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3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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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脱贫攻坚官僚主义整改工作方案
脱贫攻坚官僚主义整改工作方案 2018年是深入推进落实脱贫攻坚工作作风建设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指示精神,以作风攻坚促脱贫攻坚,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对脱贫攻坚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立行立改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场实际,对脱贫攻坚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立行立改形成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近年来,我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讲话精神为指导,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特别是今年聚焦“怕、慢、假、庸、散”等作风顽疾,深入推进干部作风提升年活动,有效纠正和克服了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促进了我场脱贫攻坚工作高质量发展。但从省市督查考核发现的问题及日常监督检查情况看,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存在,有的还很严重,必须予以坚决整治。 立行立改脱贫攻坚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是贯彻落实好党中央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是坚决扛起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的迫切需要,是确保我场如期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根本保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上级的要求部署,把立行立改脱贫攻坚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提高政治站位,解决突出问题,以改作风转作风的实际成效,保障我场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 二、立行立改重点及责任分解 (一)在贯彻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 1.贯彻党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重大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对脱贫攻坚标准把握不准,或提高标准,人为吊高胃口或降低标准,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责任单位:党政办、脱贫攻坚站) 2.对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不力,制定配套措施、细化工作方案、组织实施不及时不到位,简单以文件、会议落实上级部署,未按照党中央和省委打赢脱贫攻战三年行动意见细化实化具体贯彻措施,或制定的措施不符合基层实际,不具操作性。(责任单位:党政办、脱贫攻坚站) 3.对脱贫退出谋划不科学合理,或不顾客观实际,层层加码、急躁冒进,片面追求短时间内政绩最大化,靠扶贫资金投入使贫困户短期内脱贫,不考虑发展式扶贫,没有长期产业扶贫支撑,缺少脱贫内生动力;工作推进不均衡,贫困村和非贫困村投入差距大。(责任单位:党政办、脱贫攻坚站) (二)在组织推动脱贫攻坚工作落实过程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 1.行业扶贫部门落实产业、就业等扶贫政策脱离实际,与贫困群众意愿有偏差,不考虑市场风险,盲目上项目;行业扶贫政策操作性不强,缺乏针对性,无法落实落地;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不彻底。(责任单位:党政办、脱贫攻坚站) 2.职能部门对脱贫工作重部署轻落实,重审批轻监管,对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监管不严,出现贪污浪费、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等问题。(责任单位:党政办、财务室、脱贫攻坚站) 3.帮扶单位主要领导重视程度不够,未选派得力干部参与驻村帮扶工作,没有对帮扶措施进行深入研究;工作不实,存在走访慰问式扶贫,没有针对性的举措。(责任单位:党政办、脱贫攻坚站) 4.部分帮扶干部作风不实、纪律松散、办事拖沓、推诿扯皮,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帮扶措施单一,简单走访慰问、送钱送物,不重视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对贫困户具体情况不熟悉,缺乏一户一策的脱贫指导。(责任单位:党政办、脱贫攻坚站) 5.贫困村“三务”公开不彻底,未按规定执行扶贫资金公开和公告制度,群众和社会不知晓,难以有效监督。(责任单位:党政办、脱贫攻坚站) 6.纪检监察机关对扶贫领城存在的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监督检查不够,不较真碰硬,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了问题不查处、不问责或者避重就轻。(责任单位:党政办) (三)在监督检查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过程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 1.监督检查频次过多过滥,为迎接国家和省市检查突击安排自行检查,为了检查而检查;县“10+2”扶贫工程牵头单位监督检查各自为阵,缺乏统筹规范。(责任单位:党政办、脱贫攻坚站) 2.监督检查内容忽视脱贫攻坚实际成效,只关注做了没做,而不关注做没做好;只关注眼前脱贫,而不关注长期巩固。(责任单位:党政办、脱贫攻坚站) 3.监督检查过度讲究留痕,要求台账齐全、记录完整、留影上传;检查过程中看材料、听汇报、问数据多,深入田间地头和贫困户家中了解脱贫实效少;检查工作被安排,事先打好招呼,接受被检查单位的安排。(责任单位:党政办、脱贫攻坚站) 三、工作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监管责任,形成党委主抓、纪委监委监督、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切实把立行立改工作,当成一项民心工程来推进、当成整治“四风”的攻坚战来打赢,坚决把中央、省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二)开展自查自纠。要逐条对照立行立改重点中所列的3个方面12类突出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摸清实情,查摆自身存在的具体问题和具体表现,并建立台账,采取有力措施立行立改。立行立改过程中,发现属于上级机关的问题,要及时将有关情况向上级反映。 (三)加强监督检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省市脱贫攻坚督查组同志一起加强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加强立行立改工作的督查,对群众反映强烈、舆情聚焦的脱贫攻坚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办理过程和结果适时适度公开,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全县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通过排查问题线索、实地走访、明察暗访、调研督导等形式,及时发现突出问题,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处置。对以形式主义应付立行立改工作的,要严肃追责,对典型案例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四)建立长效机制。要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通过开展立行立改工作,找准脱贫攻坚中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不足,及时改进工作、完善措施,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遏制脱贫攻坚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深入宣传,营造浓厚的立行立改氛围。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