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10-19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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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最简单的合作经营范本
最简单的合作经营范本 想要快速的开业的话我们可以找一个合伙人来一起,今天就给大家来分享一下经营合同,希望大家多多参考哦 企业与个人合作经营参考 甲方: 乙方:____先生(或女士,下同) 装饰服务部(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先生(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装饰服务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资金,甲方全权负责运营,实现双赢局面。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四万元启动业务资金,严格保守甲方与客户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业秘密而使甲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业务资金时,应根据自身实力量力而行,确实无法实施或难度较大、难以把握时应开诚布公、坦诚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谅解或协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况下轻率承诺,从而使乙方利益受到损害。 四、甲方经营盈利后,甲乙双方各占50%利润;如经营亏损,由甲乙双方另立协议书协调补充资金。 五、违约责任: 1、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户方商业信誉或客户关系受到损害的,受损方除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外,还可提出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要求。同时,已经实现尚未结束的业务中应该支付的相关费用,受损方可不再支付,致损方则还应继续履行支付义务。 2、双方在分配利润时,如涉及帐面争议,可提请相关劳动部门仲栽。 六、争议处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七、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一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本协议到期后,甲方应付未付的信息资源费用,应继续按本协议支付。 八、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延长一年。 九、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____先生(或女士) (公章) 代表签字: 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合伙企业协议样本 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联合出资共同经营________公司(企业)(以下简称公司),特订立本协议。 1.联营宗旨: 2.联营企业名称:____市(县)____公司地址:____隶属:____经济性质____(所有制)联营。核算方式:共同经营、统一核算、共负盈亏。 3.联营项目: 4.经营范围与经营方式: 5.联合出资方式、数额和投资期限: 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元。 甲方投资____元,占投资总额____% 甲方以下列作为投资 现金:____元: 厂房: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 机械设备: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 专用工具: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 土地征用补偿费________元 专利权:________元 商标权:_________元 技术成果:________元 投资缴付日期 6.公司资金增减由董事会决定,并报请联营成员协商,根据资金增减合理?整本协议有关分配比例的规定 7.公司财产为全体联营成员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经全体联营成员一致通过不得处分公司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财产、资产、权益和债务 8.联营成员出资额及其因参加本联营获得之权益不得转让 9.联营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10.利润分配与风险承担? 公司实行(所得)税前分利的原则,即,依法缴纳产品税、营业税后,由投各方将分得利润并入投资方企业利润,一并缴纳所得税 公司所得,在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后,按下述例分配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双方按上述比例承担公司亏损或风险 前款所列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所提取比例由董事会定,但不得超过毛利的____% 11.联营企业的组织机构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现负责制,董事会为公司最高决策机构,定期举董事会会议,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 董事会由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名,董事长由甲方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董事会成员任期____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任,董事会成员如有临时变动,可由该董事的原单位另派适当人选接替。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的经理、副经理或其他职务 12.公司的经营管理 公司由出资各方共同经营管理。公司的经营方针,重大决策(包括生产销售划、利润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采取董事会一致通过的原则? 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人,由__方推荐,副经理____人,由____方推荐,经理、副经理由董会聘请,任期__年 公司的主管会计由____方推荐,____方推荐____名协助之 公司的财务会计帐目受联营成员监督检查 13.违约责任 (1)联营成员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协议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时间)违约方应缴付应产出资额的____%作为违约金给守约方。如逾期(时间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资额的____%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止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如双方同意继续履行协议,违约方应赔偿因违行为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2)对不可抗力情况的处理 (3)协议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各方派代表协商解决,或请双方主管部门解解决及请求仲裁机关仲裁 (4)联营成员不得中途退出联营,如中退出,除赔偿造成的全部损失外,付出资额的____%作为违约金 (5)联营成员在本联营存续期间不得加入其他半紧密型联营,如违反本规定视为中途退出,按前款处理 14.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报请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生效,协议中如未尽事宜,由联营成员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15.本协议生效日,即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时,由公司董事会负责监督检查方履约情况 16.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一份,协议副本式__份,送____、____、____、……各一份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银行帐户 地址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银行帐户 地址 年 月 公证或签证机关 (公章) 年 月 日 合伙企业合伙人合同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合伙企业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合伙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协议。 第二条合伙人的姓名及家庭住所:_________ 第三条企业依法在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取得合法经营资格。合伙期为_________年。 第四条企业名称为:_________ 企业住所:_________ 第五条本企业由各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第二章合伙目的及经营范围 第六条合伙的目的、宗旨:共同劳动、共同经营、互利互惠。 第七条经营范围:_________ 第三章出资方式、数额、期限和盈亏分担方法 第八条各合伙人的出资方式和数额为: (一)以_________(此处填出资方式,如常货币或实物)出资,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占_________%。 (二)以_________出资,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占_________%。 第九条各合伙人应当在本协议签字、申请注册登记前,按照前条约定的数额比例足额缴付各自的出资。 第十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按照各自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 第四章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第十一条合伙人共同委托一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人,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委托为本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人。 第十二条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人由出资大的为事务执行人,其他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第十三条不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帐簿。 第十四条合伙企业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一)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二)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三)转让或者处争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四)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七)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八)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九)合伙人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第五章入伙与退伙 第十五条入伙 (一)新合人入伙,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二)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三)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六条退伙。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的经营期限届满; (二)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三)发生合伙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定的义务。 第十七条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第十九条合伙企业因退伙、入伙、合伙协议修改而发生登记事项需变更或重新登记的,应于作出变更决定或发生变更事由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六章合伙企业解散与清算 第二十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合伙协议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二)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三)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四)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五)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六)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人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一条合伙企业解散决定后十九日内由全体合伙人或者指定一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第二十二条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七章违约责任及合伙人争议解决方式 第二十三条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擅自退伙,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个别伙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四条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不履行出资义务,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第二十五条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对本协议约定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始得执行的事务,擅自处理,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不具有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擅自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经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在企业注册后生效。 第二十九条本协议一式三份,合伙人各执一份,工商局一份。 合伙人(签字):_________合伙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