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项目合同

申明敬告: 本站不保证该用户上传的文档完整性,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产生的反悔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文档介绍

房地产项目合同

房地产项目合同 项目合同是合同的一种,是以承包的项目(一个整体工程有几个项目构成)计算咨询费用的合同.以下是整理的房地产项目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  甲方: 供地方 ‎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  电话: 帐号:‎ ‎  乙方: 建设方 ‎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  电 话: 帐号:‎ ‎  根据城市规划建设的需要,经某县政府批准,经有关职能部门同意,甲方与乙方联合共同开发某某项目 (下称该项目,地点位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  于 )。甲、乙双方多次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达成联合开发某某商贸市场项目的协议,特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  第一条 合作原则 ‎  甲乙双方的合作原则为合法、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在合作过程中双方若有其他分歧,应本着以上原则进行协商解决。‎ ‎  第二条 合作标的 ‎  (一)双方联合开发标的位于某县某路某某土地,面积及范围以政府主管部门最后批准的土地使用权宗地图为准(宗地图见附件),在该地块上拟建某某商贸市场项目。‎ ‎  (二)甲方投资的土地类型为 ‎ ,开发房地产手续应由甲、乙双方共同汇报政府和有关部门达成一致意见,行文执行。甲方以某某现有全部土地约10000㎡(以原划拨土地面积为准)土地使用权宗地图面积评估价为限出资,四址界线以土地使用权宗地图为准(宗地图见附件)。过户该宗土地使用权由政府主管部门行文直接将该宗土地办理完整过户手续到乙方名下,甲方必须提供相关资料手续。过户契税由乙方负责,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 ‎  (三)甲方投资联合开发的该宗土地,应合法无任何纠纷,如因该宗土地四址界限图内遗留产生的纠纷,以及相关民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甲方负责解决,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如因该宗土地宗地图外新规划涉及到周边相邻单位及居民因建设所发生的纠纷由乙方解决,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该项目建设实施中需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和需要甲方出面协商的,甲方应积极提供并参与协调。‎ ‎  第三条合作方式 ‎  (一)甲方将其拥有的某某土地按某县国土资源局编制的基准地价进行评估,将其评估价格作为合作出资份额。‎ ‎  (二)乙方负责该项目开发资金筹集、工程前期的报批、对规划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的选择和确定、工程的营造、工程款支付、房屋销售、工程的验收以及工程竣工后材料的备案、房屋的保修、物业管理单位的选择等事项,并承担该项目的全部法律责任。‎ ‎  第四条 合作时间 ‎  甲乙双方合作时间从签订本协议时起,到全部条款履行完毕后止。全部条款履行完毕应理解为:⑴该项目工程完全按照设计图纸全部建设完毕;⑵该项目的销售部分的房屋销售完毕或甲乙双方认为销售完毕的;⑶该项目完成各种行政报批手续、办理各种竣工手续、完成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手续的;⑷其他双方认为应该完成的事项。‎ ‎  第五条 项目规模 ‎  建筑规模按乙方报审的经政府主管部门最后批准的方案为准。‎ ‎  第六条 利益分成 ‎  (一)在该项目方案确定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大致确定分给甲方商品房的位置及楼层。‎ ‎  (二)在该项目竣工后,乙方根据甲方所投入的该地块的评估价格,按当时该项目商品房价格划分与该地块的评估价同等价格的商品房给甲方,甲方所得商品房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和应办理的各种手续由甲方自行负责。‎ ‎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  (一)落实合作开发项目用地规划手续,办理合建项目占地的使用地规划批文,土地使用权人为乙方,土地使用不附带第三者的利益限制。‎ ‎  (二)落实合作开发项目占地的规划报建工作。‎ ‎  (三)完成合作开发项目规划用地的拆迁、安置及补偿工作。‎ ‎  (四)若乙方自筹资金不足确需贷款,乙方会通甲方后,以项目名义向银行贷款,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使用该银行贷款的情况。‎ ‎  (五)甲方应及时配合乙方办理有关项目报批、工程施工、销售等手续。‎ ‎  (六)甲方应及时缴纳本协议规定的由甲方缴纳的各种税费,否则由此产生的各种责任与乙方无关。‎ ‎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  (一)乙方委托二狗同志全权负责该项目的开发资金筹集、工程前期的报批、对规划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选择和确定、工程的营造、工程款支付、房屋销售、工程的验收以及工程竣工后材料的备案、房屋的保修、物业管理单位的选择等事项。‎ ‎  (二)为使该项目如期完工,实现较好的经济效益和取得良好的社会信誉,乙方须设立专项帐户,该项目的所有销售收入必须进入该帐户,实行专款专用。‎ ‎  (三)乙方不得挪用以该项目名义向银行所贷的款项,所得贷款须在甲方的监督下用于项目开发建设。项目开发销售收入除一部分用于保持正常施工进度外,其他优先用于偿还贷款,否则由此产生的银行债务及其它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  (四)乙方负责合作项目的整体供水、污水处理、供电、供气、通讯报装手续。‎ ‎  (五)乙方负责合作项目开工手续的办理,获得开工许可证,使合作项目可以合法开工建设。‎ ‎  (六)乙方应保质保量按期完成项目建设。‎ ‎  (七)乙方应及时缴纳本协议规定的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费,否则由此产生的各种责任与乙方无关。‎ ‎  第九条 声明及保证 ‎  甲乙双方应保证以下事项真实可信:‎ ‎  (一)甲方为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有权独立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 ‎  (二)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 ‎  (三)甲乙双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  (四)在签署本协议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任何一方履行本协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  第十条 保密条款 ‎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 ‎  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双方按照实际情况约定。‎ ‎  第十一条 协议的变更 ‎  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协议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七个工作日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 ‎  第十二条 协议的转让 ‎  除协议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协议 ‎  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 ‎  第十三条 争议的处理 ‎  (一)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按照本协议合作原则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  (一)甲方隐瞒真实情况,合作的该地块不合法致使项目无法继续进行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自项目开发以来所发生的费用总额及该费用总额的同期人民银 ‎  行贷款利息;合作的地块有其他纠纷影响项目建设的,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  (二)甲方不配合或不及时配合乙方办理项目开发所需要的各项手续致使项目开发延期的,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  (三)乙方隐瞒真实情况,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自项目开发以来所发生的费用总额及该费用总额的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息。‎ ‎  (四)乙方不能如期筹集项目开发所需资金的,甲方可视为乙方违约而与乙方解除协议另寻合作方。‎ ‎  (五)乙方不能如期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损失由乙方负责。‎ ‎  (六)乙方私自挪用以该项目名义向银行的贷款,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  (七)合作的某一方违反本协议保密规定泄漏秘密的,造成的损失由泄漏方负责。‎ ‎  (八)合作的某一方违反本协议关于协议更改规定的,所作出的更改内容无效,由此产生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  (九)合作的某一方违反本协议关于协议转让规定的,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  第十六条 协议的解释 ‎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协议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协议的原则、协议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协议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协议相抵触。‎ ‎  第十七条 补充与附件 ‎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附件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  第十八条 协议的效力 ‎  (一)本协议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  (二)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全部条款履行完毕后自然失效。本协议壹式陆份,壹份捌页,甲乙各执叁份。‎ ‎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项目全权委托人:‎ ‎  托人:‎ ‎  年 月 日 ‎  月 日 项目全权委 年 ‎  甲方: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  住所地:‎ ‎  乙方:XXX ‎  住所地:‎ ‎  丙方:XXX ‎  住所地:‎ ‎  甲、乙、丙双三方就甲方取得土地使用权,位于#################的项目合作开发事宜,经充分、友好的协商,本着互利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如下协议,以资三方共同遵守执行:‎ ‎  一、合作内容 ‎  合作项目位于XXXXXXXXXXXXXXXXXXXX二、合作方式 ‎  1、甲方提供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乙方筹集项目建设所需的土地出让金、开发、报建、建筑、管理、营销等全部资金,预计投资资金为人民币@@亿元。在乙方投资款项全部到位的情况下,乙方负责该项目的开发经营权。丙方负责该项目的前期策划和运作。 项目所获的利润按投资比例分配:甲方占@@%,乙方@@%,丙方@@%。‎ ‎  2、甲乙丙三方确认,三方均以中小企业融资进行投资,中小企业融资财务费用均按月息@@%的标准进入项目成本核算。‎ ‎  3、甲乙丙三方出资比例:甲方按总投入的@@%,乙方按总投资的@@%,丙方按总投资的@@%出资。由乙方统一筹集,并以三方的名义投入该项目。‎ ‎  4、甲乙丙三方确认,乙方可以用甲方的产权、土地进行中小企业融资,但所融到的资金必须用在本合作项目,但不影响项目开发的前提下,必须优先偿还按投资比例多出资本金的乙方本金。‎ ‎  5、本合作项目不发生土地权属的变更,即在房屋销售完成之前,土地的使用权名义上仍然归甲方所有,但乙方和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对项目所涉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享有收益权。‎ ‎  6、本合作项目所有的对外合同,报建、竣工验收等手续的办理均以甲方名义进行。‎ ‎  三、合作管理机构及职责 ‎  1本协议签订后,由丙方负责前期的项目落实工作,由甲方赋予丙方在办理该项目前期工作中的权利,并由甲方出具相关的委托书,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公章等。‎ ‎  2、甲乙丙三方共同派员组成“合作开发项目部”,负责建设项目的具体组织和实施。项目部设总经理一名,由乙方委派,副总经理一名,由甲方委派。其他工作人员由乙方根据需要委派。‎ ‎  3、项目部下设工程部、销售部、财务部。工程部负责人由乙方委派,销售部负责人由乙 方委派。财务人员由三方各委派一名,会计由乙方委派,出纳由甲方丙方委派。财务部印鉴与支票应分开管理,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  4、工程部负责本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及施工管理、建设项目验收工作;销售部负责本项目的日常销售、广告宣传、按揭贷款手续以及房屋产权登记过户等事项。‎ ‎  5、项目部下设的部门对项目部负责,重大问题(重大问题的范围由三方另行补充约定)均应由项目部会议表决决定。会议内容应形成纪要,各方代表应在纪要上签字确认。‎ ‎  6、项目部日常费用的支出由项目部总经理签字后生效。‎ ‎  四、工程投资款及其他费用的筹集与拨付 ‎  1、本建设项目所需的投资资金及其他与建设项目相关的费用,由乙方直接划入三方共同开立的帐户,专款专用。划入时间以项目部呈报的的用款计划为准。‎ ‎  2、若因城市规划调整等而使乙方实际筹集投资数额超出本协议第二条第一款约定的金额,对增加投资额的应由各方实际出资额来确定增加利润的分配比例。若一方放弃出资的,享有由于增加投资而产生的收益的12.5%。‎ ‎  五、成本核算和利润分配 ‎  1、本建设项目成本核算应当在项目竣工验收后60日内完成。项目竣工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一家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决算审计。利润分配应根据该审计报告并按照甲方丙三方25:50:25的比例进行利润分配。若因城市规划调整而新产生的利润,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第二款约定的办法分配。‎ ‎  2、竣工决算前预售房屋的销售收入,应按照甲乙丙三方25:50:25的比例分别记账,未经三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挪用销售款项。原则上优先偿还投资本金。‎ ‎  六、审批手续的办理 ‎  本协议签订后,待丙方前期协调妥善后,移交给乙方。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予以重新授权和委托。由乙方负责办理建设项目的审批、验收等手续,包括工程设计方案的报批、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证、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申领等。‎ ‎  七、违约责任 ‎  本协议签订后,该项目获得@@相关部门批准可以实施时,由于乙方资金未到位而造成的后果,乙方愿意承担赔偿给甲方人民币@@@万元;而由于甲方未经乙方和丙方的一致同意而另找其他第三方合作开发的,甲方愿意赔偿给乙方和丙方人民币@@@万元。‎ ‎  八、其他事项 ‎  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即刻出具给丙方授权委托书,并提供公司的公章和营业执照副本,便于丙方顺利开展前期的相关工作。丙方办妥前期约定工作后,移交给乙方,再由甲方按约授权或委托给乙方办理本项目开发的相关事宜。‎ ‎  2、甲方公司在本协议生效前或与本项目无关的业务往来所发生的债权、债务不涉及乙方、丙方,概由甲方自行负责,由此而造成乙方、丙方利益损害的在该项目产生的甲方收益中偿还。‎ ‎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一致同意,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  十一、本协议壹式叁份,由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同具法律效力。‎ ‎  甲方: 乙方: 丙方:‎ ‎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  签订地点:‎ ‎  委托方:‎ ‎  地址:‎ ‎  居间方:‎ ‎  地址:‎ ‎  居间方受委托方委托,双方就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有关居间服务等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  第一条 合同标的物 ‎  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与蒙自县文澜镇红寨村委会有关土地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 ‎  第二条 居间方义务 ‎  1、居间方应积极认真地把委托方介绍给土地出让方 ,并及时沟通情况。‎ ‎  2、居间方协助委托方做好该宗土地房地产项目开发的前期投资策划及沟通工作。‎ ‎  3、居间方应积极努力做好居间介绍,协调有关矛盾,促成委方与土地出让方签订该宗土地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合同。居间方应当协助委托方与土地出让方在合同中约定,待到该项目进入预售阶段后委托方再以现金补偿或以房产折价补偿方式兑现土地出让金。‎ ‎  4、居间方应协助项目当事人做好有关部门对该项目的各项审批工作,促成合作开发项目成功签约,并顺利办理有关该宗土地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手续。‎ ‎  第三条 委托方义务 ‎  委托方承诺一旦土地出让方与委托方签订项目合作开发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委托方即应承担向居间方支付服务费的义务。‎ ‎  第四条 居间服务费 ‎  1、居间服务费的标准:委托方根据居间方与土地出让方协商的该宗土地房地产项目合作金额支付服务费。即:每亩土地合作金额为 万元至 万元之间时,委托方支付居间方每亩 万元服务费。每亩土地合作金额为 万元以下时,每减少 万元,委托方增加 仟元的服务费。‎ ‎  2、居间服务费的支付办法:本合同签订后,委托方预付居间方 万元服务费,其余费用根据居间方的工作进度适时支付。即:委托方与土地出让方签订合作开发合同后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三十(扣除委托方提前预付的 万元);居间方协助项目当事人办理完毕该宗土地合作开发必需的各项手续后,委托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 ;该项目进入预售阶段后 个月内,委托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 。‎ ‎  第五条 诚信原则 ‎  1、如果委托方与土地出让方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合作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委托方不应再与该土地出让方进行协商并签订合作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  2、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为壹年(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计算)。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土地出让方与委托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委托方和土地出让方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  3、委托期内委托方未能与土地出让方达成协议时,委托方将不再支付居间方任何费用。‎ ‎  4、居间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给委托方,如在谈判过程中,委托方发现居间方提供的居间信息中有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时,委托方有权向居间方索取本合同标的物最低成交总金额的居间服务费标准 %的赔偿。‎ ‎  第六条 合同成立及修改 ‎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 ‎  第七条 争议的处理 ‎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  第八条 违约责任 ‎  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  委托方(盖章):_________‎ ‎  联系地址:_________‎ ‎  电话:_________‎ ‎  居间方:(盖章):_________‎ ‎  联系地址:_________‎ ‎  电话:_________‎ ‎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签订地点:_________‎
查看更多

相关文章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