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10-20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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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个人消费贷款合同范本3篇
个人消费贷款合同范本 3 篇 个人消费贷款是指银行向个人客户发放的有指定消费用途的人民币贷款业务,用途主要有个 人住房、汽车、一般助学贷款等消费性个人贷款。以下是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个人消费贷款 合同范本 3 篇。欢迎阅读与参考! 合同编号:_________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 抵押权人(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号《_________银行个人消费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 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第二条 甲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元,贷款期限为_________年,自乙 方将借款划入《借款合同》规定的账户之日起计算,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条 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第四条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 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五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 金(包括罚息)、赔偿金以及实现借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六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抵押期间内,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 乙方的检查。 第九条 乙方认为抵押物在抵押期间需办理财产保险的,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 的财产保险。 在财产保险单上应填写或注明乙方为被保险人,并与保险人在保险单中特别约定,一旦 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 甲方应将保险单证交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 抵押期间内,如果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损害赔偿金应作为 保证金,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在借款人未足额清偿债务之前,甲方不得动用。抵押 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第十一条 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 30 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二条 抵押期间内,抵押物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抵押期间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 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 第十四条 抵押期间内,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 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 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六条 抵押期间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 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 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其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5.借款人连续三个月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6.借款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第十七条 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 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乙方有权就甲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从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相应的扣划。 第十八条 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息; 3.清偿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二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各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 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各方仍须履行。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后生效: 1.本合同“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须依法登记的已办理登记;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人(甲方):________ 借款人(乙方):________ 甲方与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 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经审查同意向乙方发放个人消费贷款(以下简称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 (小写)________。 第二条 贷款用于________,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贷款挪作他用。 第三条 贷款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 日止。 第四条 贷款利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为月息千分之________,利息从放贷之日起 计算。如遇国家贷款调整,按规定执行,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乙方。 第五条 乙方的借款由甲方以转账形式划入甲方开立的存款账户,账号为________。 第六条 甲、乙双方商定,自________年____月起乙方按月等额分期归还贷款本息。 第七条 乙方按月归还贷款本息的,自借款之日起于每月________日归还,每期金额 ________元,共________期。 第八条 乙方应在甲方开设存款账户,并保证在每期还款日前存入足以归还该期的本金 及利息的存款,同时不可撤销授权甲方于每期还款日从该存款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第九条 乙方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未按约定的时间归还,甲方将按国家规定对逾期贷 款每日计收万分之________罚息。 第十条 乙方不按期支付贷款利息时,甲方对乙方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第十一条 乙方需提前还款的,提前还款额应为当期付本息之整数倍,并在还款日 ________日前书面通知甲方,以甲方确认后即为不可撤销,并作为修改本合同的补充通知。 第十二条 乙方如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息,对提前还款部分,仍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方法 计收贷款利息,不计退提前还本部分贷款利息。 第十三条 乙方如一次性提前归还全部贷款本息,甲方则不计收乙方提前还款部分的贷 款从归还日之后的利息。 第十四条 除非下列事项已在甲方感到满意的情况下得到圆满解决,否则甲方有权在任 何一项或多项事情发生时,宣布本合同提前到期,要求乙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本 息(包括逾期利息),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 (二)乙方本人因丧失民事行为,被宣告失踪,被宣告死亡或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三)乙方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为乙方履行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 (四)乙方连续三个付款期或在本合同期内累计六个付款期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五)根据本合同的担保合同的约定,因担保人(物)发生变故,致使担保人须提前履行义 务或甲方提前处分抵(质)押物的; (六)乙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甲方贷款本息的行为。 第十五条 发生本合同项下第十四条第(一)、(二)、(三)、(四)项规定的情 形时,致使甲方宣布本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贷款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履行保证义务 或提前处分担保物。 第十六条 乙方如要将本合同项下之债务转让给任何第三人,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在受 让人和甲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条款,均须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 致,达成书面意见,同时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 第十八条 如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提 交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十九条 争议未获得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 款。 第二十条 与本合同有关的费用及实际支出,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手续费、公证费、 房产过户手续费及其他相关税费,全部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二十一条 乙方如不依本合同的规定付足应付的任何款项、费用,使甲方决定以任何 途径或方式追索,一切由此引起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为保障自身利益先行垫付的费用, 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讨,并从甲方实际支付之日起按同期贷款利率计收利息。 第二十二条 甲、 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借款方执________份,贷款方执________份。由 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并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贷款人住所:________ 借款人住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传真:________ 存款账号: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电话: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银行_______支行 地址: 借 款 人 在 本 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售 货 单 位 ) 购 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向贷款人申请借款。根据《银行个人消费贷款试行办法》,贷 款人经审核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本合同项下贷款,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 照执行。 贷款金额及支付 一、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二、贷款支付的先决条件:借款人办妥贷款担保手续。 三、借款人在此委托贷款人,在办妥全部贷未手续之日起的 5 个营业日内将上述贷款金 额全数以借款人购买耐用消费品名义划入商品销售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借款用途 四、借款专项用于《个人消费贷款申请书》(编号为_______________ )所载购买公司所 售耐用消费品。 贷款期限 五、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________年________月,自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 日起至________年月_________日止。遇合同借款日期与借款凭证记载日期不一致的,以借 款凭证载明的日期为准。 贷款利率 六、本合同贷款月利率现为______‰。本合同约定利率执行期为一年,期满后贷款人根 据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和当时的利率水平确定下一年的利率。 贷款偿还 七、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取扫月等额还款方式,分期 9 月)归还,借款人授权贷 款人在贷款发生的次月起每月二十日从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活期储蓄存款账户扣收或 由借款人在贷款发生的次月起每月二十日前银行本贷款发放行还款,直至所有贷款本息、费 用清偿为止。 八、现每月还款本息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_拾 _________元_________角________分。本合同约定每月还款本息额执行期为一年,期满后根 据贷款剩余本金、贷款剩余期限和当时的利率水平确定下一年的每月还款本息额。 提前还款 九、借款人可以提前还款: 一)借款人提前归还未到期贷款本金的,应至少提前三个银行工作日书面通知贷款人, 该书面通知送达贷款人处即为不可撤消。贷款人在该月×日至该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内办理提 前还款手续。 二)借款人经贷款人同意可一次性提前归还全部积欠本金,利随本清。贷款人不计收提 前期的利息,也不退还或减免按原合同利率已收取的贷款利息。 十、有下列情况之一项或几项发生时,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借款人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一)借款人违反本合同之任何责任条款。 二)借款人发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之疾病、事故、死亡等和担保人发生因不能履行 本合同义务之合并、重组、解散、破产等影响借款人、担保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与责任能力 之情况。 三)借款人或担保人涉入诉讼、监管等由国家行政或司法机关宣布的对其财产的没收及 其处分权的限制,或存在该种情况发生的可能的威胁。 四)借款人与耐用消费品销售单位发生退回全部商品之情况。 合同公证 十一、贷款人和借款人在本合同签订后,贷款人认为必要时,在贷款人指定的公证机关 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借款合同公证,如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且累计三个月未能按期 如数还款的,贷款人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借款人自愿接受执行,于此 情况下不再适用本合同第九章规定。 十二、同时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和本贷款的公证费用由贷款人负担。 十三、单独办理本贷款的公证费用由借款人负担。 违约责任 十四、借款人未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对其欠款加收每日万之的逾期罚息。 十五、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并且担保人未代借款人履行偿还 欠款义务的,贷款人有权终止借款合同,并向借款人、担保人追偿,或依法处分抵押(质)物。 十六、借款人申请贷款时提供的资料不实或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擅自将抵押(质)物出 售、出租、出售出借、转让、交换、赠予、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置抵押(质)物的,均属违 约,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或处置抵押(质)物,并有权向借款人或担保人追索由此造 成的损失和发生的相关费用。 十七、与耐用消费品销售单位因质量原因发生纠纷时,不得以此为理由不归还贷款本息。 合同纠纷的处理 十八、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有争议,双方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贷款人所在地的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则 十九、本合同及其附悠扬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的协议方为 有效。 二十、本合同经贷款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借款人签名并加盖私 章后与贷款担保合同一并生效,至借款人将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时终止。 二十一、下列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合同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一)个人消费贷款申请书; 二)借、还款凭证; 三)《个人消费贷款抵押合同》、《个人消费贷款质押合同》、《个人消费贷款保证合同》; 四)抵(质)押财产清单。 二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合同双方及抵(质)押登记机关、担保人、公证机关各执 一份,副本按需确定。 借款人: 贷款人: (私章) (签名)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于_______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