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10-14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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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班主任工作范文之家访工作条例
班主任工作范文之家访工作条例 为加强和改进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构建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加强教师与家长的沟通,取得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形成教育的整体合力,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南昌十三中家访工作条例。 一、参加家访人员:南昌十三中全体教职工,以班主任为主。 二、家访工作内容 1.了解学生家庭状况、成长环境及在家的思想状况与表现、学习习惯、生活习惯和个性特征。 2.向家长反馈学生的学习情况及在校表现,指导家长转变教育观念,用科学的方法教育孩子,与家长共商促进学生发展的教育措施、方法和手段,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人才观。 3.协调学生与家长的关系。 4.征求家长对学校的意见和建议。 5.明确学校安全教育要求,要求家长认真履行监护责任。 三、家访工作要求 1、每学期初,班主任落实家访人员和家访对象,制定家访工作计划。 2、班主任每学期至少对10位学生家庭进行家访,起始年级和新任班主任第一学期要对班级1/3的学生进行家访,三年之内对全班学生家庭至少普访一遍,对特殊家庭和特殊学生应进行重点、多次家访。 3、班主任进行家访要携带由学校统一印发的家访情况登记表,家访时把时间、地点与家长进行谈话的内容作详细记录,请家长签字或盖章并留下影像资料。 4、每学期结束,班主任要专门对家访工作进行总结,连同家访情况登记表统一交至政教处,由政教处整理存档。 5、学校视情况给予适当的家访交通补贴。 四、家访工作考评 1、每学期政教处对各班的家访情况进行两次回访,分别在期中考试和期末考试之后,回访形式为邀请家长来校座谈和电话回访。了解家长对家访工作的满意度,每学期家长会结束后将邀请部分家长来校召开家访工作座谈会,了解家访的过程,家访后学生的收获和变化情况。 2、政教处根据班主任总结、统计及回访情况,评选家访工作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并与班主任绩效考核挂钩。具体评选指标为:(1)、每学年家访的家数(2)、家访情况登记表和影像资料收集情况(3)、家访回访后,家长的反馈情况(4)、家访后学生明显转变的个案数(5)、和家长电话访谈的次数。 3、政教处整理家访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邀请先进个人在全校教工大会或班主任会上进行经验交流。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