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10-18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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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书范本
编号: _____________ 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协议 甲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 2 页 共 5 页 甲方(委托方): 1、个人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居住地址: 2、公司名称: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公司注册编号: 乙方(受托方): 公司名称: 法人代表: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为促进拉萨市柳梧新区雪域天街(以下简称:雪域天街)的长期发展与繁荣, 实现甲方商业物业 的价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 就雪域天街商铺委托经营管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1、甲方将其位于拉萨市柳梧新区雪域天街内公安部门编号为 商铺 ( 以下简称 : 该商铺 ) 委托给乙方统一招商、 经营并管理, 即甲方将其与该商铺承租人签署租赁合同、收取租金等相关 费用以及对该商铺经营、 管理的权利全权委托乙方代为行使。 委托期限内, 甲方不得再将上述权 利委托第三方。 2、甲方委托商铺的建筑面积 平方米,套内面积 平方米。 ( 最终面积以房管部门实测 报告为准 ) 。 第二条 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委托期满, 后续事宜按本协议第七条 相关约定履行。 第三条 甲方收益及乙方代理服务费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对该商铺承租人所收取的租金、 经营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中, 约 定租金部分归甲方所有,其余费用为甲方支付乙方代为招租及经营管理的代理服务费。 第四条 甲方收益标准及支付方式 1、为了雪域天街经营初期的稳定与繁荣,甲方自愿委托乙方统一招商、经营并管理,由乙方按 约定期向甲方支付租金收益。计租期第一年起,乙方代收并支付甲方的租金如下表: 序号 计租期间 当期各月租金 金额 当期租金总 额 第 3 页 共 5 页 1 20 年 月 日至 20 年 月 日 2 20 年 月 日至 20 年 月 日 3 20 年 月 日至 20 年 月 日 4 20 年 月 日至 20 年 月 日 5 20 年 月 日至 20 年 月 日 8 委托期限内代收租金总额: 2、乙方根据上表各期租金金额,按季度向甲方支付代收租金,支付日期为每个季度末的最后五 天内。 3、甲方在乙方所指定的银行开户,乙方以转账支付的方式及时、足额将代收租金支付甲方。 租金收益转入账号: 开户名: 开户行: 备注:如有账户变更,甲方应在第一时间书面通知乙方,同时在乙方办理账户变更手续,如因甲 方原因造成转账错误,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须拥有该商铺的全部合法产权,并须向乙方提供产权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产权证明书 (产权证或房屋买卖合同)复印件一份,以作乙方招商租赁洽谈的证明材料。 2、甲方拥有本协议约定的租金收益权。 3、为确保乙方对该商铺的独立经营管理,在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委托管理期限内,无须事先通 知甲方,乙方即享有对该商铺独立的经营管理权利,该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有权实施任何有利于雪域天街商铺经营管理或商业利益的行为。 (2)根据实际情况,有权决定并实施对该商铺的经营范围、经营业态、经营品牌、经营品种进 行变更及调整。 (3)根据实际情况,享有将该商铺承包、联合经营、许可他人进行经营的权利。 (4)有权决定并实施对项目经营设施、设备进行更换、添置;有权决定并实施对该商铺进行装 饰装修; 有权决定并实施将该商铺与其他商铺之间进行任何方式的贯通、 改建, 以及变更使用功 能及方式。 4、在委托期限内,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相关税、费,甲乙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 承担。 5、在乙方经营管理期限内,甲方不得主张对该商铺的占有、使用及经营管理权利,不得限制或 影响乙方的经营管理权利。 6、甲方可以合法行使该商铺的处分权,将商铺转让、赠与第三方,但应提前明确告知第三方本 协议的存在, 并约定由第三方继受甲方在本协议中的权利义务, 第三方应与甲方、 乙方办理本协 第 4 页 共 5 页 议的权利义务转让手续, 转让之前甲方对乙方所负的义务在转让后由第三方继续向乙方承担; 该 商铺所有权人发生变化的, 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及履行, 本协议对甲方及变更后的商铺所有权人 继续有效。 7、委托期限内,如乙方收取各项费用低于应付甲方租金收益的,亏损由乙方承担。 8、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均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否则, 违约方必须向守约方支付本协 议全部代收租金金额 10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 若乙方延迟支付代收的租金, 每延迟一天, 按延迟支付代收租金额的万分之三支付延迟支付 代收租金的违约金。 第七条 委托期届满 1、委托期限届满后,甲、乙双方应履行完毕相关结算、交接手续。该商铺在委托期限内进行改 建的,本协议期限届满, 乙方按当时商铺现状交还甲方, 如甲方要求恢复的, 乙方应恢复至原状。 2、委托期限届满后,在符合乙方关于雪域天街整体业态规划和功能定位的前提之下,甲方拥有 自主经营或自主对外租赁的权利,也可以选择将该商铺进行自主租赁或继续委托乙方经营管理。 如甲方选择自主经营或自主对外租赁, 应于委托期满 六 个月前向乙方书面申请, 并需与乙方订 立雪域天街经营管理协议。如甲方继续委托乙方经营管理,应于本协议期满六 个月前向乙方书 面申请, 并与乙方重新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协议。 相关权利义务以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订立的协议 为准。 3、委托期限届满后,对于甲方选择自主经营或自主对外租赁的,如原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同时到 期,乙方应在委托期限届满后 30 个工作日内将该商铺返还甲方;如原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尚未到 期,甲方应确保原承租人合法的合同权益和正常经营, 届时乙方可自由选择按以下方式之一办理: (1)甲方向乙方书面申请续签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重新签订委托经营管 理协议后,原承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继续履行。 (2)甲方按同等条件就租赁合同未届满部分的承租期, 直接与原承租人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如经甲方和原承租人协商一致,可不受原合同条款限制。 第八条 协议往来函件的送达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 乙方向甲方发出的往来函件可以通过传真、 邮寄或直接递交等方式, 根据 本协议约定的通讯地址送达甲方, 乙方函件一经寄出, 即视为该函件已送达甲方。 甲方的通讯地 址发生变化的, 应提前 7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否则, 乙方以原通讯地址发出的函件仍视为已 送达甲方。 甲方通讯地址: 邮编: 收件人: 联系电话: 手机: 第 5 页 共 5 页 第九条 其他约定 1、如出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中止履行的,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及时 通知另一方, 双方互不追究责任及赔偿责任。 但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尽可能的措施防 止事件的影响及损失的进一步扩大; 否则, 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自行承担扩大部分的损失 及费用,并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本协议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 是指无法预见、 无法避免并且 无法克服的自然事件及社会事件,包括地震、水灾、战争、政府禁令、政府行为、罢工等。 2、本协议签订后,未尽事宜或经双方协商一致须变更事宜均应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方为有 效。 3、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该商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4、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三份 ,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