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规章制度之班级财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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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规章制度之班级财产管理制度

学校规章制度之班级财产管理制度 ‎ ‎  为进一步培养学生热爱集体、爱护公物的高度责任感,养成文明守纪的良好行为习惯,增强学生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能力,切实加强班级财产管理,节省学校维修经费,师生共建文明校园,创建良好的育人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  一、班级财产的核查:‎ ‎  1、班级财产包括:教室、宿舍内的课桌凳、门窗、床、黑板、灯具、窗帘、玻璃、卫生洁具等;教室、宿舍外过道的公共设施。‎ ‎  2、班级财产每学期核对两次,安排在学期初、学期末。学期初,总务处与班主任核对班级财产,填写登记表一式两份,班主任签字认可,一份班主任保存,一份总务处留底。学期末核帐,清点不足的作遗失处理。‎ ‎  3、毕业班财产如有缺少、损坏,在办理完相关的赔偿手续后,才能办理学生毕业手续。‎ ‎  二、班级财产的管理:‎ ‎  1、班主任是班级财产管理的负责人。‎ ‎  2、班主任必须经常教育学生爱护公物,并由学生组成的财产管理小组负责督促,出现问题,及时向总务处报修;财产损坏认真追查,及时上报总务处。‎ ‎  3、班级财产责任到人,课桌凳、床铺合理摆放,各种公共设施不得刻划、涂写、私自拆卸。‎ ‎  4、各班财产不能互相调换,不能随意移动到室外(校、年级集会例外)。班级之间互借财产,须双方班主任同意认可,到总务处登记备案。班级之间要调整的物品,须总务处同意,对要调整物品进行清点核实,确无缺损、丢失的,方可办理交接手续。‎ ‎  5、各班要建立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加强安全工作,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杜绝安全隐患。教室、宿舍内严禁用火,禁止使用热水器、充电器等电器,节约用电,做到人离灯熄,关锁好门窗。‎ ‎  6、各类物品合理摆放,爱惜使用,妥善保管,一学期配发一次,遗失或损坏由班级自行补足。‎ ‎  7、教室门、窗、墙壁、护栏保持清洁、完好。‎ ‎  8、学生有权谢绝他班学生随意进入教室、宿舍,私自邀约他班学生进入教室、宿舍,甚至留宿他人,由此引发的安全责任事故由该班学生承担。‎ ‎  三、班级财产的维修与赔偿 ‎  1、班级财产遗失照价赔偿。‎ ‎  2、管理不善人为造成财产损坏,维修经费由班级或个人支付,维修记录作为班级综合评估的参考依据。‎ ‎  2、故意损坏财产,按相关的财产管理制度的赔偿规定从严处理。‎ ‎  3、自然损坏或易耗品如需维修或更换,由班主任写明损坏原因,经财产管理员验审,到总务处报修或领取。‎ ‎  四、班级财产管理的考核 ‎  1、班级财产班主任验收签字后生效。‎ ‎  2、班级财产管理期限为一学年,由总务处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检查,每学期结束,后勤副校长、总务主任进行一次统一检查。检查结果作为班级综合评估、班主任绩效考核、评选优秀班主任的参考依据。‎ ‎  3、班级财产管理不善,故意破坏造成损坏、流失较为严重的,总务处查实报政教处计入班级综合评估及班主任绩效考核。‎ ‎  五、附则:‎ ‎  1、本制度与我县规定的《学校财产管理制度》配套实施,真正意义上做到物有所值,人尽其责。‎ ‎  2、本制度从2013年9月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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