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10-18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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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简单的运输代理合同范文
2021 简单的运输代理合同范文 运输代理合同 1 1、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 (委托人): 合同编号: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 2、乙方: 法人代表: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 3、乙方在过境(国内)铁路运输代理领域的丰富经验。 4、甲方希望乙方为其安排本合同项下的铁路运输等事宜。据此双方按照公平互利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国际公约就以下条款达成一致: 第一条 1.1、“合同”指本合同及双方达成一致并签章认可的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附录及附录中提到 的文件。 1.2、“货物”指甲方交付乙方安排运输并提供其他相关的服务,仅限附件一中约定的物品。 1.3、“服务”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的铁路运输代理,相应的信息、传递、反 馈及其他相关服务,仅限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的服务范围。 第二条:服务范围 根据甲方的委托,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人全权代表货物从(铁路发站名称)________到(铁路到 站名称)________的铁路运输以及货物进口报关检验等事宜,具体的服务范围见附件二。 第三条:合同价款 3.1、合同价款包括:货物从(铁路发站名称)__________到(铁路到站名称)__________的铁路 运输费、装卸费、货物装车延时费,由甲方支付,货物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到铁路发运站的汽运费,货物代发费每吨 25 元,由甲方在发货前三日内支付给乙方。 3.2、本合同价款在以下情况下可调整: 3.2.1、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目的地所在地)行政法规和铁路、海关等政府部门有关政策变化影 响合同价款。 3.2.2、中国目的地所在的法律、法规和铁路部门等政府部门有关政策变化造成价格调整,乙 方提供相关书面文件直接按照新价格执行。 3.2.3、服务范围发生变化的,按照乙方提供的新增服务合同收费标准执行。 3.3、货物起运前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通知支付乙方全部合同价款(或者调整 后的合同价款)。 第四条:货物包装及交付 4.1、甲方负责货物包装,应保证货物适合长途运输和各种天气变化,并符合相关主管机关 的标准,任何犹豫甲方包装不善而照成的运输工具、人员或者其他货物及财产的损失核对乙 方或第三者造成的损失,责任由甲方负责。 4.2、甲方交货方式为: 甲方应当在货物起运日前_____个工作日内将由乙方安排车辆运输,应当向甲方书面告知货 物有关信息,包括不仅限于货物的名称、性能、重量、批次、特殊运输要求等重要信息资料。 4.3、甲方交付的货物不得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的物品及国家规定 的禁止进口的物品。对甲方危险货物造成的损失及后果,一切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货物的出运 5.1 甲方应当在货物起运前____个工作日将货物出运计划通知乙方,通知不正确、不确定或 不完备导致不能按时发运的,甲方承担一 5.2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安排货物的发运,如因乙方原因未能将货物及时发运,乙方应 当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5.3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铁路运单,并在货物发运前得到甲方的确认后,全部单证 应在货物装运承运后尽快送达甲方。 第六条:保险 6.1 运输货物保险,根据铁路运票中货物保价运输的保险:(人寿) 6.2 发生保险范围内的事故后,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向铁路及保险公司索赔。 第七条:双方商业机密的保险 7.1 为本合同之目的,秘密信息一词指的是任何涉及或与本合同各方有关的未公开的秘密信 息,任何一方不得将业务及营销渠道程序、标准、价格及其他财务记录等资料;任何一方为 本合同目的所签署的任何协议、备忘录、附件。 7.2 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漏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公众。 第八条:不可抗力 8.1 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及其 他自然灾害;战争、暴乱、戒严及其受影 8.2 一方因不可抗力情况而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的情况,应采 取合理措施尽量减少影响,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履行本合同。 8.3 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无需对另一方因本合同未能履行或延迟而遭受任何损失 承担责任,并且此种未能履行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 第九:合同修改 9.1 因市场的变化和合同双方协作的要求,任何一方可向对方提出修改、变更、补充本合同 的请求。 9.2 合同的修改、变更、补充应以书面协议的形式进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9.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9.4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代理合同 2 甲 方: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邮编: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银行帐户 : 乙 方: 中国外运 公司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邮编: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银行帐户 : 第一条 定义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并经书面记载于合同或者相似功能文本中,本合同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定 义或意义: 1.1“合同”指本合同及双方达成一致并签章认可的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附录及附录中提 到的其他文件。 1.2 “货物”指由甲方交付乙方安排运输并提供其他相关服务的物品,仅限本合同附件一中 约定的物品。 1.3“服务”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的铁路运输代理、出口货物报关报验、相 应的信息传递、反馈及其他相关服务,仅限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的服务要求及范围。 第二条 服务范围 根据甲方的委托,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人负责安排货物从[铁路发站名称]到[铁路到站名称] 的铁路运输以及货物出口报关报验等事宜。具体的服务范围见附件二。 第三条 合同价款 3.1 合同价款为 ,包括:货物从[铁路发站名称]到[铁路到站名称]的铁路运输、货物出口报 关报验及相关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合同总价的具体构成及单项费用详见附件三。 3.2 本合同价款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调整: 3.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目的地所在国国家名称]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其国家铁路、海关等 政府部门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3.2.2 实际委托运输货物数量和/或服务范围发生变化。 3. 3 乙方应当在 3.2 款情况发生后 个工作日内,将调整原因、调整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待甲方确认后作为调整后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调整按下列方法进行: 3.3.1 实际委托运输货物数量发生变化的,按实际委托运输的车皮数量或集装箱数量依据本 合同附件三各分项单价进行调整; 3.3.2 中国和[目的地所在国国家名称]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其国家铁路、海关等政府部门有 关政策变化造成价格调整的,乙方提供相关书面文件后按照新价格执行。 3.3.3 服务范围发生变化的,按照乙方提供的新增服务的收费标准执行。 3.4 货物起运前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通知支付乙方全部合同价款(或者调整后 的合同价款)。 第四条 货物包装及交付 4.1 甲方负责货物包装,应保证货物的包装适合长途铁路运输和各种天气的变化,并符合有 关主管机关的标准,任何由于甲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任何运输工具、人员或者其他货物或财 产的损失和/或对乙方或者任何第三方的损失和/或责任均由甲方负担。 4.2 甲方交货方式为: 4.3 甲方应当在货物起运日前个工作日将货物交付乙方。甲方将货物交付给乙方安排运输时, 应当向乙方书面告知货物有关的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货物的名称、性质、性能、重量、数 量、批次、特殊运输要求等重要信息资料。 4.4 乙方应在接收货物前联合甲方对货物进行检验,检验仅限于对货物的外包装及数量的检 验,检验完毕后双方应当签署交接备忘录。如乙方发现货物外包装有破损或者数量与甲方提 供的信息不符时,乙方应当在得到甲方的书面确认后方可收货。 4.5 甲方交付的货物不得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物品及国家规 第五条 出口货物的报关报验 5.1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给合法、合格、正确、齐全的报关报验单证,包括但不限于:合 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因甲方提 交的报关报验单证内容不准确、不完整、不及时或不合法而导致的损失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如果因甲方提供的单据不准确或不真实而造成乙方损失或承担责任的,甲方承担乙方因此所 承担的全部损失或责任。 5.2 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全套报关报验单证后,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办理报关报验手续。乙方 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向甲方报告。 5.3 乙方应当在通关后 个工作日内将整理齐全的货物出口报关单、外汇核销单等单证的原件 或复印件提供给甲方。 第六条 货物的出运 6.1 甲方应当在货物起运日前 个工作日将货物出运计划通知乙方,因通知事项的不正确、不 确切或不完备而导致货物不能按时发运的,甲方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或费用。 6.2 甲方应负责提供全部出口货物所需的正确、齐备的运输单证,由于没有运输单证或运单 上所附文件不齐全、不正确而发生的后果,甲方应当承担责任。 6.3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期安排货物的发运,如因乙方原因未能将货物及时发运,乙 方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6.4 乙方负责安排起运地装车、协调口岸换装作业,保证货物能够顺利通过边境口岸。 6.5 乙方应当按甲方的要求提供国际铁路运单,并在货物发运前得到甲方确认,全部单证应 在货物装运后尽快送达甲方。 6.6 货物在运输途中,乙方应当应甲方的要求定期向甲方提供书面的货物跟踪信息,表明货 物的位置,直至到达[铁路到站名称]。 6.7 乙方应当在货物到达[铁路到站名称]前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做好接货准备。 第七条 保险 7.1 根据甲方的委托,乙方应当及时投保货物运输保险,险种为 。保险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 中。 7.2 发生保险范围内的事故后,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第八条 保密条款 8.1 为本合同之目的,秘密信息一词指的是任何涉及或与本合同各方有关的未公开的秘密信 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任何合同一方的业务经营、营销渠道、程 序、标准、价格及其他财务记录等资料;任何一方为本合同目的而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 备忘录、附件、草案或记录(包括本合同);以及本合同一方为本合同之目的而向对方提供的未 公开的信息。 8.2 除 8.3 情形外,本合同一方不得将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 何方式向公众、媒体宣布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等情况。 8.3 发生以下情况,任何一方均不被视为披露或泄露秘密信息: 8.3.1 所泄露的秘密信息在泄露之前已为公众所知(但以违反本条款方式泄露的除外)。 8.3.2 经合同各方事先书面同意。 8.3.3 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将秘密信息披露给各自的专业顾问,并要求其承担保密责任。 8.3.4 应政府部门或法律法令的强制性要求而披露,但政府部门的要求必须是以正式书面文 件发出的,否则协议一方应当加以拒绝,并不得披露或泄露任何秘密信息。 8.4 本合同各方均应采取必要措施,将其知悉或了解的秘密信息限制在其有关职员、代理人 或顾问的范围内,并要求他们严格遵守本条款,不将有关秘密信息泄露予任何第三方。各方 均承诺不将从对方取得的秘密信息披露或泄露给其无关的职员。 8.5 任何合同一方如果依据第 8.3.4 款之规定对外披露秘密信息,应当通知合同对方。 8.6 合同一方违反本条款的规定,应当赔偿合同对方的损失。 8.7 保密条款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合同各方对秘密信息承担的保密义务自获得秘密信 息之日起算,为期 年。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台风、水灾、 火灾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暴乱、骚乱、戒严,及其它受影响一方不能控制的客观情况。 9.2 一方因不可抗力情况而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的情况,并 出具不可抗力的有效依据,并应当采取合理措施尽量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尽可能在最 短时间内恢复履行本合同。 9.3 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无需对另一方因本合同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而遭受的任 何损失承担责任,并且此种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 9.4 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本合同的义务履行期限可随情况的发展相应推迟。如不能履 行义务超过 天,履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因利益得不到保证,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 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0.1 甲方的违约责任: 10.1.1 违反本合同第 3.4 条的规定延迟支付乙方合同价款,每延期一天,支付乙方延迟付款 额的万分之五作为逾期付款违约金。同时,在未收到甲方应支付的全部合同价款(或者调整 后的合同价款)时,乙方有权中止履行本合同下的义务,由此导致甲方或者任何第三方的任 何损失和/或责任应当由甲方承担。 10.1.2 违反本合同第 4.3 条、第 5.1 条、第 6.1 条、第 6.2 条的约定,造成货物不能及时通关 的,由此引起的乙方和/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均由甲方承担;造成货物不能及时 起运或者铁路车皮等待或者撤回的,甲方除了承担由此引起的乙方和/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 损失和/或责任外,每延误一天,还应当向乙方支付 违约金。 10.1.3 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收货人未按时接收货物造成乙方增加支出,由甲方承担。 10.1.4 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生时,应当承担由此给乙 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 10.2 乙方的违约责任: 10.2.1 乙方在履行代理人职责时应当尽心尽责,由于乙方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货物损坏 或者灭失的,乙方应当按照损坏或者灭失货物的市场价格赔偿甲方,但是不包括货物因延迟 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任何其他在签订本委托合同时所无法合理预见的损失。在任何情 况下,乙方的赔偿责任都不应超出每件 元人民币或每公斤 元人民币的责任限额,两者以较 低的限额为准。 10.2.2 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生时,应当承担由此给甲 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和/或责任。 第十一条 一般性条款 11.1 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有授权的代表签署并互换之日起生效。 11.2 法律适用: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修改、终止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3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 法院审理。 11.4 合同的修改: 11.4.1 因市场的变化和合同双方协作要求,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修改、变更、补充本合 同的请求。 11.4.2 合同的修改、变更、补充应以书面协议方式进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1.5 合同完整性:本合同和本合同附件构成本合同各方之间就本协议主要事项达成的完整的 合同和谅解,并取代之前一切与此有关的口头、书面或其它形式的建议、声明、保证、协议 或承诺。 11.6 合同分割性:如果任何时候本合同中的任何一个条款或该条款的一部分无效、失效、不 合法,或在任何方面不可执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其余部分的有效性、合法性、可执行性或 履行在任何情况下不应由此受到影响或损害。 11.7 弃权: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视为对这些权利的放弃;任何单 独或部分行使前述权利的行为,亦不应妨碍将来对这些权利的行使。 11.8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时,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11.9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代理合同 3 托运方: ;(简称甲方) 委托代表人: ;电话: ; 地址: ; 承运方: ;(简称乙方) 委托代表人: ;电话 ; 地址: : 根据《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国内陆地汽车运 输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负责甲方指定产品的发运和配送 二、双方工作衔接流程: 1、乙方根据发运需求和货品数量按甲方要求进行发运; 2、乙方对所发运的货品进行跟踪,并将跟踪结果反馈给甲方运输管理人员; 3、乙方将当日的发运情况进行汇总,并将调拨单据和与之相对应发运单据交与甲方运输管 理人员进行复核; 三、甲方提供资源 1、负责对乙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甲方相关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等; 2、负责提供客运发货地点、时间等信息,指导并协助乙方初期工作的顺利完成; 四、甲方对乙方的要求 1、所有发运货品按照甲方要求送到指定地点; 2、乙方同意在签署合同时,向甲方一次性交纳人民币____万元风险保证金,该保证金不计 息,甲方在合同期满或终止后 30 天内返回给乙方; 3、乙方指定专人与甲方沟通; 4、乙方驻场人员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 五、财务结算 六、甲乙双方其他约定: 1、甲方有运输任务时提前通知乙方固定的联系人确认运输委托内容,包括要求车辆到达甲 方工厂的时间日期,要求承运的货物数量,建议使用的车型、卸货城市等。乙方接到甲方发 货任务通知时起,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按时到厂装车,否则,甲方有权另行选择承运单位,且 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提供的运输车辆必须符合甲方的装载要求;车况良好,货厢内壁无凹凸不平之处,无 水渍、油渍,干燥清洁、无渗漏、无毒、无异味及其他污染物,敞车必须配备篷布、绳索及 捆绑用的竹片等保护材料; 3、乙方必须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遵守甲方工厂仓库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准与甲 方发货人员发生争吵、打架、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行为; 4、乙方到达甲方指定提货地点时,司机或提货人员必须携带有效证件,经过甲方许可后驶 入指定区域等待装车,乙方须对所承运的货物做好清点工作,并按甲方要求办理签收及发货 手续,双方办理完发货手续后,货物的数量和安全以及完好性有出入的,均由乙方承担所有 损失; 5、自甲方货物装上乙方指派车辆后,其货物保管之责随之转到乙方,乙方在捆绑车辆时, 绳索与产品软性包装箱之间必须垫有木板片等保护材料,以确保产品不会因为捆扎而变形, 凡因装车后任何因素导致甲方货物失落破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单方面延迟承运时间等原因造成甲方客户拒收或退货,造成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 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7、货到甲方客户处,发生部分货物损坏、短少的,由收货人将破损情况报告给公司,并说 明是否收下,双方签字确认;甲方与乙方协商处理破损赔偿,并由甲方决定是否将货物拉回 至甲方仓库,所有返回货物拉回仓库后必须通知甲方仓库验收并由甲方仓库出具收货证明。 拉回货物及再运输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如发生不可抗力的因素或交通事故,预计不能按时到达的,乙方应立即电话通知甲方并 说明情况,以便甲方及时与客户取得联系谅解和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9、对于乙方接触到甲方客户的各种商业信息或运输业务,乙方不得透露,一经发现,甲方 有权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的,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的责任。 10、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其他: 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 1.协议在执行中引起争议,在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协议书正本一式 2 份,双方各执 1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协议于 年 月 日签署。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止。 4.本协议书须附入甲乙双方营业执照及法人、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