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文明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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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财政局文明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财政局文明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区文明创建工作,强化区直机关单位创建文明城市的工作责任,确保创建文明城市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区文明委和区直工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局工作实际,现制定《2010年区财政局文明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争创“全省文明城市”为目标,以建设“文明谯城”为主线,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省财政厅提出 “五个提升”创建要求,紧紧围绕区委的中心工作,以社区承包责任制和机关党的建设为载体,以增强城市管理、优化城市环境为重点,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树立“首位度”意识,提升服务质量,全面提高财政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建设廉洁、高效、务实、文明机关,用文明创建活动推动工作,促进财政保障服务质量。‎ 二、主要任务 ‎1、组织领导。局党组要高度重视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活动,将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创建工作,成立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做到“五有”,即:有创建组织制度、有创建工作计划、有专职创建工作人员、有创建经费保障、有创建工作资料。‎ ‎2、工作方案。制定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做到内容完善,时限清楚,责任明确,特别是阶段性工作计划重点突出,措施具体,对各股室、单位落实有可操作性。创建办公室要按方案、步骤和阶段性工作要点及时开展检查评比,做到月有检查、季有讲评、半年有形势分析、年终有全面总结。‎ ‎3、创建氛围。营造创建氛围,设立宣传阵地,利用简报、橱窗等载体宣传文明知识,做到宣传工作经常化、多样化。并以开展争创和谐股室、争做优秀股长、争当文明财政人活动为契机,增强创先争优意识,党员干部时时处处受到教育,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的知晓率为100%、支持率为100%。‎ ‎4、思想教育。建立学习制度,制定年度教育计划,将精神文明建设理论学习纳入学习计划,积极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党员干部创建活动;经常组织党员干部参与思想道德建设实践活动,将精神文明建设与坚持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内容深入到党日、节庆日和重要纪念日活动中;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防和国家安全教育、群众性主题形式教育和诚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要紧扣主题要求,积极开展党员干部思想信念、从业道德、行为规范、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定期对党员干部进行经济、法制、文化、科技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培训。积极开展学先进活动,做到各项工作任务有计划、有主题、有安排、有典型,法制宣传教育普及率达到100%,重大先进典型的知晓率达100%。‎ ‎5、道德建设。认真执行区委和区直工委有关文明创建工作精神,扎实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打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基础。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和文明礼仪教育活动,能够熟记“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二十字基本道德规范,熟悉《市民手册》和“八荣八耻”的主要内容。在实施中要以学英模、讲奉献、爱岗位为平台,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等各种形式的实践活动,努力打造道德建设品牌。‎ ‎6、社会稳定。健全和完善民主管理制度,落实党务和政务公开,公示便民服务工作流程,干部职工日常行为管理规范。全年无社会治安事件、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无群众集体上访等影响社会治安和稳定事件的发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单位内部关系和谐,单位人员在社区的人际关系融洽。遵守公共秩序,遵守交通规划,爱护公共设施,做到无闯红灯、吵架斗殴、故意损坏公物等不文明现象;无虐待和不赡养老人、家庭暴力、不抚养未成年人等侵犯老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现象;无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事件发生。‎ ‎7、环境建设。文明创建卫生责任区划分明确,室内外卫生洁净,车辆停放有序,办公用品摆放整齐,地面无纸屑、痰迹、烟头等杂物,垃圾袋装化,无卫生死角,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度,除“四害”指标达到国家标准。单位绿化、美化、净化、硬化均达到规定标准要求。‎ ‎8、社区联建。按照《谯城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任务分解方案》中的任务要求,承包社区文明创建有方案,工作主动,活动经常。可共享的文体活动场所向社区群众开放。‎ ‎9、创建文明单位(行业)。认真制定文明单位、行业创建实施方案、计划,有具体的创建保障措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行业行为,文明执行公务,把和谐机关创建纳入创建活动之中,在经济社会活动中诚信守法,兑现承诺。市民对单位诚信测评满意度达90%以上;群众对机关行政效能满意度高于90%;对反腐倡廉工作满意度高于90%;窗口行业服务标准服务规范,投诉处理机制,行业风气群众满意度高于90%以上。‎ ‎10、社会公益事业。要结合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活动,积极参与扶贫帮困、社会捐赠活动;热情接待待外来人员,耐心回答群众的咨询,扶老携幼,照顾弱势群体,支持见义勇为的赞同支持率100%,植绿护绿活动参与率达70%以上。‎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开展“全省文明城市”争创活动,是今年我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各股室单位要主动履行工作职责,按我局的创建工作要点和方案措施,强化领导,精心组织,认真落实。‎ ‎2、成立组织,明确职责。成立争创“全省文明城市”活动组织,确定办公室专职人员负责,保持工作联系,肩负起落实区文明委和区直工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创建活动中各项任务的落实。‎ ‎3、精心组织,确保实效。创建活动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紧紧围绕构建和谐、文明谯城这个目标,加强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建设,积极改变机关单位面貌,提高全员的公民素质和单位品位。创建活动要始终坚持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群广泛参与的原则,努力打造区直机关创建的品牌,展示自身的文明创建风彩,促进党的建设和各项工作的开展落实。‎ ‎4、建立制度,认真考评。依据区文明创建考核标准和方法确定自评内容,采取积分式考评,平时采用定期考核。对重点工作和工作的重点内容,重点部位实施专项督查考核;对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由局文明办按计划要求和重点内容,分月份抽查、季度评比、年终总评进行考核,考核分数计入责任单位考核总成绩。‎ ‎5、 责任追究,表彰奖励 各股室(单位)要迅速行动起来展开活动,因自身工作不到位,影响创建进度和工作的推诿、扯皮、配合不力等现象,造成影响的,对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在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检查验收中,因工作不力致使有关工作出现扣分的,对责任股室单位评先和个人评优实行“一票否决”,对责任人给予必要的处分。‎ 在创建省级文明城市验收工作中表现优秀、工作扎实的股室单位和人员积极推荐优秀表彰,并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内容给予评定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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