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领导人员年薪制办法

申明敬告: 本站不保证该用户上传的文档完整性,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产生的反悔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文档介绍

企业领导人员年薪制办法

企业领导人员年薪制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集团公司改革和发展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企业领导人员的激励、约束、监督机制,充分调动企业领导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企业领导人员年薪制是以年度为单位,根据企业领导人员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和经营业绩,确定并支付其收入的一种分配方式。第三条实施年薪制的基本原则:1.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有利于促进企业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企业竞争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2.激励与约束相统一,促进收入分配公正、透明,行为规范。3.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年薪水平既要与其承担的职责、风险和经营业绩挂钩,又要与企业所在地人才市场价格水平相适应。第四条实行企业领导人员年薪制的企业应具备的条件:1.企业生产经营稳定,企业领导人员的工作责任、任务和目标明确,且与集团公司签订了目标责任书。2.企业基础管理规范,财务、统计和审计制度健全,财务报表和成本核算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3.企业内部具有自我监督、约束机制,职工能正常行使民主监督权利。\n第五条企业领导人员年薪制的实施对象为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包括:全资企业、内部核算企业和控股企业的厂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副厂长(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总工程师、总会计师、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第六条集团公司业绩考核委员会负责企业领导人员年薪制工作。业绩考核办公室负责年薪制实施中的具体工作。第二章年薪的构成及确定第七条企业领导人员年薪收入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奖励年薪三部分构成。第八条基本年薪是企业领导人员年度的基本收入,主要依据企业的规模、经营管理难度和集团公司及所在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等因素确定。(一)厂长、总经理基本年薪确定办法:1.发电企业厂长、总经理的基本年薪按以下办法确定:基本年薪=综合系数×综合平均工资×R(1)综合系数=k1×k2k1为企业规模系数企业类别四类三类二类一类k10.911.11.2k2为装机台数系数单位:台 \n装机台数1~4台5~8台9台及以上k211.11.2注 机组台数指集团公司拥有可控权益容量的台数。(2)综合平均工资综合平均工资=集团公司上年职工平均工资数×50%+本企业上年职工平均工资数×50%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以上年企业上报的劳资报表数额为依据。(3)R为常数:由集团公司根据企业领导人员所在区域市场价格水平在1.3~1.8之间确定。2.在建企业的总经理基本年薪水平比照所在地区集团公司同类企业水平确定。3.分公司、区域子公司、上市公司及在京专业公司等单位总经理的基本年薪由集团公司根据市场同类企业及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二)企业专职党委书记的基本年薪与企业厂长(总经理)的基本年薪水平相同。企业其他领导人员的基本年薪由企业根据其任职岗位、风险、贡献确定,合理拉开差距,原则上控制在企业厂长(总经理)基本年薪的60%~90%以内。(三)经组织调配到艰苦条件或困难企业任职的企业领导人员,可视情况适当高定基本年薪。(四)基本年薪每年核定一次。第九条\n绩效年薪是根据企业领导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完成集团公司年度目标责任制情况所确定的风险责任报酬。绩效年薪以基本年薪为基础,根据企业领导人员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级别及考核分数确定。根据《1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暂行办法》,企业领导人员年度考核:1.等级为E级时,绩效年薪为0;2.等级为D级时,绩效年薪为基本年薪的0~1倍;3.等级为C级时,绩效年薪为基本年薪的1~1.5倍;4.等级为B级时,绩效年薪为基本年薪的1.5~2倍;5.等级为A级时,绩效年薪为基本年薪的2~3倍。倍数的具体计算方法为:先根据企业考核级别确定对应倍数范围,再根据企业实际考核得分用插值法在确定的倍数范围内计算出具体的倍数。第十条根据《1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企业领导人员中长期目标责任制考核等级为A、B、C级时,集团公司分别按最后一个年度基薪的2倍、1.5倍、1倍企业领导人员进行奖励。第十一条集团公司对在制度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降本增效、节约资源、安全生产、企业发展、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领导人员在年薪之外另行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另行制定。第十二条\n集团公司经营业绩考核办公室根据本办法及集团公司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提出企业领导人员年薪意见,经集团公司经营业绩考核领导小组审议后,报总经理办公会确定。第三章年薪的支付第十三条企业领导人员年薪,实行按月预付,年终结算的办法。企业领导人员每月按基本年薪十二分之一领取月薪。第十四条企业领导人员绩效年薪根据考核结果由企业一次性提取,分期兑现。其中绩效年薪的70%在年度考核结束后兑现,其余30%作为风险保证金延期兑现。风险保证金累计达到企业领导人员年基本年薪3倍时,绩效年薪当年全额兑现,不再继续增加风险保证金。第十五条企业领导人员风险保证金,在其任期期满或离任审计没有发现问题时,由企业提出申请,经集团公司同意,连同本息一并支付给企业领导人员;企业领导人员在任期内,因经营不善造成企业亏损或效益大幅度下滑,或因决策失误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视情况扣减风险保证金;对弄虚作假套取年薪的,集团公司将按套取额的2倍,从其风险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个人缴纳。企业中(长)期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为D级、E级时,不兑现风险保证金。扣减的风险保证金纳入企业应付工资项下。第十六条企业领导人员因工作需要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发生岗位变动的,按任职时段计算其当年年薪。第十七条企业领导人员在任期未满时无正当理由辞职或调出集团公司系统的,其当年的绩效年薪不予兑现,只兑现应得的基本年薪。第十八条\n企业领导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费,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由企业从其基本年薪中代扣代缴;应由企业承担的部分,由企业支付。第十九条企业领导人员年薪收入应依法交纳个人所得税,由发放单位代扣代缴。第四章年薪的管理第二十条企业领导人员实行年薪制后,除集团公司同意领取的收入外,不得在本企业和企业举办的综合产业领取年薪外的其他任何工资、奖金、津贴等工资性收入。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集团公司将责令其全额返还或扣减应得年薪,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和行政处分。第二十一条企业领导人员经批准兼职,取得的兼职收入,或地方政府对企业领导人员的奖励应上交企业,纳入企业职工工资基金。第二十二条企业领导人员的年薪及经集团公司审核同意的收入,由企业按照企业领导人员的具体收入和支出设置明细账目,单独核算。企业领导人员风险保证金由企业分别设立个人账户代为管理。第二十三条企业应在年后两个月内据实向集团公司申报企业领导人员的收入情况。第二十四条企业领导人员的基本年薪从各企业工资基金中支出,绩效年薪和特殊贡献奖励由集团公司另行核增工资。企业其他领导人员的绩效年薪和特殊贡献奖,按企业厂长(总经理)的80%核定。全资、控股公司的领导人员,由集团公司核定年薪总额,征得公司董事会同意后,由各全资、控股公司支付。一厂多制的企业,其年薪按照各核算主体的装机容量占总装机容量的比例分别承担。\n第二十五条企业领导人员年薪纳入企业工资统计。第五章附则第二十六条企业领导人员的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和本企业现有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不具备实行企业领导人员年薪制条件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工资收入,根据《1关于深化劳动、人事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电集人[2005]88号文)附件六的有关规定确定。年终责任制考核时由集团公司参照所在区域经营者工资水平,并根据考核情况给予一次性奖励。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2007年1月1日起试行。原《1企业领导人员年薪制暂行办法》(国电集人[2004]35号)同时废止。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负责解释。
查看更多

相关文章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