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参建住宅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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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上海市参建住宅协议书

上海市参建住宅协议书 ‎ 立协议单位:‎ ‎ 上海 住宅建设办公室        (简称甲方)‎ ‎ 上海 公司             (简称乙方)‎ ‎ 乙方为解决住房困难,要求参建甲方在建新疆路高层基地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甲方经过综合平衡,同意安排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给乙方,并确定室号如下: 路 号 室 ‎ 现将参建住宅有关事项立协如下:‎ ‎ 1.参建得益:乙方参建甲方上述基地的面积扣除动迁、公建配套等用房后,净得益为 %,即参建建筑面积 平方米,实得建筑面积 平方米,乙方表示同意。‎ ‎ 2.付款约定:甲方按上述建设成本(包括前期费用、工程建设费、代办材料、配套费、建筑税)每平方米建筑面积造价为 元。乙方参建建筑面积 平方米、计工程费 元。乙方除付工程款外,还需付施工管理费(按工程款 %计算)计 元,共需付款 元(肆拾肆万玖仟壹佰壹拾捌元捌角玖分)。应在本协议签订后十天内一次付清。‎ ‎ 3.房源交付:甲方收到乙方应付款后,即按确定的室号拨交房源。‎ ‎ 4.房屋产权:乙方参建住宅只享有使用权,不享有产权。‎ ‎ 5.本协议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 甲方:上海 住宅建设办公室     乙方:上海 公司 ‎ 代表:            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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