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3-30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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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隧道施工安全用电若干规定
隧道施工安全用电若干规定隧道推进是在潮湿、阴暗的环境里进行施工,客观的施工条件造成导电性能良好,触电危险性大,个别施工人员自我保护意识差,经常不自觉地进行习惯性违章用电,造成触电事故的发生。由于种种不安全用电隐患,在隧道各阶段施工中不同程度随机动态地存在,根据隧道施工的特殊性和施工用电特点,并总结以往经验教训,按照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特将隧道施工安全用电分:地面用电、井下用电电箱使用管理三部分作下列规定,望各施工单位务必执行。第一部分地面用电1.1地面、井口安全用电布置,必须按照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规定》进行。1.2动力电缆必须按图走向,沿途必须上墙挂设,挂设点高度一般不低于2.5m,明显部位悬挂警告牌,电缆过道(包括各种电源线)必须按规定埋管或距地面6m以上架空敷设。1.3井口、一般布100A电箱,电箱必须按局标规定作重复接地。1.4井口应采用镝灯照明,镝灯应设置在井口上下柜架的四角架设必须安全可靠,位置适中不影响吊运和人员触搭为宜,镝灯采用铁皮镇流器箱单独放置,并有防雨措施。 1.5井口行车电缆落地走向,必须设转盘电缆移动沟槽,不得积水,堆有杂物,并铺有黄砂。1.6临时拖线不得直接穿越行车轨道面,或通道面,应从轨道底部穿越并有安全保护措施。1.7行车的重复接地,应在轨道两端各设一组接地装置,两条轨道间应作环形电气连接,道轨的接头处应作电线连接,对较长的轨道,每隔30m应加一组接地装置。第二部分井下安全用电2.1井下,使用行灯及其他临时照明,必须采用36伏以下安全电压,并相应配备36伏电源专用箱,其容量不大于3KW以下,隧道其他部分可采用220伏电压荧光灯照明,但禁止使用220伏碘钨灯(小太阳)照明。2.2井下使用的手提式电具应选用Ⅱ类电动工具,行灯必须使用专用橡胶柄灯具,电源线中间不得有接头,开关手柄应完整无损。2.3井下使用潜水泵前必须由电工测试合格后,方能使用,在使用过程中,电工须经常检查,防止漏电伤人。2.4井下使用的插头宜选用橡皮插头。2.5隧道内电源线禁止乱拖乱拉,应采用悬挂等必要的保护措施,避免刃角快口损坏电源线。2.6高、低压电缆应敷设在隧道两侧,高压电缆必须挂《高压危险》警示牌,应每50m一块。 2.7井下配电应用三相五线制供电。2.8井下所有电气设备都必须经两级漏电保护后才能使用。第三部分电箱的管理3.1施工现场采用的电箱必须是公司定点采购符合局“关于加强市政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的通知”标准化电箱。3.2电箱外观整洁、醒目,不得有污迹,印有明显的安全标志,箱顶不得堆物,箱体醒目部分印有编号,便于管理。3.3电箱内的电线接线图和使用说明须保持完好,箱门壁应贴有电箱日常检查维修,保养记录表,电箱内禁放杂物。3.4加强电箱日常管理工作,建立电箱管理台账,备有工地电箱分布图,电缆走向图,并设电箱管理档案,实行电箱管理责任制,所有电箱责任到人。3.5坚持电箱每周一次的巡查制度和电箱每半月的测试漏电开关的检查制,做到巡查有检查、维修保养记录,测试有结果记录,做到现场电箱有记录、档案有反馈。3.6电箱内一切装置损坏,必须由电工修复后,才能使用,禁止非电工操作和带病使用。3.7使用过程中,漏电开关发生跳闸现象,应立即通知电工检修。3.8使用电箱插座前必须检查插头容量与插座容量是否相符,禁止大、小容量混合使用。 3.9插头插入和拔出插座时,必须先切断电源,不得戴湿手套或用铁器及其他物件间接进行。3.10电源线必须从电箱底板孔槽内进出,不得贪图方便,直接开门或扎住电箱门接电。3.11电箱门应保持关闭,使用后随手关门,电箱缺门或淋过雨均必须由电工检修后,方能使用。3.12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格实行“一机一闸一箱制”。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