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10-19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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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精选果蔬招标合同样本
精选果蔬招标合同样本 甲方(受托方): 乙方(竞标方): 甲方受深圳市民润农产品配送连锁商业有限公司(简称民润公司)委托进行水果/蔬菜网上招标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和竞标方(乙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目、品级: 二、质量要求: 三、产地规格要求: 四、单价:扣除损耗,按照实际净重结算,报每公斤单价( )。 五、拒绝标准:以小样作为样品,大样必须符合小样,否则以此作为拒绝标准。 六、数量:本次委托招标数量为 箱,以总量成交形式交割,送货周期为一周(7天),每隔一天送货 箱。具体数量如有增减,按实际要求送货量结算。如超过总送货量50%,应给予乙方合理备货时间。 七、招标方式:由甲方确定明标或暗标形式。 八、中标结果:由甲方确定并通知乙方。 九、交货地点及时间:货物交付地点为民润生鲜配送中心(福田农产品批发市场三楼)。从年 月 日起到 月 日。水果每天早上5点至7点30分。蔬菜下午5点至晚上11点到货验收。搬运费用乙方自负。 十、结算方式:第一批货到后十五天结算,一周为一结算周期。乙方取得入库验收单后将复印件交给甲方,甲方收到民润公司的货款后准时支付给乙方。 十一、担保金的收取、使用、返回:为确保竞标方严格执行合同,甲方将向竞标方收取竞标保证金(标的5 %)。如在交易过程中竞标方违约,甲方将根据违约程度部分或全部扣留保证金,并将扣除部分全部交由民润公司补偿损失。如交易正常进行,甲方在确定交易双方货、款两清后一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全部返回。若乙方未中标则保证金在招标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退回。 十二、责任:甲方必须敦促乙方按时送货,协助乙方将入库验收单复印件留存,并及时和民润公司财务部核对,监督民润公司准时支付货款。在整个交易过程中商品品质由民润公司和乙方确定,甲方不对商品的品质,以及由商品的品质引起一切后果负责。 十三、招标代理费: 甲方每次向中标方收取合同总额0.2 %的招标代理费,每次结算时从货款总额中扣除。 十四、其他事项:本合同在甲方通知乙方中标后自动生效,不中标则合同自动作废。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 期: 日 期: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