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10-14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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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学校规章制度之初级中学教师师德考核制度
学校规章制度之初级中学教师师德考核制度 为了提高教师的师德修养,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使我校教师树立教书育人、爱岗敬业、辛勤耕耘、无私奉献的精神,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中小学校师德建设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特制定我校师德考核制度及细则。 一、考核内容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内容包括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廉洁从教等。具体内容详见《慕仪镇中学师德考核细则》(见附稿)。 二、考核方法和程序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与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结合进行,采取百分制。 1、教师进行师德述评(10%)。以年级组或教研组为单位,组织教师对自身师德修养及师德表现做出符合客观实际的自述自评。没有参与自评的教师当年考核为不合格。 2、组织实施考核评议。学校考核组采用多种评价方法,组织学生、家长、考核组等评价主体实施考核评议。 学生评议和家长评议(20%):以班级为单位,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考核组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班级的全部学生和家长对任课教师进行评议。所教班级较多的任课教师,每年抽取不同任课班级进行评议。 综合考核评分(70%),以政教处考核小组平时记载为主,按考评细则相关要求考评。 3、确定考核等次。考核组根据学生、家长评议结果,结合教师平时的师德表现,在打分量化的基础上,综合分析,逐一确定考核等次。 4、反馈考核评议意见。考核组向每一位教师反馈考核评议意见,使之明确差距,反思问题,改正缺点。 5、公示考核评议结果。教师考核等次要在本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教师,按绩效考核等次兑现绩效工资。考核结果存入教师师德档案。 三、考核等级 1、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率一般掌握在参加考核教师总数的15-20%。60分以下为不合格。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等级为不合格: (1) 擅自脱离工作岗位,或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 (2) 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后果影响的; (3) 在工作日到校外社会办学机构兼课,组织或者参与有偿家教活动的; (4) 向学生或家长索要钱、物、有价证券的; (5) 散布非法言论,或诱导学生参加宗教活动,或参与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的; (6) 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7) 上课期间无故离开课堂,或无故缺课的; (8) 有违法行为及重大违纪现象的。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1、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岗位聘任、职务评聘、绩效工资发放、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 2、师德考核优秀的教师,在岗位聘任、职务评聘、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评选各类型骨干教师、表彰奖励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在职务评聘、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评选各类型骨干教师、表彰奖励时一票否决,在岗位聘任中予以低聘、缓聘或解聘。对经教育仍不改正、师德考核仍不合格的教师学校申请教育局调离教学岗位,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处分。 五、加强对师德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考核组。考核组成员由学校领导、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 考核组负责本校师德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对考核不合格教师进行教育、诫勉。 2、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是教师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考核工作中,要坚持原则和标准,严格程序,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准确、公正。对带有普遍性的师德问题,要分类梳理,制订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对师德考核不合格或有师德问题的教师,要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和管理,及时诫勉谈话,限期改正。 附:慕仪镇中学师德考核细则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引导学生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5分) 2.认真学习法律,特别是与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参加各种答卷不得代考。(2分) 3.运用法律武器保护受教育者合法权益。(3分) 4.加强学生法制教育,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向学生传授必要的法律基本常识,使学生增强法律意识,自觉遵纪守法。(5分) 记分办法: 1. 不参加政治学习或业务理论学习的,每次扣1分。笔记每学期三千字以上,不达标者酌情扣分。 2. 法制考试不及格的,该总项15分不得分。 3. 其他要求达不到的,该小项不得分。 1.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做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如上网玩游戏等),否则,每发现一次扣1分。 2.举止文明,作风正派,在平时工作中,发扬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对同志、对领导有建议或意见应通过正确途径、渠道提出,做到心胸坦荡,建立良好和谐的人际关系,否则扣3分。 3. 工作时间不酗酒,因饮酒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查实一次扣3分。 4. 按时参加集体会议、活动和升旗仪式,不参加一次扣1分。 5. 坚持使用、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汉字。(2分) 6.心得体会、答卷等上交材料不交者每次扣10分。 1.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不得讽刺、挖苦学生,不透露学生个人隐私。否则,查实一次扣1分 2. 不得强行要求学生离校或将学生撵出教室,否则,查实一次扣1分。 3. 采用多种形式与渠道,加强与学生家长联系,共同探讨教育孩子的方法。(4分) 4. 既关心自己所教学科,又关心学生其他学科的学习。(5分) 1.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不延长学生课堂时间和在校时间,不超量布置家庭作业的。(5分) 2.注重德育教育,把德育渗透在各科教学之中,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3分) 3.不单纯以考试成绩评价学生,不按成绩排座位。(3分) 4.不因教师教育教学和管理原因出现流失生现象。(3分) 5.不弄虚作假,不抄袭剽窃他人学术、科研成果(2分) 6.不迟到不早退,上课迟到、早退一次各扣1分。 7. 能按要求按时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任务,每确一项扣1分。 1.不利用职责之便搞“学钱交易”。(3分) 2.不擅自征订复习资料或推销、变相推销学习资料及学习用品等。(2分) 3.端正考风、严肃考纪,考试不徇私舞弊。(3分) 4.在工作期间不参与经商、炒股等。(2分) 5.将学校公共财物、日常用品用具充实私囊的扣10分。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