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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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 乙方: _ 以下简称乙方 ‎ ‎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用电管理,确保人身和设备、设施安全,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 一、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等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的电气规范、标准、规程和xx轨道交通燕房线土建工程06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临时用电规章制度。‎ 二、乙方负责对项目的临时用电管理,对所属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用电教育,提高全体人员的用电安全意识;乙方应服从甲方安全用电管理。‎ 三、乙方应按甲方指定电源正确接线,并经双方验收签认后使用.‎ 四、乙方自备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场时应经甲方和监理单位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乙方对本单位所属电气设备、设施负全面责任。‎ 五、乙方必须配备临时用电管理人员,设专职值班电工,持证上岗,跟班作业,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检查、维护本单位的电气设备、设施,并按规定做好记录。‎ 六、现场临时用电系统必须采用TN-S系统(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即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逐级漏电保护及达到 “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 七、乙方在施工中及所使用电气设备等存在安全隐患,乙方应在限期内进行整改,如乙方不按规定及时整改合格,甲方有权停止供电。并按有关规定签发隐患通知书进行经济处罚,停电造成的乙方经济损失及其他损失由乙方自负。‎ 八、未经许可,甲、乙双方不得擅自使用对方权限内的电气设备、设施,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违约方负责。‎ 九、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各类事故或被上级检查处罚,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赔偿。‎ 十、其它事宜 ‎ ‎ ‎ ‎ ‎ ‎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至乙方劳务分包工程完成并退场后终止。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 ‎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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