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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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管理办法

1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1生产现场作业过程中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的开展,依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管理办法》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任何生产工作都存在着不同程度危及人身及设备安全的因素,“危险是绝对的,安全是相对的”。任何工作中,危险因素总是客观存在的,但通过事前认真分析、预判,同时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也是可以加以控制的。事故教训一再表明,由于工作人员对作业过程中的危险因素认识不足,没有预先采取控制措施,或存在麻痹侥幸心理,冒险作业从而引发事故。第三条开展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旨在不断提高全体员工对作业风险的认识,引导职工在生产作业过程中,根据作业内容、作业方法、作业环境、人员精神状况等方面分析可能产生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的因素,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以保证员工在作业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第四条\n开展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是集团公司对安全生产管理的重点要求。凡进行运行操作、维护、检修和试验等工作必须进行危险点分析,各部门应积极主动、认真有效地开展此工作并强制执行。外来人员参与现场工作时,使用部门和工作负责人必须事先做好危险点分析与安全交底工作,并要求其在控制措施的签字栏签字。第五条各部门在执行本办法时,应结合本部门的生产实际情况,本着持续改进的原则,不断完善。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各级岗位的职责第六条公司成立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生产副总经理成员:各部门第一安全责任人第七条生产副总经理(领导小组的职责)(一)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的有关办法,组织开展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二)督促各部门逐级落实开展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的责任制,规范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抓好过程控制,将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落实到部门和工作现场;\n(三)组织各部门专业主管和安全监察人员编制本专业、部门的《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手册》,组织培训工作,并根据工作经验进行总结,不断补充和完善。第八条安全监察部职责(一)安全监察部是公司开展危险点分析和控制工作的监督部门。负责制定公司危险点分析与控制的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二)督促各部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河南分公司、公司的有关要求,结合本部门的生产实际,制定部门和班组的《危险点分析和控制手册》。(三)安全监察部主任应组织对其他各部门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手册的编制以及各级责任制的落实、实际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n(四)安全监察部专业主管对分管专业的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开展情况进行动态和静态的督促和检查:动态抽查工作票附带的《危险点控制措施票》是否符合安全作业的要求,工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是否正确执行了危险点控制措施;定期审查工作票时,同时对《危险点控制措施票》进行全面的审查和评价,并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汇总公布,指导各部门危险点分析和控制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和标准化。第九条有关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一)认真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落实本部门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责任制,把本部门的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落实到专业、班组和自然人。(二)组织本部门生产管理、技术人员和安全监督人员结合本部门的实际,编制本部门《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手册》并审核、签发;严格遵守“安全生产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生产工作的同时,布置、检查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的执行情况。(三)对本部门是否认真开展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以及效果负责。定期检查现场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开展情况并给予指导,对分析不全面、不认真和控制措施执行不力的现象按照规定进行考核。大力支持本部门安全监督人员的工作,听取部门安全监督人员对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并根据生产实际及时组织修订、补充本部门《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手册》,使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逐步规范化和标准化。第十条生产管理及技术人员的职责\n在安排、协调工作时,应根据所安排的工作任务的具体情况和技术特点,向任务接收人员详细交待现场和工作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应该重点注意的安全事项,对危险点控制措施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进行协调;对作业过程中危险点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第十一条值长职责(一)组织或指定机组长(班长)进行复杂的电气倒闸操作和热力系统操作的危险因素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并进行审查,检查执行复杂和重要操作的人员的精神状态是否符合操作要求,亲自或者指定机组长(班长)向参与操作的人员宣读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并监督操作人员在《危险点控制措施票》上签名。不得签发没有《危险点控制措施票》的操作票。(二)在审查和办理工作许可手续时,要审查是否有与工作相应的《危险点控制措施票》并对存在的漏项要求工作负责人进行补充。对违反危险点分析与控制相关规定的违章提出考核。第十二条班组长职责\n(一)根据工作任务安排,组织每个工作组或操作组(人)按照本部门的《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手册》,根据操作(作业)情况认真分析设备系统运行方式(所检修设备的技术要求)、工作环境特点、参加工作人员的精神状况,开展危险因素分析。(二)对操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组织开展的专项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进行审查、补充和完善;深入现场检查各工作组作业过程中危险点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出、监督改正并对工作(操作)成员给予必要的指导。(三)组织召开班前会,根据当天工作情况检查和督促每个成员了解和掌握具体工作的危险点。开工前,认真检查控制措施的落实并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提示。(四)班后会,根据当天的工作和现场检查情况,对当日本班工作中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尤其对当天发现的问题及当事人进行批评并提出整改方法,不断提高危险点分析的准确性和控制措施的针对性。第十三条操作监护人的职责\n认真组织操作人员共同对操作过程中的危险点进行分析并制定控制措施,监督操作过程中危险点控制措施的落实,对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的正确、完整性负责。第十四条操作执行人职责认真进行危险点分析工作,在操作过程中严格执行《危险点控制措施票》,规范作业行为,对执行危险点控制措施的正确性负责。第十五条工作票签发人职责(一)审查工作票时,必须检查作业危险点控制措施是否齐全、正确。对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不完善的工作票,有权要求工作负责人重新分析或者进行必要的补充;签发工作票的同时签发《危险点控制措施票》。(二)多班组交叉工作时,负责组织各班组结合工作的特点,共同补充完善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多专业共同作业时要重点抓好结合部的危险点分析与控制,以防止出现漏洞。(三)定期抽查各班组、工作组工作过程中危险点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n第十六条工作许可人职责(一)审查危险点控制措施票是否完善,对存在的问题有权要求进行补充,签发工作票前应审查工作成员是否已全部在危险点控制措施票签字栏签名,没有危险点控制措施的工作票不得许可开工;对属于运行值班人员布置的安全措施执行是否正确、完善负责。第十七条点检签发人的职责(一)点检签发人是工作任务的下发人,在策划、安排工作任务的同时,应根据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策划好所安排任务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并向任务接收人交待清楚。(二)签发工作票前,要认真审查危险点控制票中对该项工作任务进行的危险点分析和制定的控制措施是否完善,对存在的问题有权要求重新分析或者进行必要的补充,对没有附带危险点控制措施票的工作票,禁止签发。(三)点检签发人作为工作任务的下发人和工作完成情况的验收人,应对本项工作是否安全顺利进行全程监督。应对危险点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协调并提供必要的指导。\n第十八条工作负责人的职责(一)接到工作任务后,根据本部门的《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手册》、结合工作内容,组织工作班成员进行危险点分析,按照《危险点控制措施票》制定组织控制措施,对所编制的危险点控制措施是否正确、完善负责。(二)开工前,认真检查核实控制措施,召集所有工作成员交待存在的危险因素和控制措施并监督工作成员在危险点控制措施票签字栏签名,对工作班成员精神状态是否符合当日安全工作要求负责。(三)工作负责人即监护人,工作中协调、指导、监护和检查工作班成员落实危险点控制措施;会同运行人员核实安全措施是否正确执行,工作班成员所做人身防护措施是否完善,作业过程中对运行中设备和系统是否有影响,作业人员是否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防火措施和现场的文明施工负责。(四)收工后,对本项工作的危险点分析、控制措施执行情况进行认真总结、点评,有新的危险因素和好的控制方法做好记录并汇报班长,便于危险点分析和控制措施的持续改进。\n第十九条工作班成员职责(一)工作前认真学习《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运行、检修规程中与本作业项目有关的规定、要求。(二)认真学习本部门《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手册》,积极参加班组和本工作组组织的危险点分析,根据自己的工作经验提出作业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控制措施施,在工作中认真落实。(三)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危险点控制措施,按照“三不伤害”的要求,以身作则,规范自身作业行为并提醒督促本工作组成员规范作业行为,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第三章危险点控制措施票和《电业安全规程》、工作票的关系第二十条与《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关系《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是电力系统所有员工长期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总结防范、控制事故经验的结晶,对电业安全生产工作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按照专业分类,对普遍存在的危害因素和一些具体防范控制措施,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已有明确指出,在规程中“不得”“严禁”“防止”\n等所指出的内容就是作业中应该控制的危险点。同时,发生意外后如何处理才能将损失减到最低程度也作出了一些具体的规定。在实际工作中,工作的场所、现场条件以及人员的情况是不断变化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为找出现场的危险点提供了指导性依据,但不可能面面俱到,开展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必须坚持以《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为根本,紧密结合设备和系统运行状况、作业现场实际环境及工作成员具体的精神状态有针对性的进行分析并制定控制措施。第二十一条与工作票上所列安全措施的关系\n危险点控制措施票作为工作票的必备附件,和工作票上所列的安全措施各自有所侧重,在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及系统稳定运行上互为补充。工作票上所列安全措施主要是把检修的设备或者系统从热力或电气系统上进行可靠隔离的措施,防止热力或电气系统固有的能量不恰当、不受控制的释放而对需要维修的设备或工作人员造成伤害,依据是《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反事故措施的有关要求,在工作前由运行人员具体执行。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所提出的防范措施,是由工作班成员针对每项具体工作从人、机、环境各方面分析本项工作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并由工作班成员自己采取针对性的预防措施,是对《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的补充和完善。第四章开展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的程序第二十二条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在公司危险点分析与控制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实行分级管理和监督。专业、班组范围内的工作,危险点分析和控制措施的落实由班、组长负责,班组安全员履行监督职责。部门范围内的工作,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的落实由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部门安全主管履行监督职责;全公司范围内工作由部门组织开展各自分管范围的为吸纳点分析与控制措施的落实,生产管理、安全监督部门组织协调和监督落实。多专业交叉作业时由牵头职能部门负责,设专人现场进行协调,安全监察部安排专人履行监督职责。第二十三条各部门应结合所管辖范围内专业、岗位的特点,对每项作业、每项操作结合本单位和其他兄弟单位发生的事故,以《电业安全规程》为指导,结合以往的工作经验,对各项作业的危险因素进行评价,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并根据工作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补充。各部门按照标准化作业的要求,每一张工作票和操作票都必须附有相应的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票,并和标准票以并存入标准票库。以部门或者专业为单元编制本部门和专业的《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手册》,便于组织职工学习和作业前对照使用。第二十四条\n由于每次作业时的工作环境,人员状况不尽相同,对于汇编成册的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在使用时也不能完全照搬,要在手册列编的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加以应用。除公用危险点控制措施外,工作负责人必须结合当时情况进行具体的分析,在开工前进行必要的补充完善。第二十五条各部门要不断总结班组在使用过程中补充和完善的措施内容,及时修订完善本部门的《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手册》,各部门由专业主管、安全主管每月对各专业工作票、操作票危险点及控制措施进行必要的修订、补充,并及时更新标准票库中的危险点分析和控制措施。第二十六条安全监察部在各部门编制的《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手册》的基础上,组织各部门技术和安全监督人员对公司范围内的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进行比较、分析,将相同的、类似的危险点进行归类、补充和完善,汇编成公司的《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手册》,经批准后下发执行,并及时汇总各部门的反馈意见,吸收好的建议和经验,持续改进和完善。推进公司范围内危险点分析与控制的规范化和标准化。第二十七条《危险点控制措施票》要同工作票和操作票一起办理签发许可手续。\n工作开始前,必须认真落实危险点控制措施。工作结束后,班组、工作组成员应及时认真总结危险点分析控制措施的准确性、严密性,提出改进措施,提高控制措施的可操作性,为下次作业提供经验。危险点控制措施票随工作票、操作票一并审查、考核和保存。第二十八条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的动态管理(一)由于技改、新增设备、参数变化等造成的设备、系统发生变化后,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完善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保证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的适应性和可靠性。(二)时间跨度较长的检修、技改、试验等工作,要分阶段针对作业方式的变化和系统运行的特点,组织学习和落实控制措施。如机组大修工组,根据大修进展的不同的阶段:初期控制重点在系统是否可靠隔离,防止管道、容器内余存汽水烫伤,搭设的脚手架是否牢固并经过验收等方面加以重点控制;中期重点控制交叉作业、高空作业、起重伤害、容器内作业等方面的危险因素;后期重点控制拆除脚手架、,\n容器、设备、管道内遗留工具和物品、现场清理、设备试运停送电、管道冲压等方面存在的危险因素。(三)工作成员发生变化,应及时组织学习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并在危险点控制措施票上补充签名。(四)多经公司参与生产现场工作,严格按照本规定执行。第二十九条危险点分析的步骤如下点检员安排工作任务时,从技术、系统运行方面对任务接收人交待该项工作存在的危险因素;班组接收工作任务后,班长或者该项工作负责人组织工作班成员结合以往的事故通报回顾此类作业是否发生过事故或不安全事件,并结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认真分析存在的危险因素并制定控制措施,填写危险点《控制措施票》,工作班成员共同确认并签字。第五章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的重点第三十条危险点控制措施的重点是:预防人身伤亡事故、误操作事故、重大设备损坏事故、机组被迫停运事故、机组被迫降出力、火灾事故。\n重点防范的危险因素: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起重伤害、灼烫、火灾、爆炸等发生频率较高的人身伤害事故。第三十一条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要重点考虑以下因素(一)工作场地的特点:如高空、立体交叉作业、容器内、锅炉炉膛内、井下、邻近高压管道、邻近高温管道和设备、邻近带电设备、邻近转动设备、邻近冷却塔水池、澄清池、邻近酸碱等可能给作业人员带来的危险因素,必要时应事先到工作地点进行检查。(二)工作环境的情况:如高温环境、大风、易燃、易爆、有毒、缺氧、粉尘,临近或相关班组交叉作业、照明等可能给作业人员带来的危险因素。(三)作业过程中使用的设备、工器具:如电动工具、起重设备、电火焊、临时照明、登高工具、安全工器具等有可能给工作人员带来的危险或设备异常。(四)操作程序及工艺流程的颠倒、跳项,操作方法的失误,走错操作地点,操作过程失去必要的监护等可能给作业人员带来的危害或设备异常。\n(五)作业人员的身体状况不适如疲劳、健康状况不佳、女职工生理周期等,因个人、工作或者其他原因导致的思想情绪波动,技术水平及能力不能满足作业要求、并且没有得到正确的指导和监督而产生的不安全行为等可能带来的危险因素。班组长、工作负责人在安排工作时,要认真吸取公司发生的因工作人员思想情绪不稳定造成的误碰、误动设备等不安全事件教训,认真了解工作成员的身体和思想状况,高度重视工作人员思想情绪的异常波动并作为首要因素加以预防和控制。第五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五第三十二条本规定由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第二三十六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规定同时作废。\n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流程\n值长(点检员)布置任务,交待技术、系统稳定等方面存在的危险点班长、工作组长组织工作成员对存在的危险点进行分析工作负责人(操作人)填写危险点控制措施票工作票签发人(操作票监护人)审核点检签发人审核工作许可人审核工作票批准人审核并监督作业人员学习危险点控制措施并签字工作票签发人、许可人和安全监督人员等检查、监督工作过程中危险点控制措施执行情况工作安全顺利完成,结束未通过未通过未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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