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民政局二季度任务落实工作总结(四)

申明敬告: 本站不保证该用户上传的文档完整性,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产生的反悔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文档介绍

精编民政局二季度任务落实工作总结(四)

民政局二季度任务落实工作总结 ‎ 一、党建工作 (一)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加强党员思想建设 1、组织党员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扶贫论述摘编》、《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区纪委七届五次全委会会议精神等内容,通过理论知识的学习不断提升党员素质,增强党员修养上半年共召开机关学习会7次。 2、加强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举办民族宗教政策培训班,开展对党员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3、组织党员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目前已开展疫情防控和农村改厕2次志愿服务活动。 (二)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全面加强组织建设 1、在工作机制上,落实党支部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形成支部书记负总责、支委配合、党小组长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抓好责任分工和任务分解,并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期限。 2、坚持每月召开支委会,共研究党建工作6次,召开党员大会2次,党小组会15次,上党课1次。 ‎ ‎3、年初印发《党建工作要点》,对机关支部的年度党员教育培训、党员发展、党风廉政建设、脱贫攻坚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4、认真抓好党员的发展工作,目前已有1名同志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5、加强党费管理,支委坚持带头缴纳党费,引导党员从“要我交”到“我要交”的思想转变,杜绝了党费缴纳不及时的现象,上半年共缴纳党费2680元。 (三)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作风建设 1、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两节”期间开展作风建设提醒,未出现违反八项规定的现象。 2、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实行厉行节约的管理规定,没有违规发放补贴现象。 (四)增强使命责任担当,加强纪律建设 1、坚持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的制度,局党支部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对相关案例进行深入剖析,深刻领会新形势下反腐倡廉的重大意义,筑牢反腐防线,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2、制定了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组织工作人员查找民政工作廉政风险点,实时跟踪,督查这些风险点的落实情况,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活动,结合民政工作特别是脱贫攻坚,认真查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并加以整改。 ‎ ‎ (五)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1、局党组坚持将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一起谋划、部署,围绕“党建引领、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理念,结合民政业务工作实际,教育引领广大党员主动服务群众,服务发展。 2、局党组始终将信访维稳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社会保障工作中的兜底作用,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3、开展保密工作教育,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增强保密意识,对涉密文件做到了专人、专柜管理,要求对涉密文件图片等不得在互联网、微信、qq里传播,使保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确保了信息安全。 4、对照区直机关工委下发的党建工作指导手册,认真完成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纪实手册规定事项,同时还主动联系兄弟单位进行党建工作交流,对党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起到了推动作用。 二、各项业务工作 (一)社会救助工作 1.社会救助资金发放情况 1-6月发放城市低保18310人次,889.44万元。发放农村低保21759人次,1033.8万元。发放特困人员583人,229.14万元。发放失能半失能57人,4.31万元。 ‎ ‎2.疫情期间加大临时救助力度。5月份下拨给各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15.5万元,有效解决城乡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发挥救急难作用。1-6月共救助47人,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3.34万元,发放临时价格补贴130.45万元,有效保障了我区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3.制定《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方案》,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及时纳入农村低保,充分发挥村级协管员作用,对困难群众加强走访、联系。建立主动发现机制对困难群众及时救助。4月农村低保中建档立卡贫户280人。 4.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城乡低保年审复核工作的通知》(杜民字﹝2020﹞16号)文件,从2020年5月20日-2020年6月15日对全区低保情况进行复核,开展“错保”“漏保”“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查找,落实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备案制度,规范档案管理等工作,杜绝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发生。同时,做好社情舆论工作,认真梳理分析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帐。 5.执行《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优化简化社会救助审核审批程序,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家庭或个人纳入兜底保障范围。 (二)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工作 1.养老服务工作 ‎ ‎ 创新开展80岁以上老年人领取高龄津贴认证工作,坚持“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原则。发放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8107人,标准每人每月40元,总计发放资金191.8万元。发放百岁老人津贴28人,标准每人每月600元,总计发放资金9.12万元。发放上半年居家养老服务补贴7.14万元,服务人数119人。全面落实社会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等扶持政策,一季度运营补助累计发放18.38万元,919人次。发放养老机构疫情防控补助1689人次,补助金额16.89万元。开展城乡社区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打造20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2020年新建五所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已全面开工,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三级中心覆盖率达到100%、。继续开展为期四年的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加强安全检查与监管,不断提升养老院运营服务管理水平。 2.婚姻登记工作 (1)扎实工作,努力做好各项婚姻登记工作。严格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办事,坚持依法行政、热情服务。截至6月19日,共办理结婚登记1332对,离婚登记478对,补领婚姻证件588件,补领离婚证件128件,调阅个人婚姻登记档案173份,调阅对公档案102份。 ‎ ‎(2)积极做好疫情期间的登记工作。认真贯彻上级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制定疫情期间婚姻登记应急预案,积极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通过预约登记、每日限制办证数量等措施,积极做好婚姻登记工作;在5月20日婚姻登记高峰日,提前做好做好人员安排、设备调试、耗材准备等相关工作,并通过预约登记、提前上班,增加工作人员、分批次办理等措施,积极做好特殊日子的婚姻登记工作,5月20日共为156对新人办理了结婚登记,满足了新人好日子办理结婚登记的愿望。 (3)积极配合卫健委做好婚登信息反馈及免费婚检工作。积极配合卫健委抓好计划生育工作,每月月底将本月办理结婚登记的新婚对象名册和有关情况及时与计生部门联系和反馈;配合婚检部门开展婚检政策宣传,积极引导新人进行婚前检查。 3.殡葬改革工作 (1)认真组织开展2020年清明祭扫工作。2020年清明节期间,我区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工作的统一部署,全市所有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暂停市民现场祭扫活动;暂停组织公祭等群体性活动,并积极组织公墓、骨灰堂清明节当天开展了代为祭扫活动,确保疫情期间清明节祭扫活动安全、文明、和谐、有序。 ‎ ‎(2)组织开展殡葬服务专用车年检活动。3月份组织了殡葬专用车年检工作,要求殡葬专用车按期参加车辆年检,提供年检资料和车辆保险单据,确保目前运营的殡葬专用车车况良好,行车安全。 (3)突出重点,确保火化率稳步提升。严厉打击偷埋偷葬行为,加强对各乡镇、街道的督导,加大殡改政策法规的宣传,引导群众文明节俭办丧事。 4.收养登记工作 加强收养登记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开展收养登记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收养登记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理,对不符合收养条件的当事人做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取得当事人的理解。加强收养登记档案管理,严格实行一人一档案。积极推进收养登记能力评估工作。 5.孤儿保障工作 (1)认真做好孤儿审核认定和信息录入工作。积极开展孤儿认定工作,对镇(街道)申报的新增孤儿进行入户调查,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及时将孤儿信息录入系统。目前,全区共认定社会散居孤儿77名,材料齐全,信息录入完整规范。 (2)按时足额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实行动态管理,按月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为每人每月1050元,1-6月份全区共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48.37万元。 ‎ ‎(3)认真组织开展疫情期间孤弃儿童走访活动。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疫情期间孤弃儿童走访活动,深入孤儿家中,了解孤儿学习及生活情况,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并向孤儿赠送口罩;同时我局认真贯彻省、市文件精神,从3月份起发放了疫情期间孤儿临时价格补贴资金,3-4月共发放临时价格补贴资金1.12万元。在“六一”儿童节期间,我局给全区初中以下的孤弃儿童发放了书包、文具和书籍等学习用品。 6.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 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民政部门关于流浪乞讨提升年活动方案的文件精神,共印制了宣传袋4000个,宣传横幅30条,宣传材料2000份,不断加大流浪乞讨宣传工作,积极营造提升年活动氛围。开展了去冬今春流浪乞讨人员冬季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确保流浪乞讨、生活无着人员在极端天气能够得到及时安全有效的救助服务,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温暖。目前,共救助流浪乞讨生活无着人员3人。 7.关爱留守儿童工作 ‎ 组织开展了2020年上半年留守儿童信息台账更新工作,建立了详实完备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台账,并根据留守儿童父母返乡和外出情况,实行动态管理,目前我区共有60名留守儿童、7名困境儿童,都得到监护人的有效监护。联合教育、卫健等部门联合开展督查活动,重点督查疫情期间留守儿童返校复课情况、镇(街道)贯彻落实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基层督查巡查工作制度的情况等。在“六一”儿童节之际,对初中以下的留守、困境儿童开展了慰问活动,为他们送去了书包、文具、工具书等学习用品,并邀请市蒲公英协会的志愿者到市阳光小学开展以“快乐成长”为主题的关爱留守儿童六一慰问活动,给孩子们送去了党和政府的关爱。 8.残疾人福利工作 1-6月份共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28.77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70.15万元。按照省、市《关于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要求,上半年积极组织开展残疾人精神障碍康复室建设,目前该项工作正稳步推进,全区22个居委会已有21个居委会设立残疾人精神障碍康复室并完成挂牌工作,1个社区因搬迁、装修等原因暂未挂牌。 (三)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 目前,我区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117家,社会服务机构78家,社会团体39家,其中,2020年上半年新成立社会服务机构2家、社会团体2家,注销社会服务机构1家,变更事项社会组织22家。 ‎ 持续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加强社会组织双重管理体制,加强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分类管理。严把登记关口,严格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严格要求社会组织按时参加年度检查。强化举报和查处机制,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对不能按时参加年检的进行约谈并限期整改,对无故连续两年以上不参加年检、长期不开展活动给予撤销成立登记。4月2日,我局印发《关于开展20XX年度社会组织年检的通知》,从2020年4月15日至7月15日,对全区20XX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开展年度检查,目前年检合格社会组织47家。 (四)慈善工作 1.“慈善情暖万家”活动。2020元旦期间,区慈善协会依据市民政局、市慈善协会《关于开展2020年度元旦期间慈善情暖万家活动的通知》,对100户特困户进行慰问,发放善款5万元。并对各类重点优抚对象进行慰问,共计慰问20人,发放慰问款1万元。 2.“一帮一”结对助学慈善活动。区慈善协会在市慈善协会的指导帮扶下继续开展“一帮一”结对助学活动,活动对共计19户贫困家庭送去资助基金,其中华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资助10人,每人每学年资助1200元,资助六年;市气象局资助3人,每人每学年资助1200元,资助六年;猴小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资助2人,每人每学年资助1200元,资助六年;市慈善协会资助3人;郭光梅资助1人。 (五)基层政权建设工作 ‎ ‎1.指导和引导社区工作人员积极参加疫情防控工作。按照省市文件精神,积极传达和落实。对于关爱社区工作者的措施落实:具体要做的是社工信息的确认、甄别、修改、数据库建卡帐工作。基层社区参加疫情防控人员,村居两委成员328人,村居其他人员1405人,街道干部203人,街道工作人员737人,工作总时长1360668小时。目前,正在对接政策落实工作。 2.申报高岳街道为全省第三批社区协商示范点建设;对已有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成果进行筛查、评选,初选三个村的村规民约申报全省100个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目录;对优秀社区工作者先进事迹摸排,督促镇办申报疫情期间优秀社工先进事迹;起草“三治融合”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创建活动申报表。确定主题和总结主要事迹;启动刘庄社区星洲小区的智慧社区建设项目,做好工程规划和资金预算安排;督促、、社区项目建设单位进行立项、规划、设计,施工。确保本年度内主体工程开工建设;协调完成优秀社区工作法的单位申报,双楼和葛塘村的优秀做法被区民政局给予积极推荐。 (六)地名区划工作 1.做好石台矿社区更名为子张湖社区的准备工作,形成工作方案。目前正分步实施之中。 2.积极赴合肥协商《区地名志》出版印刷工作,协调黄山出版社、人民出版社两家单位,争取尽快取得书号,付梓印刷。 ‎ ‎3.截止5月底,区顺利完成地名信息库更新完善工作。全区共更新完善地名17条,其中,居民点5条,道路街巷4条,建筑物2条,公园风景区1条,单位5条,完成坐标定位和多媒体信息采集工作,顺利录入地名信息政务管理平台,并提交市级审核。 三、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工作 我局包保段园镇欧集村、孟庄社区、毛郢社区、绿原社区4个村(社区),全区3家公墓、12家养老服务机构以及新开业的5家社区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局迅速行动,主动融入疫情防控大局,“外控输入,内防感染”,充分发挥积极作用,目前全区民政服务机构运转正常。 (一)召开会议、成立组织。成立了区民政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区民政局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专业小组和包保小组,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制定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实行局领导班子包组包片,开展每日督查检查。 (二)全方位开展督查指导。为确保制度、措施执行到位,局班子成员每天开展调度督查,对包保点、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要求,对普遍性问题迅速拿出具体措施。 ‎ ‎(三)严格落实防控措施。严格执行省、市、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下发的系列文件和防控措施,要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各养老机构、公墓等民政服务机构,制定疫情应急预防、工作方案,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监测报告、应急响应和处置等工作制度,确保责任明确、反应及时、保障有力;各殡葬场所严禁出现聚集性活动,出入公墓、骨灰堂,必须测量体温、戴口罩,清明节期间,按照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14号通告要求,清明祭扫实行网上祭扫和代为祭扫方式。 (四)多措并举,狠抓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建立养老机构疫情每日零报告制度,开通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群。实时调度、安排,部署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各养老机构成立防控工作小组,完善应急预案、工作方案。二是全面实行封闭管理,确保人员不流动。三是对老人的管理。每天测量两次体温;实行分餐制;院内活动场所暂时关闭;向老年人宣传有关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控知识,了解疫情防控情况,防止老人出现恐慌、焦虑情绪。四是做好心理慰藉工作。加强老年人心理调节,做好正面宣传教育,为老年人提供电视、广播、阅读等文化娱乐服务,及时转移老年人注意力,利用电话、网络等现代通讯手段为老年人提供与亲属间的亲情化沟通服务,纾解焦虑恐惧情绪。五是加强内部管理。公共场所(院内、活动室、食堂等)、室内消毒;工作人员尽量吃住在敬老院(养老院),确需出入的进出要消毒;工作人员要戴口罩上岗。确保养老机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 ‎ (五)多方筹措,保障防控物资到位。在各养老机构自筹的基础上,区民政局多方筹措,共筹措医用口罩5000余只,酒精500斤,消毒液500斤,确保防控物资到位。 (六)加大宣传力度,保障疫情防控工作任务落到实处。通过下发文件、微信群、张贴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传达上级指示精神、疫情防控做法、疫情防控知识等,使广大群众了解疫情防控情况,共同抗击疫情,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 ‎ (七)助力复工复产,恢复经济社会秩序。随着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区民政局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又打响了复工复产战役。制定了《2020年区民政工作要点》和《2020年全区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工作要点》,为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创造条件;婚姻登记业务于2020年2月24日重新启动,及时发布恢复婚姻登记业务办理的通告,提示婚姻当事人办证必须正确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监测;制定了《区2020年清明节期间祭扫服务保障应急预案》,取消现场聚集祭扫活动,实行网上祭扫和代为祭扫方式;深入了解掌握因疫情导致难以就业、收入减少等生活困难家庭情况,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家庭或人员纳入临时救助、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覆盖范围,切实保障其基本生活;积极推进民政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受疫情影响中断的建设项目也已全面复工,工程进度有序推进。‎
查看更多

相关文章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