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10-14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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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关于商标数字证书介绍信的范文
关于商标数字证书介绍信的范文 ??负责人。 2、直接递交地址:北京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中国商标大楼商标注册大厅9、10号窗口。。 四、“商标数字证书”的领取方式 “商标数字证书”制作完成后,将在商标网上申请系统刊登数字证书领取通知,数字证书申请人应当到商标局直接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直接领取数字证书,应当持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商标局计算机处领取;领取时,应当出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前述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都应当加盖商标数字证书申请人公章。 收到“商标数字证书”后,务必牢记“证书唯一信任号”,因为办理数字证书后续业务需要该号。篇三:数字证书续用单位介绍信 数字证书续用单位介绍信 银联商务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我单位于办理的“万翔商城”用数字证书即将到期,兹有我单位同志,前往你处办理数字证书续用。请予以接洽。 单位名称: 单位盖章: 年月日 篇三:领取商标注册证介绍信 篇一:领取商标注册证须知 领取商标注册证须知 一、领取途径 直接办理的,当事人须到商标注册大厅领取商标注册证。 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将商标注册证发给代理机构,当事人到代理机构领取。 二、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领取所需材料 (一)注册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1.《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未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应提供商标注册号及商标注册公告期号; 2.注册人盖章确认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 3.注册人出具的介绍信或委托书; 4.领取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5.注册人名称已变更的,须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原件; 6.商标已办理转让的,应提交商标局出具的核准商标转让证明。 (二)注册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1.《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未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应提供商标注册号及商标注册公告期号; 2.注册人名称已变更的,须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原件; 3.商标已办理转让的,应提交商标局出具的核准商标转让证明。特别说明: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在期满后的六个月宽展期内提出续展,但须缴纳续展注册延迟费。宽展期满后仍未提出续展申请的,商标局将注销该注册商标。 篇二:领取《商标数字证书》-介绍信 介绍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我是 ,现委托 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领取商标数字证书。请予以接待!谢谢! 申请人章戳(签字) 年 月 日 篇三:领取证书介绍信 介绍信 xxx部: 兹有我公司_ ,身份证号码为 ,前往你处领取_ xxx培训证书,身份证号码为 ,接洽为盼。 此致 敬礼! xxx公司 xxxx年 x月x日 关于商标数字证书介绍信的范文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