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10-20 发布 |
- 37.5 KB |
- 3页
申明敬告: 本站不保证该用户上传的文档完整性,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产生的反悔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文档介绍
股权转让协3
股权转让协议(样式六) 编号: 年 月 日 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河北省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管理暂行规定》等规章的规定,本合同当事人遵循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及其委托的经纪会员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电话: e-mail: 传真: 委托的会员: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电话: e-mail: 传真: 委托的会员: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二、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合同标的为甲方投资于 ,该标的账面价值 元,每股账面价值 元;评估价值 元,评估后每股价值 元。该标的转让行为已经 同意。 三、职工的安置 本合同标的转让后国有股不占控股地位时所涉及职工的安置,经甲、乙双方约定并报 批复同意,按如下方式处理: 四、标的转让及价款支付情况 甲方通过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廊坊办事处对转让标的公开征集受让方后,以 方式将标的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双方约定在 内,乙方 (①一次、②分期)通过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廊坊办事处指定的 账号将合同价款付清。 采用分期付款的,乙方以 为保证条件,分 次,分别在 付清。 五、交易基准日 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 年 月 日为股权出让与受让的交易基准日。 六、股权交割 乙方通过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廊坊办事处的指定账号支付合同价款或首付款后,甲、乙双方于 日之内办妥有关权证的交割,并及时办理权证变更事项。 七、税费负担 经甲、乙双方约定,本次股权转让所涉及的税费按如下方式处理: 八、争议处理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经协商无效时,当事人可以向产权交易机构申请调解,也可以依合同的约定双方选择 (①依法向 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②依法向 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在报名受让时,通过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廊坊办事处交付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元。当合同履行后,乙方交付的保证金退还给乙方或抵作价款。当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则无权要求返还保证金;若甲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乙方交付保证金数额的补偿;若甲、乙双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保证金扣除乙方相应交易费用后返还给乙方。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