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房屋租赁转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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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房屋租赁转租合同

‎2020房屋租赁转租合同 房屋租赁转租合同范文一 ‎  甲方:出租人:‎ ‎  委托代理人:‎ ‎  乙方:原承租人:‎ ‎  丙方:转承租人:‎ ‎  经甲、乙、丙三方协商,甲方同意将其20xx年7月11日与乙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转让给丙方。特订立如下协议:‎ ‎  第一条 丙方承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中的各条款权利、义务,但经本协议修改或与本协议相抵触的条款以本协议为准。‎ ‎  第二条 甲、丙双方同意将原合同中的以下条款作修改。‎ ‎  1)原合同第一条中的建筑面为510.62平方米。‎ ‎  2)原合同4.4后加“具体费用详见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 ‎  3)原合同5.4修改为:“出租人出具收到返还保证金的收据,以证明出租人退还承租人的保证金,同时该保证金收据不用退还”。‎ ‎  4)原合同6.3删去“必须事先征得出租人及物业公司书面同意”。‎ ‎  5)原合同8.1修改为“若承租人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之规定视为承租人违约,出租人应书面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接到出租人书面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应纠正,有异议的应书面回复。既不纠正又不书面回复的,承租人有权采取合法手段要求承租人改正,直至诉诸法律。达到根本违约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出租人不予退还承租人所交纳的保证金;因承租人违约给出租人造成的经济损失超出保证金金额的部分承租人应立即予以补偿(赔偿金额由有国家资质的评估所出具评估)”。‎ ‎  第三条 丙方承接租赁标的物的时间为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 在此时间段以前的一切事宜,由甲、乙双方解决。‎ ‎  第四条 丙方需对承租标的进行装修,时间为40天。此段时间的租金由乙方承担。‎ ‎  第五条 丙方依法可转让本合同。‎ ‎  第六条 转租合同到期,在同等条件下,丙方有优先承租权。‎ ‎  甲方 : 乙方:‎ ‎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  丙方:‎ ‎  法定代表人签字:‎ ‎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转租合同范文二 ‎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福建福清中旅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福建旺军辉贸易有限公司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  一、甲方于20xx年4月1日将位于福清市融侨开发区福清福明包装工业有限公司厂区一号厂房二楼60平方米左右租给乙方做为办公使用。(附件图案)‎ ‎  二、租赁期限自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为止。‎ ‎  三、月租金为人民币贰仟元整,全年贰万肆仟元整,第二年起月租金按上一年租金的5%递增。‎ ‎  四、租金按半年结算一次,每次提前一个月付款下一次租金。‎ ‎  五、乙方向甲方交付一个月租金(20xx元)做为押金,于合同期满后经甲方验收房屋正常后退还乙方。‎ ‎  六、甲方保证本出租屋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务,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与乙方无关。‎ ‎  七、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  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定并做出补充条款,其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房地产仲裁机构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裁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订之日其生效。‎ ‎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房屋租赁转租合同范文三 ‎  出租方:广西如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服务处 承租方:‎ ‎  房屋租赁合同 ‎  租房合同出租方:广西如家物业服务处有限公司 服务处(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地址: 电话:‎ ‎  传真:0779-3072880 邮政编码:536000‎ ‎  租房合同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  根据国家、省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原则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范围及用途 ‎  1、甲方自愿将座落在本市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已结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屋。‎ ‎  2、乙方租用了上述房屋居住之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另作他用或转租。‎ ‎  第二条:提供设备 ‎  1、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房内设备,详见“附件一” 2、附件与本租房合同同时生效。‎ ‎  3、乙方使用上述设备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  1、该房屋租赁期自 ‎  2、租赁期满后乙方若需续租,须在租房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在同等租约条件下,及在本租房合同租赁期内,乙方诚实履行本租房合同各项责任的前提下,则乙方有优先续租权,但须重新确定租金和签订租赁租房合同。‎ ‎  第四条:租金 ‎  该房屋每月租金总额(大写)人民币 ,¥ 元。‎ ‎  第五条:支付方法 ‎  租金须预付,乙方每 个月支付一次,乙方在本周期前,即在15天内支付下个周期的租金,以此类推。(逾期不缴纳房租,则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租金的10%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七日本合同自动终止,视为乙方违约,租房押金不退还。) 乙方须将租金付给甲方的银行帐号或现金结算 开户银行: 户名: 帐号:‎ ‎  第六条:物业管理费及其它费用 ‎  1、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按照物业服务公司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支付。 2、租赁场所内的清洁由乙方自行负责。‎ ‎  3、其他因使用该房屋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负担,如:公共分摊费、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费等。‎ ‎  第七条:押金 ‎  1、为保证本租房合同的全面履行,在签订本租房合同时,乙方应支付给甲方押金(大写)人民币 ,¥: 元,甲方给乙方出具加盖公章的押金收据,押金不计利息。租房合同终止时,乙方凭本人身份证和押金收据原件、房屋租赁合同及本服务处签署的相关手续。在三工作日内到甲方财务部办理退还押金。若乙方不履行租房合同或无法出示押金收据原件,则押金不予返还;若甲方不履行租房合同,则应将押金全额返还并赔偿乙方壹个月的租金费用作为因租房造成的损失。但因市容整顿和市政动迁等不可抗拒因素而导致此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可不作任何损失赔偿,此合同即可终止。‎ ‎  2、租赁期内,无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不得私自随意加减租金和更改终止合同租借期。‎ ‎  第八条:转让租凭权 乙方不得发生下列行为:‎ ‎  1、私自转让租赁权或用作担保、抵押。‎ ‎  2、将租赁场所的全部或部分转借给第三者或让第三者使用。 3、未经甲方同意,在租赁场所内与第三者共同使用。 4、与另一承租主体合租本房屋。‎ ‎  因特殊原因转让租赁权给第三者时,应提前一星期告知甲方,乙方需找好下一个承担人并一次性缴纳人民币壹佰元整手续费给甲方,按合同款办理变更手续。‎ ‎  第九条:维修保养 ‎  1、乙方入住后,房内物品所发生的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2、房内不可饲养宠物。‎ ‎  第十条:损害赔偿 ‎  由于乙方及其使用人或有关人员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而对甲方、其他租户或者第三者造成损害时,一切赔偿均由乙方承担。‎ ‎  第十一条:乙方责任 ‎  1、必须遵守本物业的管理制度。 2、 必须妥善使用租赁场所。‎ ‎  3、‎ ‎ 租赁期间,乙方对该物业其设施故意或损毁,应负责修缮和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乙方对该物业使用不当,造成经济损失该归乙方负责。 4、不得在物业内发生下列行为:‎ ‎  (1)将重、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物品带入楼内或实施有害于物业安全的行为; (2)给甲方或其他业户带来损害的行为,以及整个建筑物造成损害的一切行为;(3)违反社会治安、国家安全和违法行为。‎ ‎  第十二条:通知义务 ‎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姓名、商号、地址及总公司所在地、代表者若发生变更时,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  第十三条:合同解除 ‎  乙方如有以下行为之一时,甲方可不通知乙方而解除本房屋租赁合同(押金不予退还),如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 1、租金、物业费、水电费、公摊费及其他债务任意一项超过七天未付; 2、租赁场所使用违反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 3、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的;‎ ‎  4、违反本合同第八、第十四条规定的;‎ ‎  5、给其他租户(业主)生活造成严重妨碍的,租户(业主)反映强烈的; 6、触犯法律、法规、被拘留或成为刑事诉讼(公诉)被告以及失踪等情况发生的; 7、有明显失信或欺诈行为的事实的;‎ ‎  8、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当地政府部门规定活动(例如传销活动)‎ ‎  9、甲方出现前述第3、4或第7项行为的,乙方有权不通知甲方而解除合同,如对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遭受损失。‎ ‎  第十四条:租赁场所的归还 ‎  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租赁场所内属于乙方所有的一切物品,使租赁场所恢复原状,并经甲方检查认可后收回,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  第十五条:附则 ‎  签订合同之前乙方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给甲方(原件核对后归还给甲方)。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  本合同该无效。‎ ‎  第十六条:补充条款 ‎  甲方(签章):经办人:‎ ‎  签订日期:‎ ‎  年 月 : 乙方(签章)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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