所、交警等防指成员单位全力投入现场抢险,必要时请求上级部门突击抢险;每半小时上报防汛防台工作信息和抢险救灾情况。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在接到抢险指令后,应立即组织抢险队伍赶赴现场,不论险情是否处于管辖区域内,均应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并及时反馈处置信息,抢险队伍应在取得街道防汛办的同意后方可撤离。‎ ‎5.异常情况 街道防指随时跟踪气象灾害预警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本街道范围出现异常气象灾害应立即启动相应响应等级并向区防指报告;有可能超出自身的控制能力,或现有气象灾害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应急响应高靠一级,必要时向区防指报告,请求协助调配其他应急资源,参与处置工作。‎ 五、工作要求 按照“四不一正常”(江河不决口、水库不垮坝、城镇不进水、人员不死亡、确保人民群众正常生活)和“四保”(保安全、保畅通、保绿化、保供应)的要求,做到短时强降雨道路积水及时排除、道路交通不中断、居民家中不进水。‎ ‎1.街道防指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和预案要求,配备防汛防台物资和设备,落实专人负责对临时水泵及机电设备、防汛防台抗灾物资加强管理、维护和使用,切实做到防汛防台物资定点存放,储备充足,机具设备性能完好,能随时保障投入使用或统一调配需要。‎ ‎2.各成员单位要根据以往历史存在的积水点情况,制定积水点应急处置的“一片一方案”、“一点一方案”,制定的方案切实可行,具有可操作性,要根据不同的雨情制定不同的应急预案,尤其是针对短时间强暴雨,应急措施要落实到位, 防汛物资必须存放在点位附近,管理人员就近安排。‎ ‎3.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成员单位必须按照预案要求落实专人收集信息,及时通报有关情况。街道机关人员、社区和股份经济合作社领导在抗台防汛期间保证24小时开机,始终保持信息畅通,‎ ‎4.抗台防汛抢险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要顾全大局,听从命令,服从抗台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要注意抢险救灾安全,尤其是防止人身伤害、触电和交通事故发生,确保生命安全。‎ ‎5.各防汛防台成员单位的防汛工作纳入街道对社区综合考评内容,对防汛抗台抢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予以表彰。防汛防台工作中因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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