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10-19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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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机租赁合同四篇(Word版)
发电机租赁合同四篇(Word版) 发电机租赁合同四篇(Word版) 发电机租赁合同四篇(Word版) 发电机租赁合同四篇(Word版) 发电机租赁合同四篇(Word版) 发电机租赁合同四篇(Word版) 发电机租赁合同 篇1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租赁使用乙方的发电机组达成以下协议,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租赁发电机组的数量及型号合同价款:合同暂定总价为:人民币 元整(¥ 元) 一、上述合同月租费已包含发电机组至使用地点的运输费、负责发电机组往返吊装就位费用、发电机组维护费用、工人的基本工资、加班费、五险一金、工资性津贴、流动施工津贴、房租补贴、餐饮费、职工福利、劳动保护费、税费、利润、乙方管理费、不可预见费等一切费用。除此之外,甲方无需再另行支付任何其它费用给乙方。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发电机组到达使用地点安装完毕后第二天开始计算(以甲方书面确认日期为准),租期暂定为六个月。 三、发电机组的交接条件: 1、乙方负责发电机组至使用地点的运输费、负责发电机组往返吊装就位费用。 2、乙方负责提供运行中机组使用的一切维护费用。 四、使用地点: 苏州市吴中区金枫路以西、竹园路以南(苏州合景·领峰园项目会所项目工地)。 五、租金、支付期限及支付方式: 1、 双方协商一致,每满一个月双方结算一次。 2、租赁期满一个月按照一个月结算,超过一个月,但是未满足月, 租金按日结算。 3、乙方应在收取甲方每一笔工程款同时,开具同等金额有效发票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款项,直至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为止。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1. 乙方派遣管理人员到甲方负责发电机组的正常发电,乙方派出的管理人员在服务期间的住宿饮食由乙方自行负责。 2、 租赁期间,若发电机组发生故障时,乙方负责修理及其费用。发电机组一周内出现3次以上非使用方的原因停机现象时,更换发电机组。 3、 因发电机组本身原因故障停机,时间超过24小时时,乙方应在24小时之内调换一台同型号机组给甲方使用,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负责发电机组所需的柴油、机油。 5、租赁期间,乙方负责机组租赁期内的安全保卫工作。 七、违约责任: 任何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均构成违约,违约一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八、争议的解决 1、 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2、 依法向本工程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 合同解除 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 因工程停建或乙方发生严重经营困难并导致破产、清算时致使合同没必要履行。 (3) 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解除情形出现或法律规定的合同解除条款成立的。 3、 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第八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3天内开始退场,并在开始退场之日起5日内完成退场,逾期退场的,甲方有权强行清场,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留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及设施视为乙方已放弃所有权,乙方同意由甲方自行处置。 5、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十、 其他 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2、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电机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下称甲方): 承租方(下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乙方向甲方租赁发电机共贰台,型号为150KW,供甲方赛格三星扩建工程工地使用,为明确双方责任与义务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责任 1。1 甲方向乙方必须提供性能完好的发电机组,以满足现场施工供电需要。 1。2 甲方必须配备贰名合格的执证操作人员,负责施工现场机组的保养、维修,确保每台机组正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现场操作人员必须遵守有关操作规程和工地规章制度,负责乙方承租发电机的保卫工作,如现场发生机组丢失、损坏,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3 甲方负责妥善保管乙方采购运至现场的’机组燃油(润滑油由甲方自购),保证燃油不丢失、泄漏;如有丢失、泄漏,甲方照价赔偿,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1。4 甲方必须服从乙方工地机组燃油登记制度,作到机组运行正常,燃油消耗有数。禁止发电机无负荷耗油发电;如乙方机组无负荷发电超过半小时,每发现一次罚款500。00元。 1。5 甲方负责机组进场,负责机组起吊、运输的安全,进场起吊、运输费由甲方负责。 1。6 租赁期满后,甲方必须在三天内将所有乙方租赁的机组一次性地安全退出现场,出场费按600。00元人民币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第二条 乙方责任 2。1 乙方负责机组场地的平整、稳定。负责甲方派去的现场机组管理人员的餐费、住宿。 2。2 乙方保证在恶劣的环境(如暴风雨)下不得使用机组。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故障,及时通知甲方修理,不得随意拆装。 2。3 在租赁期间,机组消耗的燃料油由乙方自购运至现场,甲方负责保管,并乙方随时进行抽检核查。 第三条 结算方式 3。1 发电机机组租赁期为 壹个月,不足一个月按天计取租金,租赁时间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3。2 租期按机组进场试机合格之日起,停机使用之日止。租金按150KW机组每月每台6000。00元人民币结算,以上租金内已包含甲方操作人员的工资等费用。甲方凭完税发票领取工程款。 3。3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预付甲方5000。00人民币,作为机组押金,结算时抵扣租金相应金额。 3。4 甲方提供每台发电机必须满足乙方施工现场的用电需要,如因甲方或发电机故障等原因,造成乙方施工现场停机达一个小时以上,每小时罚款1000。00元。 以上协议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反。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租赁结束,帐结清后,该协议自动失效。 甲方负责人(签章): 乙方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发电机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承租方:(乙方) 乙方因工程施工需要租用甲方发电机,为利于双方合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特订立本合同。 一、承租单位施工地址: 二、租赁发电机类型及数量:型发电机台。 三、租赁发电机时间:以该合同签订当日和退场当日为准。 四、租赁方式及价格:以月/天租形式(每天元/台);如按月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结算,月租费:万元/台/月。 五、结算方法:每月5日前付清上月租金,退场前乙方需将该发电机的全部租金支付给甲方(结算租金的100%)。如逾期不付,承担总租费的5%作为违约赔偿金。 六、甲方的职责及权利: 1、甲方应保证设备工作状况良好,并负责按设备的检修规程及时做好发电机的维护、保养工作,以保证乙方的正常使用。 2、甲方必须负责操作及维护,乙方给予配合。 3、甲方操作人员须服从乙方工地项目部管理人员的指挥,须遵守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主动积极地与工地发电机施工密切配合。 4、甲方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发现不安全隐患有权责令停机,并及时通知乙方共同采取措施,发电机出现故障时,甲方须迅速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抢修,及时排除,如无法修复甲方应及时更换设备,如不能及时修复,又不更换设备而给乙方带来损失,甲方应予以承担。 七、乙方的职责及权利: 1、乙方应对甲方进场后的发电机进行签收保管,并提供安全保障,如乙方设备出现故障导致甲方发电机损坏,乙方应负责赔偿。 2、乙方负责甲方操作人员的住宿安排、一人伙食。 3、乙方有对甲方操作人员生产作业指挥权和作业班次的调整权,并有权更换不合格操作人员和设备。 八、本合同一经签定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或违约。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可订立补充合同,若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或由守约总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十一、补充条约: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身份证号 甲方电话:乙方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发电机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下称甲方): 承租方(下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乙方向甲方租赁发电机共贰台,型号为150KW,供甲方赛格三星扩建工程工地使用,为明确双方责任与义务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责任 1.1 甲方向乙方必须提供性能完好的发电机组,以满足现场施工供电需要。 1.2 甲方必须配备贰名合格的执证操作人员,负责施工现场机组的保养、维修,确保每台机组正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现场操作人员必须遵守有关操作规程和工地规章制度,负责乙方承租发电机的保卫工作,如现场发生机组丢失、损坏,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3 甲方负责妥善保管乙方采购运至现场的机组燃油(润滑油由甲方自购),保证燃油不丢失、泄漏;如有丢失、泄漏,甲方照价赔偿,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1.4 甲方必须服从乙方工地机组燃油登记制度,作到机组运行正常,燃油消耗有数。禁止发电机无负荷耗油发电;如乙方机组无负荷发电超过半小时,每发现一次罚款500.00元。 1.5 甲方负责机组进场,负责机组起吊、运输的安全,进场起吊、运输费由甲方负责。 1.6 租赁期满后,甲方必须在三天内将所有乙方租赁的机组一次性地安全退出现场,出场费按600.00元人民币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第二条 乙方责任 2.1 乙方负责机组场地的平整、稳定。负责甲方派去的现场机组管理人员的餐费、住宿。 2.2 乙方保证在恶劣的环境(如暴风雨)下不得使用机组。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故障,及时通知甲方修理,不得随意拆装。 2.3 在租赁期间,机组消耗的燃料油由乙方自购运至现场,甲方负责保管,并乙方随时进行抽检核查。 第三条 结算方式 3.1 发电机机组租赁期为 壹个月,不足一个月按天计取租金,租赁时间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3.2 租期按机组进场试机合格之日起,停机使用之日止。租金按150KW机组每月每台6000.00元人民币结算,以上租金内已包含甲方操作人员的工资等费用。甲方凭完税发票领取工程款。 3.3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预付甲方5000.00人民币,作为机组押金,结算时抵扣租金相应金额。 3.4 甲方提供每台发电机必须满足乙方施工现场的用电需要,如因甲方或发电机故障等原因,造成乙方施工现场停机达一个小时以上,每小时罚款1000.00元。 以上协议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反。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租赁结束,帐结清后,该协议自动失效。 附:工地租赁发电机耗燃油登记表 甲方负责人(签章): 乙方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