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3 发布 |
- 37.5 KB |
- 3页
申明敬告: 本站不保证该用户上传的文档完整性,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产生的反悔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文档介绍
政教处工作总结范文之法制教育工作总结
政教处范文之法制教育工作总结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使学生知法,守法,是学校教育的重中之重,也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的若干意见》的一个重要方面。我校一贯重视法制宣传、法制教育,教育学生做守法公民,力争在校学生零犯罪记录。现就我校开展法制教育工作总结如下: 一、寓法制教育于教学之中,在日常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 我们要求各学科老师,特别使公民课,社会课老师,在教学中有机渗透法制教育,有关教案要备好,法制知识要讲解清楚。我们还开设了法制课,每学期38课时,做到“四有”:有师资、有教材、有计划、有课时。同时聘请了法律专业毕业的张惠英老师担任了法制课教师,工作相当出色。我们还健全了学校的制度,制订了《师生员工申诉制度》等。 二、班主任、导师“点面结合”,强化法制宣传。 自实施学生成长导师制以来,我们不仅要求各班主任每学期定期召开法制教育专题的主题班会课,对全班同学进行专项法律知识的集体辅导,学生或学习,或讨论,或发表见解,主动介入法制宣传。同时要求班主任老师每天开展一分钟安全警示教育。另外,我们要求担任“学生成长导师”的老师,对所指导的问题学生进行“人盯人” 的专门辅导,促使问题学生懂法、知法、守法,同时在区检察院的协助与支持下,自去年以来,我校与检察院开展了“检校合作”工作,去年,我校向区检察院聘请了四位校外导师,指导22名学生,今年校外检察官导师又增加到了6位,与我校22名学生结对。校外导师面对面地对学生进行法制、心理等多方面的指导,使这些学生有了较大的转变。今年3月8日,区检察院的女检察官们带了许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书籍,到我校开展了法律宣传,该项工作的开展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聘请法制副校长,加强对学校法制教育的指导。 经区教育局批准,我校于每年都聘请了两位法制副校长,今年聘请的是:南浔区检察院主诉检察官,办公室主任张建蓉同志;南浔镇派出所民警归荣方同志。两位法制副校长对我校的法制教育相当关心,为创“平安校园”作出了贡献。张建蓉副校长凭她多年从事青少年维权的工作经验,每学期一次为我校学生作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制讲座,学生听后反映良好。镇派出所,在所领导的支持下,(1)到校开展法制宣传,已有讲座两次:“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及学生的自我保护”、“远离@品,珍惜生命”。(2)建立了南浔区第一家“校园警务室”,走出了警务进校园的成功道路。(3)派出所巡控中队,每日坚持在我校放学时,在两大校门口巡逻,杜绝社会不良青年对学生的侵扰。 四、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法制教育,取得良好效果。 除了法制副校长的长期支持和挖掘内部潜力外,我们还向社会各界发出邀请,共同进行法制教育,如区法院多次派了贾建平法官为我校学生作了法制报告,贾法官以其真诚打动了很多学生。我们还克服了法制宣传形式的单一化,多形式地开展各种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除上法制课,开设法制讲座外,我们还组织学生观看录像(如“远离@品”的宣传),开展展板宣传(如“保护名胜古迹”),今年10月份又组织学生到区人民法院审判庭旁听了“青少年犯罪”的庭审全过程,这对学生触动很大,教育很深,还组织学生开展了讨论,最近,我校正与检察院、法院的同志协商,欲在学生开展“模拟法庭”的活动。 总之,我校的法制教育抓紧抓实,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为创“平安校园”而不懈努力着。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