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质押借款合同(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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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质押借款合同(Word版)

机动车质押借款合同(Word版)‎ 机动车质押借款合同(Word版)‎ ‎ 机动车质押借款合同范文一  质押人: (以下简称甲方)   质押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遵循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以自有(本单位)车辆:   型号:   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作质物在乙方质押,向乙方借款人民币 元。甲方保证该车辆属本人(本单位)所有,在质押前未将该质物转让、抵押、质押、担保及依法保全等,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甲方愿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条:借款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质押借款综合费率按月 %计算。在乙方发放借款时预扣壹个月综合费用共计 元。其他各月均按月提前预交,借款利率按月 %计算,按月计收,即每月 元,逾期交纳综合费用及利息按借款金额日加收0.5%违约金。超五日甲方未交综合费及利息,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按规定处置质物。   第四条:甲方将质物相关品(详见质物清单)交由乙方占管,在质押期间甲方不得将质物及占管品挂失或转让、抵押、质押等权属转移行为。否则甲方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五条:质押期间质物交由乙方占管。因乙方原因造成质物丢失或损失,乙方按评估值赔偿。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质物损坏及殃及部分,乙方不负赔偿。   第六条:如果甲方购置的车辆为分期付款车,甲方必须每月按期归还银行贷款,如果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发生的一切经济纠纷,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七条:甲方保证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偿还借款,如甲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甲方同意乙方处置质物或委托当地拍卖行拍卖。乙方处置质物所得款项,除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和可能发生的孳息、违约金以及扣除、处置质物所需费用外,剩余部分退还甲方,不足部分有权向甲方继续追偿。   第八条:甲方承诺声明:本合同质押物一旦发生被乙方处分,甲方无条件、无偿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   第九条: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证件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否则补办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本合同在甲方还清借款、利息、综合费用后,乙方将甲方提供的质物和证件等返还甲方。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机动车质押借款合同范文二  甲方(质押人): 证件号码:   乙方(质押权人):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甲方因经营需要,以自有车辆作为质押向乙方借款,经与乙 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质押合同。   一、车辆品牌 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颜色 上述车辆为甲方所有。   二、质押期限为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质押款为 (大写)。 (小写)。   三、甲方保证该车辆不是盗抢、诈骗、套牌、租赁、涉案车辆。 保证是该质押物的合法所有人,今后如因该质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四、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质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 证,票据交给乙方。   五、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借款,乙方有权将质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转押或其他方式处理,甲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质押人: 质押权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 日 机动车质押借款合同范文三  甲方(借款人):身份证号:   住址:电话:   乙方(贷款人):身份证号:   住址: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遵循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以自有机动车辆:型号:车牌号:发动机号:车架号:作为质物向乙方质押,借款人民币元大写元。甲方保证该车辆属本人所有,在质押前未将该质物转让、抵押、质押、担保及依法保全等,且质物共有人和同住人一致同意质押,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甲方愿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条:借款履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逾期三日甲方不能偿还乙方借款,乙方可随意处置甲方质押车辆。   第四条:甲方必须连同与车辆相关的钥匙、机动车登记证书、行车证、购置税、保险单据、身份证复印件交由乙方占管,在质押期间甲方不得将质物及占管品挂失或转让、抵押、质押等机属转移行为。否则甲方承担由此 ‎ 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五条:在质押期间,乙方无偿使用该车辆,保证该车辆无任何交通事故及违章,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乙方赔偿责任。   第六条:如果甲方购置的车辆为分期付款车,甲方必须每月按期归还银行贷款,如果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发生的一切经济纠纷,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七条:质押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置质押物   1、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2、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5、借款人卷入或将卷入重大的诉论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6、借款人变更住所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事项未在5日内及时通知的。   第八条:本合同发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提交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甲方承担乙方在诉论中的一切费用。   双方一致同意:在甲方不能履行或不通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时,乙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论时,甲方自愿放弃抗辩权,自愿接受法院强制执行。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本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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