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区地籍权属调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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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区地籍权属调查工作方案

县城区地籍权属调查工作方案 为了查清我县城区土地资产的数量和质量,全面掌握土地类别、 分布及利用状况,依法明晰产权关系,建立城区初始地籍档案,实现 城区地籍规范化管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 《城镇地籍调查规程》 、 《土地登记规则》 以及省国土资源厅有关规定精神, 结合我县实际制 定本方案。 一、调查范围 地籍权属调查的范围: 旌德县城区内所有单位和个人使用的土地, 面积 5.01 平方公里。 二、权属调查内容 本次地籍调查要确定每宗地的土地权属、界址点位、界址线、面 积、用途、利用现状和他项权利等基本情况,满足土地登记和建立土 地信息化管理的需要。 三、权属调查时间 从 6 月 12 日开始,结合清理土地隐形市场,集中开展权属调查, 并于 9 月底完成权属调查。 四、权属调查领导组 组长:倪明芳 副组长:程卫国 技术组成员:赵永富、汪维合、夏云 权属调查成员: 第一组组长:陈金奎组员:张微 第二组组长:丁勇组员:范瑛 第三组组长:夏云组员:张钦 五、技术培训 对组织的专业调查人员,要集中进行强化技术培训。 培训内容: 有关地籍管理的政策、 法规、 《城镇地籍调查规程》 、 土地利用分类、 简单的勘丈方法、 宗地草图的绘制与调查表格的填写 方法,以及调查资料的分析等。 培训方法:集中理论学习与外业操作实习相结合。具体做法:用 一天时间学习地籍工作的有关政策、 法规和技术规程, 用二天时间进 行外业操作实习。 通过培训要使每个成员能明确任务,熟悉《规程》,掌握操作方 法和技术要领。 六、权属调查的方法与步骤 (一)准备工作 复印马鞍山已测绘的街坊图 21 幅、购置工具(比例尺、三角板、 卷尺、工作包、讲义夹等每组一套)、人员培训等。 (二)划分调查区及任务分配 根据需要, 将城区划分为 21 个街坊, 分片逐宗逐块进行调查勘丈。 用马鞍山已测绘的街坊图作为工作底图。 根据调查范围, 实地在工作 图上勾绘宗地图位置、预编地籍号。 第一组完成街坊号: 1810、1811、1812、1813、1814、1816、1806、 1807 第二组完成街坊号: 1801、1802、1803、1804、1805、1815 第三组完成街坊号: 1808、1809、1818、1819、1820、1821、1817 (三)公告通知 将此次权属调查的范围、时间、有关单位和个人应提供的土地权 源的各种资料及其它情况进行公告, 通知土地有关使用者按时到现场 指界。 (四)现场调查核实 核实各宗地的土地使用者、地籍号、实际用途、权属情况等。 (五)界址调查 1 、由本宗地及相邻宗地使用者持法人 __ 明或指界委托书、委托 代理人 __ 明书,亲自到现场共同指界。 2 、经双方认定的界址, 必须由双方指界人在地籍调查表上相互签 字盖章。 3 、有争议的界址,调查现场不能处理时,按《中华人民 __ 土地 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4 、以调查确定的公认界址点,按地籍调查规程要求,设置钢钉或 喷漆界标。 (六)记载调查结果 1 、地籍调查表必须做到图表与实地一致,各项目填写齐全,准确 无误,字迹清楚整洁。 2 、填写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 (七)宗地草图 宗地草图是描述宗地位置、界址点、线和相邻关系的实地记录, 是处理土地权属的原始资料, 必须在实地绘制, 一切注记应是实地丈 量记录,不得涂改,不得复制,不得事后补记。 七、检查验收 基本成果完成后,撰写报告到宣城市国土局,请市局汇同有关部 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 方视为完成地籍调查工作,争取于年底完 成建库工作。 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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