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5-14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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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流动式起重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流动式起重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流动式起重机含:履带式起重机、轮胎式起重机、汽车式起重机等。 一、起重机操作人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凭操作证操作,严禁无证开机。 二、流动式起重机发动机启动前应分开离合器,并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上。同机操作人员互相联系好 后方可启动。 三、履带式起重机吊物流动时,臂杆应在履带正前方,离地高度不得超过50cm,回转、臂杆、吊钩的制动 器必须刹住。起重机不得作远距离运输使用。 四、流动式起重机流动拐弯时不得过快过急。接近满负荷时,严禁转弯,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五、用变换档位起落臂杆操纵的起重机,严禁在起重臂未停稳时,变换档位,以防滑杆。 六、轮胎式、汽车式起重机禁止吊物行驶。工作完毕起腿、回转臂杆不得同时进行。 七、汽车式起重机行驶时,应将臂杆放在支架上,吊钩挂在保险杠的挂钩上,并将钢丝绳拉紧。 八、汽车式全液压起重机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作业前应将地面处理平坦放好支腿,调平机架。支腿未完全伸出时,禁止作业。 (二)有负荷时,严禁伸缩臂杆。接近满负荷时,应检查臂杆的挠度。回转不得急速和紧急制动,起落臂杆应缓慢。 (三)操作时,应锁住离合器操纵杆,防止离合器突然松开。 九、遇有下列情况严禁起吊: (一)起重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二)超负荷不吊; (三)工件紧固不牢不吊; (四)吊物上有人不吊; (五)安全装置不灵不吊; (六)工件埋在地下不吊; (七)斜拉工件不吊; (八)光线阴暗看不清不吊; (九)小配件或短料盛过满不吊; (十)棱角物件没有采取包垫等护角措施不吊。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