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汽车租赁合同范本5篇

申明敬告: 本站不保证该用户上传的文档完整性,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产生的反悔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文档介绍

长期汽车租赁合同范本5篇

长期汽车租赁合同范本5篇 ‎ ‎  长期汽车租赁合同范本(1)‎ ‎  合同编号:‎ ‎  二、甲方义务:‎ ‎  1、负担出租车辆的保险费、车船使用税、年度检验、车辆丢失车辆现值损失。‎ ‎  2、向乙方提供不低于一级技术状况的车辆,并提供齐全的行驶证件。‎ ‎  3、向乙方提供救援服务,具体办法执行甲方《救援制度)的规定。注:五环内24小时免费救援。‎ ‎  (1)接到救援电话后视救援地点远近2--4小时到达现场场。‎ ‎  (2)如故障2小时可以排除的现场排出故障,如2小时不能排除的安排同档次车型替换。‎ ‎  (3)救援内容不含更换轮胎、忘带钥匙、钥匙忘在车内。如确实需要救援五环内按每次100元收费。‎ ‎  4、负有对事故车辆及丢失车辆直接向保险公司理赔的责任。‎ ‎  5、协助乙方对交通事故的处理。‎ ‎  6、租赁前,甲方除了要保证车辆的发动机、仪表盘等技术状况良好外,还需保证车辆随车物件配备齐全,车内应该备有随车工具、备胎、灭火器、防盗装置等。‎ ‎  7、甲方负责车辆正常上路行驶一切手续办理及费用、并承但车辆六种主险的费用(车损险、划痕险、玻璃破碎险、不计免赔、三者20万、司乘险2万)。‎ ‎  8、承担不低于7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  9、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  10、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  三、乙方的权利:‎ ‎  1、按合同约定拥有车辆使用权。‎ ‎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  四、乙方义务:‎ ‎  1、如实向甲方提供身份证、户口本、驾驶执照。或营业执照、代码证等身份证明。‎ ‎  2、按合同约定缴纳租金。‎ ‎  3、自行加注燃油料,且必须加注与车辆使用说明牌号一致的燃油料,(97#油料)。‎ ‎  4、按车辆使用说明对车辆进行日常的检查、保养,特别对机油、刹车油、冷却液、电解液、轮胎气压的检查,对制动、转向、灯光、刮水器、喇叭性能的监控。如发现异常,通知甲方后应即刻去4S店进行维修及保养。‎ ‎  5、乙方承担租赁车辆使用期内的车辆保养费用。保养地点按车辆购车地点4S店为准。或乙方就近的4S。‎ ‎  6、乙方不得利用所租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将所租车辆转租、转让、转借、转卖、抵押、质押、典当。如有上述情况发生甲方将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经济责任。‎ ‎  7、禁止私自更换、拆卸车辆的零部件、附件和设备装置及甲方所设的标志铅封等物。‎ ‎  8、乙方指定驾驶员须是驾驶技术熟练,路况熟悉、责任心强、驾龄不低于1年者。‎ ‎  9、承担不高于30%的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保费上浮损失;承担因交通肇事引发的其它责任。‎ ‎  10、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  五、租金、保证金:‎ ‎  1、租金单位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时。租金标准双方约 ‎  2、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  六、意外风险:‎ ‎  1、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分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  2、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  七、甲方的违约责任:‎ ‎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  1. 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一级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  2. 不能按约定提供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 ‎  3. 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  4. 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  八、乙方的违约责任:‎ ‎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养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1%交纳滞纳金。‎ ‎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3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  3、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  (1)提供虚假信息。‎ ‎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  (3)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  (5)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的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  (6)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  (7)未协助甲租方按时参加车辆年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  (8)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  (9)租赁车辆不按车辆技术要求定期维护保养或不到指定的4S店维护保养的。注:收回的车辆按第八款第2条执行。‎ ‎  (10)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5日内接受处罚。如拒绝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人提交给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  九、车辆事故及丢失的赔偿:‎ ‎  1、保险条款以保险公司的解释为准;‎ ‎  2、乙方发生交通事故、车辆丢失等,由甲方向保险公司理赔。‎ ‎  3、承租期间如出现交通事故或车辆丢失,乙方除应即刻向有关部门报案外,还应在一小时内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前往现场协助处理,并同时提供全部相关证明,作为甲方向保险公司报案理赔的根据,如因乙方延误,超出保险公司报案期限或者乙方提供的证明不够理赔条件,其所有损失(含租金)全部由乙方向甲方赔付;‎ ‎  4、乙方发生交通事故,其原因超出保险理赔范围的,全部损失由乙方向甲方赔付,同时租金照付。‎ ‎  5、如乙方负事故全责,事故处理期间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其中包括甲方协助处理事故所支付的费用和保险公司赔偿部分款额的先行垫付款。‎ ‎  7、如乙方负事故全责,在事故未处理完毕、车辆未修复时,乙方仍须按天或月交纳租车费用。‎ ‎  8、交通部门和保险公司对事故结案后的乙方垫付金由甲方负责退还乙方,但免赔和不予赔偿部分均由乙方承担。‎ ‎  9、乙方负事故全责的、车辆维修期间甲方可以提供替换车辆,替换车辆租金另计,并且承担事故造成车辆现值的损失及保费费率上浮损失。保险公司定损修复车辆费用在伍仟元以内的、现值损失按实际修车费用的20%赔付甲方。保险公司定损修复车辆费用在伍仟元以上的、现值损失按实际修车费用的30%赔付甲方。‎ ‎  10、乙方无责的事故车辆维修期间、甲方免费提供替换车辆,不承担车辆贬值费用。‎ ‎  十、甲方投保险种及保险责任如下:‎ ‎  十一、特别约定:‎ ‎  1、车辆每累计行驶一万公里时进行定期强制保养,甲方将向月租或年租的乙方进行电话查询车辆累计行驶里程,乙方应及时回复,以便甲方提醒乙方进行车辆强保。‎ ‎  注:每次车辆保养时超过24小时甲方提供替换车辆。‎ ‎  2、车辆年租60000万公里累计计算。如超出公里按每公里2元计算,另外收取。‎ ‎  3、还车后暂扣交通违章罚款500元,30日后经网络查询无违章如数退还;‎ ‎  4、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应。‎ ‎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方双方协商解决,可作为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  长期汽车租赁合同范本(2)‎ ‎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 ‎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 ‎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遵循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车辆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  一、甲方将车牌号为____________车型号为____________ , ______座,颜色______ 。‎ ‎  状态良好,干净卫生、年检合格的车辆出租给乙方使用。‎ ‎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 ‎  租赁期为 ,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______分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______分止。租金为人民币: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______元)。包含司机服务费。(不含超时费,超公里费)。‎ ‎  三、租金支付 ‎  乙方每次租车前必须先交纳预定租赁期内的租金。租期一个月或超过一个月,按月预先付租金。每天行驶不超过______百公里,司机每天工作______小时,租期为一个月的车辆限行驶____________公里。超出公里部分按______元/公里计算。司机超时按______元/小时计算租金。‎ ‎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  甲方委派驾驶技术良好的专职司机为乙方驾驶所租赁的车辆,该司机需经乙方认可。‎ ‎  如所租赁的车辆因故障不能正常工作,甲方应及时调配其它车辆暂时替代。‎ ‎  司机在工作时应准时、有礼貌、服务热情、听从公司负责人的合理调度。‎ ‎  甲方保证乙方的乘车安全,如有意外,甲方负全部责任。‎ ‎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  乙方必须按时交纳租金,否则甲方有权停止供车。‎ ‎  承担租赁期间的汽油费、路桥费、停车费、洗车费。‎ ‎  禁止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  乙方应提供甲方车辆正常维修和保养时间。‎ ‎  租赁车辆由甲方司机负责保管,乙方无权驾驶所租车辆,否则后果自负。‎ ‎  如乙方指令甲方所派司机违章作业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  车辆如服务于深圳市外,乙方应提供司机食宿。‎ ‎  乙方应为司机提供休息场所,以保证正常出车安全。‎ ‎  六、违约责任 ‎  如乙方提前终止合同,甲方将扣除未到期租金30%为违约金。‎ ‎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 ‎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 ‎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 ‎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 ‎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  长期汽车租赁合同范本(3)‎ ‎  出租方(甲方):‎ ‎  承租方(乙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丰田大霸王车牌号为 xxxx 车辆事宜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 ‎  租的车辆符合国家对租赁车辆的相关规定。‎ ‎  第二条 甲方应提供状况符合标准的车辆以及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并且告知车况,乙方应提供驾驶本和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留复印件备存。‎ ‎  第三条 租赁期限 ‎  该车租赁期限自20 年11月 1 日起至 20 年 10 月 31日止。‎ ‎  第四条 租金: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乙方在租期内无偿使用甲方该车辆。‎ ‎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  第六条 违约责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甲方有权按国家标准收取修车费,租期届满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报案处理,乙方不得将车辆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回收车辆;‎ ‎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第八条 特别约定: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且协助处理。‎ ‎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  长期汽车租赁合同范本(4)‎ ‎  承租方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家庭住址:‎ ‎  单位名称:‎ ‎  联系电话:‎ ‎  单位地址:‎ ‎  担保方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工作单位:‎ ‎  出租方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车辆牌号:‎ ‎  车辆型号:‎ ‎  租金标准:‎ ‎  租赁期限 ‎  起始时间:‎ ‎  终止时间:‎ ‎  限驶公里:‎ ‎  超时加费超程加费:‎ ‎  付款约定:‎ ‎  备注:‎ ‎  第一条 出租方的权利 ‎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  第二条 出租方的义务 ‎  1.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为有关车辆检测部门认定合格的,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  2.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故障维修服务。‎ ‎  4.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  5.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  6.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  第三条 承租方的权利 ‎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  3.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证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  第四条 承租方的义务 ‎  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  5.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和维修保养。‎ ‎  6.承担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  7.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  8.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盗抢时,应协助出租方立即向、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  9.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  第五条 租金、保证金 ‎  1.租金单位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时。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  2.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承租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  第六条 意外风险 ‎  1.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承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  2. 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  第七条 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  1.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  2. 本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  3. 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  第八条 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  2. 提前解除合同归退租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  3. 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  (1)提供虚假信息。‎ ‎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  (3)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 ‎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  4.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  5.未经出租方同意而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  6.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租赁车辆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  7.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  第九条 担保条款 ‎  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担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 ‎  第十条 特别约定 ‎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作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  第十一条 其他 ‎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  2.本合同项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长沙市汽车租赁行业组织、各级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未果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  出租方: 承租方签字:‎ ‎  担保方签字:‎ ‎  (或盖公章)‎ ‎  中介方代表:‎ ‎  年月日 ‎  长期汽车租赁合同范本(5)‎ ‎  出租方:‎ ‎  承租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  第一条:租车期限,交付验车;‎ ‎  出租方将牌车辆辆,车辆号码,从年月日时起交付给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时止收回,租赁期共。‎ ‎  交付地点:xx,双方共同检验车辆,确认车辆现状安全性能符合要求并在合同附件上签字认可。租赁期满,出租方按合同附件标准验收回车辆。‎ ‎  第二条:租金﹑押金标准,交纳期限及违约金;‎ ‎  (1)承租方接收车辆时向出租方预交押金元。大写:xx.(承租方未按规定履行合同或者因操作不当造成车辆损坏﹑违章﹑肇事造成车辆损坏停驶等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时,出租方从押金中扣除)‎ ‎  (2)每天(日)租金元:共计人民币元,出租方于收回车辆时从承租方交纳的押金中按实际租用的天数扣除租金(包月按30天计算)‎ ‎  (3)承租方租车二个月以上的,每月签订合同时,提前三天向出租方预付下月租金,逾期交租金,超过天数按日租金的40﹪向出租方交纳违约金。‎ ‎  (4)承租方所租车辆,每天(24小时计),行驶不得超过280公里,超出部分由出租方按每公里加收元,承租方还车时,不超过1小时不收费,超出1小时收10元,超出2小时收25元,超出3小时收40元,超出4小时按半天收费,超出6小时按1天收费。(高档车另订超出价格)‎ ‎  (5)承租方还车后,如有违章罚款需租车本人带驾驶证亲自前来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违法﹑违章扣分需本人亲自办理)‎ ‎  (6)承租方交还车辆时,如车辆不清洁,出租方收取元洗车费作清洁车辆使用。另需在承诺书上签字确认所租车辆的还车时间。‎ ‎  第三条:出租方责任;‎ ‎  (1)向承租方提供部门年检合格及证照齐全的车辆。‎ ‎  (2)提供的车辆保险需按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  (3)协助承租方处理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及其他事宜。‎ ‎  (4)租赁期间对租赁车辆的使用情况实施监控。‎ ‎  第四条:承租方责任;‎ ‎  (1)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全行车,因违法﹑违记﹑违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给出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  (2)租赁期间负责对车辆例行检查保养和小修,如车辆在例行保养和小修时需要更换零部件,应事先与出租方取得联系,出租方认可后才能更换。车辆在租赁期间如发生故障时承租方必须与出租方取得联系,修复后方可行驶,否则后果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  (3)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性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借﹑典当﹑抵押或交与无驾驶证人员驾驶和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  (4)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过桥费﹑过路费,并负责承担租赁车辆被盗时保险公司赔付后的不足部分和其他费用。‎ ‎  (5)租赁高档车时,应出具本人及担保人合法有效的证明﹑证件及签字。‎ ‎  (6)在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时,承担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和第三者损失及其它所以责任和损失,(驾驶人不是承租人时驾驶人负连带责任),并承担保险公司赔付出租方后不足部分的损失和车辆维修期间停驶的租金(停驶租金按日租金的90﹪计算及承担修理费总额30﹪‎ 的车辆折旧补偿,车辆发生小的损伤时负责赔偿出租方修理费)‎ ‎  (7)租赁车辆使用期间,若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向当地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并立即通知出租方协助解决,不得擅自移动车辆和改变现场,待有关部门验定完毕,出租方同意后方可移动,否则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  (8)如需续租车辆,须在合同期满前向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合同期满未办理手续逾期三天(含三天),未交还车辆,除应交纳逾期期间的租金外,另支付逾期租金40﹪的违约金,逾期三天以上。未与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者,出租方将向有关部门申报,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  第五条:其他约定条款;‎ ‎  (1) 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  (2) 租赁期间内若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应即时与出租方联系,必须到出租方指定的修理厂修理。‎ ‎  (3) 如发生车辆被盗遗失,由承租方先行负责全额赔偿给出租方,保险公司赔付的一切款项由承租方获得。在责任人或保险公司赔付后,不足车辆损失的赔偿费及因向责任人或保险公司索赔支出的一切费用由承租人赔偿。‎ ‎  (4) 承租方不得使用93#以下汽油,否则后果自负。‎ ‎  第六条:担保条件;‎ ‎  (1) 担保人对担保承租方所租车辆,租金及其它费用负有连带清偿责任,如被盗﹑灭失﹑诈骗﹑交通违章罚款,违反操作规程,导致车辆损坏等一切民事责任。‎ ‎  第七条:违约责任;‎ ‎  (1) 出租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承担承租方的损失。‎ ‎  (2) 承租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承担出租方的损失。‎ ‎  第八条:补充条款;‎ ‎  (1) 本合同一式贰份,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应,双方签字生效。‎ ‎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或按有关规定解决。‎ ‎  (3)‎ ‎ 发生纠纷,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分则,财产租赁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纠纷﹑当事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昆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出租方(签字盖章)   承租方(签字盖章)   担保人(签字盖章)‎ ‎  地址: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人:   驾驶证档案号:   现住址:‎ ‎  委托代理人:   工作单位:   工作单位:‎
查看更多

相关文章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