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10-18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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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生活垃圾处理合同范本
生活垃圾处理合同范本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小区环境管理工作,规范生活垃圾的清运,给居民营造一个洁净、舒适的生活、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乙方清运甲方物业管理区域内生活垃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清运地点、频次和时间 1、清运地点:甲方委托乙方清运生活垃圾的地址为: 市 区 路 号。 2、清运频次:乙方必须做到生活垃圾每天清运两次。 3、清运时间:每天第一次在上午8:00前完成,第二次在下午15:00—16:00完成。 二、协议时间 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费用及付款方式 1、费用:本协议下的生活垃圾清运费为¥ 元/月(大写:币 元整/月)。 2、结算方式:每月 日,乙方出具武汉市正规税务发票或税务收据给甲方,甲方以转帐方式向乙方结算。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议期间,在乙方无违约的前提下,甲方确保本协议下的生活垃圾由乙方清运。 2、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生活垃圾清运质量。有权对乙方现场清运过程中出现的“满桶、漏桶、落渣、漏渣”等不符合生活垃圾清运质量的现象要求立即整改。 3、甲方的生活垃圾一律投放到垃圾容器内,并保证送给畅通。 4、甲方如遇检查等特殊情况,需提前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乙方须配合甲方适当增加垃圾清运次数。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议期间,乙方须无条件的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整改要求。 2、乙方须按本协议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生活垃圾清运工作,应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3、乙方每次清运后不得有“满桶和漏桶”现象,清运完毕后需将垃圾容器归位至指定位置。若乙方没有按时清运生活垃圾的,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应及时派人到现场检查、督促清运到位。 4、乙方清运出现“落渣、漏渣” 现象时,须及时将现场处理干净。 5、乙方在清运过程中有损坏垃圾容器及其他公用设施的,乙方负责照价赔偿。 6、乙方如遇垃圾场变阻等特殊原因,应及时通知甲方主管人员,告知延迟清运,但最多不得延迟一天。 7、乙方应指派专人检查、督促甲方现场的生活垃圾清运情况,及时收集甲方的反馈意见。 8、乙方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管理制度。乙方人员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发生伤亡等安全事故,其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没有履行日常垃圾清运工作,或日常垃圾清运工作不能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相应扣除乙方垃圾清运费。如乙方提出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协议。 2、乙方每天清运生活垃圾没有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扣除当天的生活垃圾清运费用(特殊情况除外,但乙方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七、协议的续签与变更: 本协议到期日前一个月,由甲方通知乙方续签本协议。如若甲方未通知乙方,协议有效期顺延直至签订新协议。如若乙方接到甲方通知7天内未与甲方续签本协议,视为本协议终止。 八、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九、附则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 2、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 乙方: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