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教育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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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教育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我市教育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 ‎  根据市政协2008年工作安排,4月21日——24日,市政协宣教文卫委组织部分委员并邀请市直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调研组,对我市教育发展状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深入红花岗区、汇川区、仁怀市、遵义县和桐梓县等五个县、区(市),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部分学校就教育发展情况进行座谈,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实地走访察看了15所公民办中小学和职业技术学校,与学校的管理者及教师进行了座谈交流,并就此课题对其余各地进行了书面了解。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  一、我市教育发展的现状 ‎  近年来,各级不断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力度,教育基础设施不断改善,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我市教育取得长足发展,主要表现在:‎ ‎  基础教育成效显著。认真落实“两免一补”等教育政策,全市2005年全面完成“两基”攻坚目标,“普九”人口覆盖率达100%,11个县、区(市)通过省“两基”复查和“普实”验收。实现了“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使人、财、事三权集中,教育管理重心上移,进一步强化了对全市教育管理。“义教工程”、“危改工程”、农村初中“寄宿制工程”等项目的实施,使得全市各中小学校,特别是大部分村级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极大改善,实现了“农村最美的建筑是学校”。通过招考教师和实施农村特设岗位教师招考计划,为师资相对短缺县、区(市)补充教师,进一步充实了我市师资力量特别是农村边远地区教师数量,教师素质得到极大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2007年底,全市适龄儿童入学率为99.3% ,在校生辍学率为0.22%,小学毕业生全部升入初中,普及程度各项指标均达到国检要求。‎ ‎  民办教育有所发展。各级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加强民办学校的管理和引导,进一步规范各民办学校办学行为,民办教育得到一定的发展,但发展形势不容乐观。‎ ‎  职业教育稳步推进。全市现有中等职业学校26所、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所、高等专科学校1所,农民文化技术培训学校2022所,教学点(班)2552个,已基本形成高级、中级、初级职业技术院校组成并相互沟通、多层次学历教育和各类短期培训并举的职业教育体系。由于党政重视,统筹有力,整合资源,涌现了如遵义职业技术学校、道真自治县职教中心等职业教育欣欣向荣的典型。‎ ‎  据统计,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学校(见附表)3375所,在校学生1479639人,专任教师62777人,其中高中(含职高)师生比1:21;初级中学师生比1:19;小学师生比1:24。中小学临时代课教师2468人。‎ ‎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  (一) 基础教育 ‎  1.教育经费欠账过大,投入仍显不足。目前,全市“两基”攻坚负债达7亿多元,绝大部分县、区(市)为此背上了沉重的包袱,如遵义县现欠债1.32亿元,今年还贷800万元;红花岗区现欠债4000万元,今年还贷1152万元。多数县由于财力自给率低,财政在保运转、保工资等方面压力大,教育经费很大一部分用于偿还教育负债。部分地方教育费附加征收不足,教育经费未按规定足额拨付。‎ ‎  2.教育资源配置不够合理,均衡发展存在差距。一是城乡学生增长比例失调,学校布局凸现不合理。由于我市中小学建设按2001年的布局调整规划实施,近几年,随着农村地区“普九”目标实现、新生人口逐年减少、外出务工人员举家外出等,大量农民工涌向城镇,农村学校生源大幅度减少,城镇生源剧增,出现了农村教育资源闲置和城镇进城务工子女“上学难”问题,学校布局平衡被打破,教育资源配置不合理;二是城镇扩容规划与教育资源配置不同步。近几年,随着城镇化步伐加快,我市大多数城镇规划大幅度扩充,人口剧增,住宅楼林立,而教育资源基本上是原来的布局和规模,城镇学校不堪重负,“大班额”现象突出,出现了学生食宿难、学校管理难、安全保障难等,两城区和部分县城尤为突出,学校布局及办学条件亟待解决;三是城乡优质师资比例失调,优秀教师大量涌入城镇,优质教育资源向城镇集中,老百姓选择优质资源的愿望强烈,农村学校生源流失严重,由于学校教师是按固定生师比配置,农村学校教师包班现象普遍,教师结构极不合理,教师工作量超负荷,城乡学校教师数量和质量差距大,农村教育质量令人担忧。‎ ‎  3.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我市教育队伍师德师风虽然有较大转变,但教师数量不足,区域分布、年龄结构和学科结构等方面不合理的现象还大量存在,个别地方比较严重,如红花岗区按教育发展需要尚差中小学教师2393人;桐梓县差小学教师700余人;务川县差中小学教师600余人,其中大部分初中缺英语、信息技术等专业教师。部分县由于地处山区、河谷地带,人口居住较为分散,分布着很大部分按省布局规划要求撤并而实际上又不能撤的教学点,现有的教师编制和实有数量均无法满足需要,再加之教学点条件艰苦,一般都是聘请代课教师任教,教育质量无法得到保证。‎ ‎  (二) 民办教育 ‎  1. 办学经费紧张,办学条件相对滞后。我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未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扶持民办学校发展及表彰奖励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长期以来民办学校办学经费紧张,办学条件相对滞后。民办学校办学资金主要来源于举办者(投资者)的集资或贷款,多数民办学校后续投入不足。多数举办者利用银行贷款或民间借贷建设校舍,在土地征用和建设过程中前期投入较大,在运转中则面临着运转经费和还本利息的巨大压力,收取的学杂费要承担校舍建设、教学仪器购置、学校运转、教职工工资福利等多项经费支出,导致民办学校经费极为紧张,严重制约民办教育的发展。‎ ‎  同时,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在教育规划上未把民办教育列入规划范围,加之民办学校因资金短缺等原因,无力及时改善办学条件,民办学校办学条件相对滞后于公办学校,缺乏竞争力。据统计,我市相当一部分民办学校没有自己的校舍和办公地点,一些硬件设施都是租用的,基础设施较为简陋,两城区及部分县较为突出,如:红花岗区已审批的26所民办学校中,按照学校建设规范自建校舍或租用较规范校舍的学校不到10所,多数是租用民房和仓库办学,安全隐患大。‎ ‎  2.师资队伍缺乏稳定。《民办教育促进 法》中规定了民办学校教师与公办学校教师拥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但举办者对所聘教职员工没有履行《劳动合同法》,致使在民办学校从教的教师在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方面得不到保障,加之近年来公办教师工资待遇的提升,导致民办学校教师在待遇上与公办学校教师存在明显差距。同时,民办学校教师年龄、学历、职称结构等配置不合理,整体素质不高,教师队伍不够稳定,流动性大,不利于民办学校的发展。‎ ‎  3.“两免一补”政策给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增加了办学压力。“两免一补”政策规定:只对农村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实行“两免一补”,而我市民办学校多数承担着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使得民办教育面临着巨大的压力。而现行的政策规定:对公办义务教育学生全部实行免费入学,在民办学校就读的中小学生纷纷要求回到公办学校就读,一方面,给本已超负荷的公办学校带来压力,公办学校教育资源难以承受,造成了一定的不稳定因素;另一方面,民办教育生源的大大减少,给依赖收费运转的民办学校带来了巨大的办学压力,办学形势不容乐观。‎ ‎  (三) 职业教育 ‎  1.经费保障机制不健全,投入不足,办学条件差。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严重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各县、区(市)未足额安排中等职业教育专项资金。2004-2007年县、区(市)投入职业教育专项资金累计为435万元,个别县到2007年仍然没有安排中职专项经费,绝大多数中职学校没有生均经费,加之中职学校学生多数来自农村,贫困生占90%以上,中职学校基本上都是降低收费标准,大量负债使正在发展中的中等职业教育不堪重负。二是各县、区(市)30%城市教育附加用于职业教育严重不足。2006年各县、区(市)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仅175万元,占城市教育费附加总额的2.1%。2007年全市仅有湄潭、绥阳等县按30%的城市教育费附加预算安排用于职业教育。由于资金投入的问题,导致多数职业院校规模严重不足,教学资源短缺,校舍破旧设备老化,现有的职业学校基础办学条件和设施设备配备情况已不能适应中职学校扩招和在校生规模增长的需要。部分职校甚至没有实训基地,办学缺乏吸引力。一些发展势头良好的学校,由于无法扩大基础建设规模,使扩招需求受到严重制约。‎ ‎  2.办学理念落后,办学模式单一,专业教师匮乏,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不高,不能适应市场需要。一是部分职校办学理念跟不上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步伐,在专业设置、师资配备、学生就业指导等方面较为落后,自身发展主动性及创新能力不强。二是在办学模式上,部分学校没有充分考虑职业教育的特殊功能,未能采取灵活多样的办学模式积极发展,扩大规模、提高质量存在一定困难。三是在专业设置上,与地方实际和市场需求结合不够,培养的学生无法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四是专业课教师不足,“双师型”教师短缺已成为制约我市职业教育教学发展的一个瓶颈。2006年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共有1150名专任教师,生师比高达28:1,其中“双师型”教师只有215人,比例仅占专业课教师的22.7%,与国家及省级标准存在很大差距。五是由于现行的教师职称评审体系不适合中职教育特点,中职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不高。‎ ‎  3.政府对职业教育统筹不够,职业教育资源分散、效益不高。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是“在国务院领导下、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由于体制的原因,全市职教资源配置不合理,条块分割,布局较为分散,且各地为了各自利益,在招生、管理、专业设置、毕业生就业等问题上难以协调互补,办学效益难以达到最大化。‎ ‎  三、建议 ‎  (一)继续抓好基础教育。‎ ‎  1.加大投入,拓宽融资渠道,确保教育正常运转。坚持义务教育以政府为主,非义务教育由国家、社会、个人多元化合理分担的投入机制。对于“两基”欠帐等遗留问题,按照“市级统筹、以县为主、依法处理、分级负担”的原则进行解决。同时,按照“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新体制和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分级负责,调整结构,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优先保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所需资金,落实财政性教育经费“三个增长”、“两个比例”的要求,确保转移支付不少于50%用于教育,且要做到“一保四到位”。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如:乡镇要积极筹措教育经费,加大教育投入;村(居)根据自愿、量力、需要的原则,积极开展集资办学;学校的预算外收入全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额用于学校的建设和发展;闲置校产必须由教育、国资部门采取竞价方式有偿出让,变现资金全部用于教育。‎ ‎  2.‎ ‎ 改善办学条件,统筹城乡均衡发展。进一步调整教育投入结构,教育经费投入应逐渐向农村倾斜,保证教育整体平衡,避免出现新的两极分化;保证必备的基本教学条件,将改善农村学校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各级政府投入的重点。加大薄弱学校改造、寄宿制工程建设和捐引资建校的力度,逐步消除新增破旧房。制定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发展规划,适当增加对两城区教育的投入,支持两城区尽快新建和改扩建一批城区中小学,以缓解目前入学困难的矛盾。市政府应加大督查力度,确保房产项目开发中,规划并留足教育用地,严格执行配套教育建设费征收制度,保证教育发展需要。‎ ‎  3.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统筹城乡教师资源。加强对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依法履行对农村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调配交流和考核等管理职能,加强辖区内教师资源的统筹管理和合理配置。进一步核定教师编制并适当向农村学校倾斜,在做好教师招考的基础上,积极鼓励各县、区(市)人民政府采取教师特岗等方式予以补充解决,新增教师应优先满足农村学校、城镇薄弱学校的需求。加强农村学校、城镇薄弱学校骨干教师培训工作,通过建立区域内骨干教师巡回授课、紧缺专业教师流动教学、城镇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服务期等制度,加大城乡教育对口支援力度。‎ ‎  (二)积极发展民办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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