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衣原材料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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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衣原材料采购合同 1 篇一:服装购销合同 服装购销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甲 方: 乙 方: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__ : __ :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 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 商品名称、规格、颜色、数量、单价、金额 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货款 第二条 商品质量标准 如果乙方在销售此批货物的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产品,乙方有权 要求退还商品,甲方应无条件接收退还商品要求。 如果乙方发现大小号不一,或色泽发生错误等,甲方也应提供退 换货服务。 第三条 交货方式:甲方送货 交货时间: xx-03-31 日前 交货地点: 乙方沙县仓库 运输费支付方式: 货到时由乙方支付 第四条 付款 乙方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预付给甲方伍拾万元整的押金款,逾 期不付的将视为放弃本合同。 乙方应于货款送达之日起半个月内将剩 余款项全额支付给甲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收到预付款后甲方无货。使乙方造成损失,应偿付乙方此批货 款总价 5%的违约金。 2 .甲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或交货不足数量者, 甲方应偿付需方此 批货款总值 1%的违约金。乙方如不按交货期限收货或拒收合格商品, 亦应按偿付甲方此批货款总值 3%的违约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 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经 济责任。 3 .甲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或霉烂等情况,需方有权拒绝 付款(如已付款,应订明退款退货办法),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 并代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 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 由甲方负 责,如经甲方要求代为处理, 并须负责迅速处理, 以免造成更大损失。 处理费用由甲方时候补付给乙方。 4.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 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 当事人的责任。 第六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 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 可向 __ 提出诉讼。 第七条 合同执行期间, 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 必须经双方 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此合同一式两份,分别由甲乙双方妥善保管。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负责人: 年 月 日年月日篇二: xx 最新内衣品牌加盟经营合同 xx 内衣品牌加盟经营合同 合同编号: 签定地点: 本着平等互利的经营原则, 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 甲方同意授权乙方在合同区域内销售内衣品牌服饰的加盟 . 依据《合 同法》的相关条款,特此签订特许加盟合同。 第一章 立协议方 特许方(下称甲方): 地 址: __ : 被特许方(下称乙方): (公司及代表人): 地 址: __ : 传 真: 第二章 基本情况 2.1. 甲方所设一套加盟连锁内衣品牌运作系统,该系统包括一系 列注册商标 、专利、符号、图样、设计、装修、运作手册、管理系 统等。 2.2. 协议各方紧密合作,遵从甲方为发展上述系统订立的公司运 作模式运作手册, 严格执行协议各条款, 共同推广该品牌系列产品知 名度。 2.3. 甲方愿意与乙方同意接受特许权基础下签订以下特许经营协 议条款。 第三章 定义 3.1.[ 经营商标 ]: 内衣品牌 3.2.[ 知识产权 ] :包括下列的全部或局部: 3.2-1 .甲方拥有注册商标权、使用权; 3.2-2 .甲方拥有注册名称及注册专利权; 3.2-3 .甲方拥有相关内衣品牌的文件、设计图的版权。 3.3.[ 产 品 ]: 内衣品牌牌服饰及其它配套产品。 3.4.[ 经 营 权]: 甲方拥有内衣品牌生产、销售经营权。 3.5.[ 设 备 ]: 包括内衣品牌 logo 形象、展柜、系统软件及配件 等。 第四章 特许经营授权及经营约定 4.1.[ 经营期限 ] :自 年月日至 年 月 日止。 4.2.[ 经营地址 ] : 4.3. [ 店面形式及面积 ]: 2 □临街店铺 m 2 □商场专柜 m 2 □店 中 店 m 2 □其他形式 m 4.4.[ 经营商标 ]: 内衣品牌 4.5.[ 保 证 金]: 本协议签订之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品牌经营 保证金,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行事, 如果有违约,甲方有权 扣押保证金。 4.5.1 合同期满,乙方须提前 60 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到期解 除合约,甲方收到申请核对属实且乙方未违约后,通知乙方,乙方在 期满后办完所有退出手续,撤除并销毁带有“内衣品牌”标识的装修 用具、宣传广告品等形象设施并将拆除后的照片寄至甲方备案, 甲方 退还乙方特许经营保证金。 4.5.2 合同未到期 , 乙方因经营不善等相 关原因需解除合约 , 必须提前二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 , 甲 方收到申请调查属实后 , 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在两个月 内办完所有退出手续后,甲方将按 照合 同经营期限在合同期满后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在约定时间 内未把相关手续办妥,甲方有权在 此区 域进行招商,乙方不得以未解除合约为由向甲方提出赔偿损失。 4.6. [ 授权 ] : 4.6.1 据本协议条款(除经协议所列延期或提早解约外),授予 乙方在指定地点内以所述商标、名称 的使用权及为内衣品牌产品的经营权。 4.6.2 签订本协议后,在乙方经营地点内如有足够的发展空间可 发展,乙方有优先被授予特许经营 的权利,如乙方无意再发展,甲方可选择其他经营商合作。 4.6.3 甲方保证已签约店面在所在商业区域独家经营权,如发现 该区域有其他经营者,公司须进行 核查,情况属实的,甲方应采取处理措施,如对非授权经营者停 止供货等。 4.6.4 区域保护范围: 一线城市和省会城市(如:广州,深圳,,杭州,成都等)授权 范围为门店所在商场或步行街;二线和三线城市(如:珠海,银川, 泉州,无锡等)授权范围为门店所在商场 / 街铺为距门店 3 公里的范 围;县级市授权范围为门店所在商场 / 街铺为距门店 5 公里的范围。 加盟商在保护区域内享受经营资格权,保障加盟者的长期利益。 4.7 乙方签约后 , 甲方所提供的资料证书等相关文件 (注: 使用日 期范围与使用者)随同乙方合同 期满而失效。 第五章 供货、订货、换货、指标及货款支付形式 5.1 签订合同 5.1.1 保证金 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 壹万 元 ( 人民币 ) 5.1.2 首次拿货 乙方根据店面大小需向甲方一次性交纳货款元作为首次拿货货款 ( 人民币 ). 乙方 须在从合同签署之日起七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及首次 货款汇入甲方指定帐号。 5.2 零售价: 甲方对“内衣品牌”女装服饰实行全国统一零售价,统一管理, 乙方未按甲方统一市场零售 价进行市场运作,私自上调或下浮吊牌 价格, 扰乱甲方市场价格管理者, 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 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5.3 进货方式及调货政策 乙方订货时根据店面经营面积大小享受以下价格折扣 ( 不含税 ) 三种方案选择 , 并执行合同中调货政策,每次调货,服装附件不全 或污损的不能调换: a. 形象店:店面经营面积 25-50(不含 50)平方米,折扣为统一 零售价 折 (不含税) 供货, 享有首次拿货 30%调货率, 后期拿货 20% 调货,(收到货 30 天内);下架产品不接受调换 . b. 旗舰店:店面 经营面积 50-100(包含 50)平方米, 折扣为统一零售价折 (不含税) 供货, 享有首次拿货 30%调货率,后期拿货 20%调货,(收到货 30 天内) ;下架产品不接受调换 . c. 买断制 : 面积不限, 享受折扣折, 不接受调换。 d. 联营制:店铺经营面积 50-120(包含 50)平方米,折扣折, 享受季内 100%换货;享受当 季( 春夏装 8 月 1 日前,秋冬装 2 月 15 日前)100%换货;下架产品 不接受调换 . 5.4 进货标准 乙方(除试营店) 必须根据甲方要求的进货标准, 春夏每平方 1500 元进行首期进货。凡甲方 有新产品推出,乙方必须件数不受限制购入新产品,并将新产品 及时上架销售公司后期每次上市新款; 联营客户必须齐色齐码 1 件起 拿。 5.5 [ 店面形象 ]: 申请加盟时乙方须提供店面平面尺寸图、门头 尺寸规格。 5.5.1 若乙方的店面为已装修或不需要重新装修的,须提供店面 照片由甲方审核,在不影响公司统 一形象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只更换门头 logo 及背景墙 , 上货完毕 后须提供店面多角度清晰照片给公司留档; 5.5.2 若乙方的店面未装修或需要重新装修的,装修须按公司统 一 si 形象,当店面在装修完毕后及 上货完毕后,都须提供店面多角度清晰照片给公司留档。 5.5.3 乙方在开业后七天内必须提供一套完整的店铺装修照片给 甲方存档备案。如乙方装修未达甲 _内衣原材料采购合同。 方标准的 ,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并停止供货, 直至验收合 格。 5.6 付款方式 甲方执行“款到发货原则”,乙方先将货款以现金或电汇的方式 先付款给甲方财务部,甲方收到款后 1-2 天内给乙方出货。 5.7 运输方式 5.7.1 乙方自提。 5.7.2 委托甲方代办货运。甲方根据乙方的需求以物流形式进行 发货,货物运输费由乙方承担(包括一切货品保险,装卸费用,退货 运输费)。甲方负责为乙方代办承运手续。 5.8 业绩指标及奖励政策: 5.8.1 门店综合进货业绩每半年考核一次,半年总进货额低于 10 万元的门店, 甲方有权在此区域继续招商拓展新的门店以及有权单方 面停止与乙方的合作。 5.8.2 奖励政策 a 、春夏季业绩达 15 万以上 , 奖励进货额 *3%返点;秋冬季业绩 20 万以上,奖励进货额 *5%返点。 b 、年进货 30 万奖 300 元 平米装修, 年进货 50 万奖 600 元 平米 装修(说明:以上装修返还以货款方式返还,店铺装修须按照公司标 准 sis 、vis 效果装修经公司验收合格才享受此返还) c 、所有业绩 返点作为货款返还, 不做现金使用, 首次货款及公司特价商品不在考 核范围内。 第六章 运作原则 6.1. 销售数据管理: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主的运作规则,按甲 方要求及时将销售数据和其他信息 传送到总部,并积极配合甲方进行调货,配货工作,甲方拥有对 乙方的库存及有关帐目随时抽查盘点的权利。 6.2. 配货管理:甲方实行款到发货的原则,日常运作每个加盟店 (柜)必须保持货品的饱和度,并 按甲方要求的货品陈列指引进行摆货。 6.3. 换货管理:换货比率按合同要求执行,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 乙方把需调换货品退回甲方。 6.4. 退货管理: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退货,甲方无条件接受换 货,质量问题产生的退货运输费用 由甲方承担;由于收货方人为因素造成的原因,甲方不予换货; 乙方在收到货物必在 48 小时内清点货品,如发现质量问题必须及时 书面通知公司,否则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6.4.1 乙方换货时,必须事先将所换货品的款式、数量、颜色及 价格清单申请输入 drp 操作系统或 传真给甲方,经甲方审定后,甲乙双方加盟协议规定的换货率换 货。事先未将输入 drp 操作系统或传真给甲方或未经甲方审定者, 甲 方有权不予换货。 6.4.2 退回的商品应按不同种类分袋包装,标识清晰,勿放入同 一袋中以免混淆,在袋外亦须注明 商品名称、 数量。如经过水洗、 干洗或由于保存不当造成有污渍、 变色、异味、霉变、虫蛀等现象,不予退货。 6.5. 运输管理: 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 由甲方负责办理委托代运, 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保险费)。 乙方收到运输单位收货与发货证明确定无误后,在当天传真给甲 方。若乙方收到货后 3 天内未确认, 则甲方有权以此确定乙方已经默 认无误。 第七章 特许权主义务 7.1.[ 手 册] :向乙方提供一份店长手册及店员培训手册 , 经营结 束后退回甲方。 7.2.[ 装 修 ] :统一按公司提供的形象装修,装修设计方案(为节 省广东省内加盟商装 修费用,公司提供专业的装修团队),所涉及的费用由乙方自行 承担。 7.3.[ 培 训 ] :向乙方提供的专业培训,如到甲方所在地培训, 交通费及其他杂费由乙方负责。 7.4.[ 设备 ] :向乙方在开业前提供专卖店(专店)所需设备,设 备制作成本及运费由乙方负责。 7.5.[ 广告活动 ] 全国性广告、 推广活动 :甲方负责提供适当之全 国性广告、促销活动,费用由甲方承担。 7.6.[ 开业支持 ] :甲方需在乙方首期进货的同时统一配送精美货 品导购画册、销售小票、贵宾卡、 vi —kt 版、x 展架、货品手提袋、广告印刷品、灯箱片、海报、 成本价安装 drp 客户端及其他广告等宣传资料。 费用由甲方承担, 数 量由甲方决定,超过部分乙方需支付成本制作费。 7.7.[ 定期支援 ] :甲方根据实际需要定期向乙方提供业务管理、 促销广告、员工训练、产品系列、 系统内各种业务作有关的讯息支援。 7.8.[ 陈列指导 ] :向乙方提供每季新产品的橱窗陈列设计 , 乙方 应按甲方设计要求布置橱窗。 乙方必须按成本价向甲方购置所需陈列设备 (vi 形象衣架、 裤架、 连接带)。 7.9.[ 监 管] :向乙方按维护系统内各种标准作出密切监管。 7.10.[drp 系统 ] :向乙方提供 drp 分店管理系统及远程操控培训。 第八章 乙方义务 8.1. 与系统的一致性: 乙方经营方式必须依循系统各规定及合同 规定,不得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自行 更改其中内容,乙方清楚系统的一致性是业务成功的最重要环节 并且是保障商标商誉不可缺少的。 8.2. 经营地点选择: 乙方需负责在地区内挑选合适场所开展业务 并申报甲方审批。 8.3. 装修设计: 为维护公司品牌形象的统一性, 乙方所开设之加 盟专柜(专卖店)必须按照甲方的 设计方案执行装修及陈设,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自行设计, 否则视为违约。 8.4. 搬迁:乙方经营的内衣品牌(专卖店)搬迁必须征得甲方同 意。 8.5. 非竞争性商品: 乙方的内衣品牌专卖店只限于销售甲方供应 之商品,如有违规甲方有权 篇一:服装合同购销售 服装购销合同 供方: 杭州时尚风暴服饰有限公司 需方:桥西区芳菲内衣经销处 1. 本合同是依照《中华人民 __ 合同法》订立的,经双方签字盖章 后, 即发生法律效力, 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2. 合同条款及付款方式: 签订双方商妥订货产品总值人民币 694410 元。其产品名称的规 格、数量、单价、总值如下: 样品确认后,需方支付合同金额 20%作为订金。供方出货后 1 天 内需方将合同剩余金额划入供方帐户上, 确认货款到后, 供方向需方 提供等额发票。 3. 经济责任: (1)供方如未能履行合同,须负下列责任: ①产品规格、 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 需方同意利用的, 按质论价, 退货贬值总值价款;不能利用的,应负责保退、保换。由于延误交货 时间,每天应偿付需方千分之一的罚金。 ②产品数量不符合规定: 少交需方仍有需要的照数补交;因延期而不要的,可以退货,并承担 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不能交货的, 应偿付需方以不能交货的货款总值 的百分之一的罚金。 (2)需方未能履行合同时,须负以下责任: ①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 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百分之一罚金。 ②中途退货,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商定,同意退货的偿付退货部 分货款总值百分之一的罚金。 ③自提产品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 期一天,应偿付供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千分之一罚金。 ④未按规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以延期付款总额千分 之一的罚金。 (3)产品价格:如需要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方能变 更。 (4)任何一方要求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 双方协商,并报请鉴证机关备案。 (5)确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影响执行合同或延期交货,需通知对 方,经有关机构证明,可酌情减免罚金。 4. 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和纠纷,签约双方协商不成,均可向法 院提出诉讼或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两者选一) 5.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供方单位:杭州时尚风暴服饰有限公司需方单位:桥西区芳菲内 衣经销处 经办人 : 经办人 : 本文: 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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