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使用许可合同范本

申明敬告: 本站不保证该用户上传的文档完整性,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产生的反悔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文档介绍

知识产权使用许可合同范本

知识产权使用许可合同范本 随着各国经济文化交往的不断发展,涉外知识产权的法律冲突也不断增多,知识产权转让和许可使用的问题得到了各国日益重视。对于知识产权使用许可合同你了解多少呢?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知识产权使用许可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双方遵循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  商 标 授 权 范 围 ‎  一、甲方将已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注册登记的第 类商标(注册号: )许可乙方使用在其生产的 产品包装上。‎ ‎  二、许可使用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续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  三、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地域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  四、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形式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域 行业内普通许可使用。合同存续期间,不在 省内 行业同类产品上,授权其他生产厂家使用甲方的第 类商标。‎ ‎  双 方 的 权 利 和义 务 ‎  五、乙方向甲方交纳 万元人民币作为商标、冠名使用费。‎ ‎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乙方必须保证在其生产的商品上,使用甲方注册商标的产品,要符合国家有关该产品卫生、质量、计量、环保、包装、行业标准及法定说明文字的要求。‎ ‎  七、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不得超越许可的产品范围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 ‎  八、甲、乙方应在商标许可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就是否继续授权使用商标进行协商,到期继续使用重新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续费备案,不续签合同则自行终止。‎ ‎  九、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在其生产的产品上使用甲方的授权商标、标识,以及冠用《美国安伯士国际集团》《中美合作》为内容的文字,以及在本合同第6项中许可乙方在其产品包装,企业牌匾、宣传材料中所规定的文字,否则甲方有权依法追究其侵权责任。‎ ‎  十、甲方对乙方的商标使用许可授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仅为提高乙方知名度、扩大市场占有率所进行的企业形象和产品形象策划和包装。是在法律许可下的合法授权并受到法律保护。同时应当强调,双方都是独立法人,各自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甲、乙各方的债权、债务,以及与本合同无关的法律责任均不得涉及对方;甲、乙各方的债权、债务,以及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法律纠纷和责任,也均不能构成对各方的法律连带责任。‎ ‎  合 同 的 生 效 与 终 止 ‎  本合同生效的条件:‎ ‎  十一、双方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上签字、盖章。‎ ‎  十二、乙方按合同的约定金额足额交付了甲方商标使用费。‎ ‎  十三、甲方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递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受理备案。‎ ‎  十四、合同生效以双方签字日期为准。在执行日期逾期10天后,乙方使用费未到甲方指定账号,甲方视乙方违约。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在3天内若不采取措施补救,甲方有权中止乙方的合同,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负。‎ ‎  本合同终止的条件:‎ ‎  十五、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许可期限到期没有续签合同。‎ ‎  十六、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之后,其产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并构成对甲方声誉的严重损害的。‎ ‎  十七、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商标使用许可费没有全额进入甲方指定帐号(银行公休、假日顺延)‎ ‎  交 易 程 序 ‎  十八、代理机构将双方签署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递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后,甲方所承担义务的全部完成。‎ ‎  十九、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在受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后,依据其行政程序,向甲方发《商标使用许可备案通知书》,并在全国性的《商标公告》上公告。‎ ‎  二十、甲方指定北京安伯士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为甲方收款结算单位,全权负责甲方在中国境内商标使用许可中的事务工作,并对一方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争议或法律纠纷,由北京安伯士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负责协调解决和应诉。‎ ‎  违 约 责 任 ‎  二十一、乙方不能超越《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规定的商标类别、商品种类、商标使用的地域、使用形式、使用期限等条件,合法使用美国安伯士国际有限公司注册商标。‎ ‎  二十二、乙方只限于在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上使用美国安伯士国际有限公司授权使用的商标。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将甲方授权使用的商标再许可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作为投资与第三方新成立法人机构进行生产销售并盈利。‎ ‎  二十三、乙方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前必须全部付清所有商标使用费,不得以各种理由拒付和拖延。甲方在许可合同的存续期间,不能单方面终止乙方的商标使用权(但符合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件”的条款除外)‎ ‎  争 议 的 解 决 ‎  二十四、对合同有争议需要修改, 必须经过双方一致同意,签署书面合同报原备案商标局受理方可生效。‎ ‎  二十五、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的义务, 或严重违反合同的规定而造成的损失,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提出经济赔偿。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共识,守约方得到赔偿后合同可继续履行。‎ ‎  二十六、如合同争议不能达成共识,可以将争议提交中国贸促会仲裁委员会,由该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条例》进行仲裁,仲裁结果为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  本合同一式四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自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由甲方将合同副本报送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由乙方将合同副本交送注册地工商局存查。‎ ‎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甲方(许可人):‎ ‎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乙方(被许可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一部分 总则 ‎  第一条 目的 ‎  甲方为一家经营文化娱乐产业的公司,其开发的 ‎ 项目取得成功,乙方为了发展经营与甲方相类似的项目,需要借助甲方的经营模式和相关知识产权内容。因此,甲乙双方通过协商,甲方以授权使用许可的方式与乙方进行合作,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充分友好协商,签订本授权使用许可合同 ‎  第二条 使用许可授权 ‎  甲方通过一揽子的授权,将其商标、作品、商业秘密、商号等使用权利授予乙方,具体的授权内容由本合同其他部分予以规定。‎ ‎  第三条 期限 ‎  一、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年,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  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或续期。‎ ‎  二、乙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的,应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2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续期合同。‎ ‎  第四条 使用许可费 ‎  本合同为一揽子授权合同,各项使用许可的费用(报酬)合计为人民币壹仟万元(¥1000万),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 ‎  本条所述之使用许可费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甲方指定账户为 。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款项后,均应开具收款凭证。‎ ‎  第二部分 商标许可 ‎  第五条 授权许可使用的商标 ‎  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的商标为在本合同生效时甲方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注册商标。(具体的商标标识、使用范围等详细信息见附件)‎ ‎  第六条 许可使用的范围 ‎  甲方授权乙方使用商标的地域范围是 。 甲方授权乙方使用商标的时间范围是 。 同时,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注册商标的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务为限。‎ ‎  第七条 监督和备案 ‎  甲方有权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乙方应当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 ‎  乙方必须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的商品、服务场所或载体上标明乙方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  甲方负责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商标许可向商标局备案。‎ ‎  第八条 使用许可的性质 ‎  甲方授权乙方使用注册商标的许可为普通许可,同时乙方不能授权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 ‎  甲方有权自己或授权除乙方以外的第三人以与乙方相同的使用地域和方式使用本合同涉及的注册商标。‎ ‎  第九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确保注册商标的有效性,并及时办理注册商标的续展手续。‎ ‎  2、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乙方不得超出注册商标核定的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使用商标。如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款规定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不改正的,甲方有权撤销相应的商标使用许可,对于乙方已支付的使用许可费,甲方不予退还。‎ ‎  3、甲方有权对乙方使用甲方注册商标的商品和服务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应积极的予以配合;甲方发现乙方的产品或服务质量低劣,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不改正的,甲方有权撤销相应的商标使用许可,对于乙方已支付的使用许可费,甲方不予退还。‎
查看更多

相关文章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