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专用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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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铁路专用线合同

‎  专用线使用(装卸)合作协议 ‎  甲方:中国十七冶物流与装备成套公司(原中国十七冶材料公司) 乙方:‎ ‎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乙方有偿使用甲方的铁路专用线,并以甲方的名义到达钢材。为更好地合作与明确双方职责,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  1、甲方提供场地、装卸车以及与火车站进行专用线交接车有偿服务,并负责材料代收、代保、代发,综合服务费计价:每节车皮收取1360元(钢材单件重量不超12吨)。‎ ‎  2、结算方式:月底按双方已签证到达的车皮数量和发出材料量为结算依据,每月25日结算一次,甲方收款后开具税务发票。‎ ‎  3、车皮到达后,甲方提供优质的装卸车服务,乙方应在 日内清空卸在甲方货场内的钢材。超过 日,甲方将根据货场的实际情况,有权拒绝乙方车皮进入甲方专用线。同时,按货场内乙方钢材的实际吨位 元/吨每天收取场地费。‎ ‎  4、乙方在计划车皮发出前,应及时将车皮号通知甲方,便于甲方与火车站交接,安排货位及组织卸车。‎ ‎  5、乙方发货时要提前通知甲方发货规格、数量、收货人、货物到达目的地及联系方式。‎ ‎  6、乙方应派专人负责与甲方相关人员办理各类到达、签证业务,并按协议要求及时支付相关费用。‎ ‎  7、甲方铁路专用线如遇政策性调整或乙方终止钢材到达,均应 ‎  提前20天通知对方,结清相关费用,同时协议终止,双方互不承担对方损失及如期利润。‎ ‎  8、乙方经铁路发运到甲方的货物按甲方要求填写铁路货物运单,具体格式如下:‎ ‎  到站: 马鞍山 ‎  专用线:中国十七冶材料公司 ‎  收货人:中国十七冶材料公司专用线(####公司)‎ ‎  9、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若有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由马鞍山市仲裁委进行仲裁。‎ ‎  10、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  11、本协议一式 伍 份,甲方执 肆 份,乙方执 壹 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  甲方:中国十七冶物流与装备成套公 乙方:‎ ‎  代表: 代表:‎ ‎  二O一一年 月 日 ‎  说明:中国十七冶材料公司因公司整合,现在易名为中国十七冶物流与装备成套公司。公司易名后,我公司就通知铁路部门将收货单位更换,到现在仍未办妥,故而收货单位仍用原名,中国十七冶材料公司铁路专用线。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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