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场地租用合同简单范本(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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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乙方所欠各项费用总额达 __万元或以上;   (3)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改变用途的;   (4)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十条规定,致使场地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自行进行装修的;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场地转让给第三方的。   甲方根据上述情形可单方解除协议,书面通知乙方迁离,收回使用场地,并有权要求乙方付清所有欠费及违约金。   第十二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   甲方延迟交付使用场地达 两个月或以上;   甲方违反本协议第十条规定,使乙方无法安全使用场地的;   甲方违反本协议第十一条规定,致使乙方无法继续使用的;   未经乙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对乙方使用的场地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影响乙方使用的。   乙方因上述情形可单方面解除协议,书面通知甲方,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赔偿金,以及退还乙方所付保证金等结余款项。   第十三条 如协议期内乙方与甲方另有签订孵化协议,则在本协议有效期满之日前__个月内,经甲方专家组评估,不符合继续留园孵化条件的,甲方应向乙方发出不再续签协议的通知,乙方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迁离本大楼。逾期不迁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因其它原因需提前解除本协议的,应提前一个月提出,双方商定后签订书面解除协议,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提出解除协议的一方负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预定场地使用定金共______万元,此定金在乙方进场时可冲入驻时的场地使用保证金、多退少补。若甲方违约,不能按期向乙方提供场地,则双倍返还定金,若乙方违约,在规定日期内不开始进场装修,则定金作违约金处理,不予返还。   第十六条 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本协议在履行中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相关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本协议共四页,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或授权代表:_________   银行帐号: 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或授权代表:_________   银行帐号: 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有关办公场地租赁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订立协议双方   甲方:(以下称出租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称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根据出租人的公开招标和承租人的投标与答辩,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最后评标,________及其合伙人被确定为中标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双方依据招标标底所确定的基本内容,特订立本协议。   第三条 租赁双方表示,租赁经营是一种新型的社会主义经营方式,愿意在搞活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创出企业租赁经营的新经验。   第四条 租赁经营后,仍然是国有企业性质。   第五条 租赁经营后,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法令,依法经营。   第六条 经营范围和产品方向,原则上应符合本行业的特点和发展规划。   第七条 租赁经营后,应具有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   第二章 租赁期限、财产和租金   第八条 租赁经营期限为____年,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条 本厂共有财产____元,其中;国家资产____元,流动资金_______元。   第十条 租金定为____元,为____年缴纳。   其中: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第十一条 租金于应交年度的年后30日内,由银行划拨,一次付清。   第十二条 出租人为了本厂发展需要,将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为扩大生产的资金,应当相应增加租金。承租人应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 承租人对租赁的固定资产,应提取不低于____%的折旧基金和____%的大修理基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四条 本厂租赁经营前的债务,由出租人清偿。   第十五条 承租人用个人所得对本厂投资,产权归承租人所有,租赁期满后,可以带走,也可以折价给下一个承租人。   第三章 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 承租人的权利   1.承租人是本厂租赁经营期间的法定代表人和厂长。合伙租赁的承租代表人为法人代表和副厂长。   2.承租人对租赁的财产有完全的使用权。   3.承租人对本厂的经营有完全的自主权。   4.承租人对本厂经营管理有机构设置权;人事任免权;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权;奖惩、招用和辞退职工权。   5.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和资金分配权。   6.本厂纳税后剩余的利润,由承租人自主支配,分配的办法,承租人可以和职工商量决定。   7.承租人从租赁之月开始,停发工资、奖金,但保留原工资级别,并享受国家统一的晋级权。档案工资允许计入成本。   8.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的劳保福利待遇和公费医疗待遇。   9.承租人对租赁的设备中闲置无用、技术性能落后的旧设备,可以提出处理意见,经出租人同意,办理手续,进行更新改造。   第十七条 承租人的义务   1.承租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其中包括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   2.承租人必须近期如数缴纳租金。   3.承租人必须保证租赁的厂房、设备的完好,按照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不经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转租、转包他人经营。协议终止时,承租人应当保证租赁的固定资产净值不减少。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的厂房、设备进行财产保险。   4.承租人要自觉 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尊重职工的民主权利,向职工报告工作,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承租人要支持基层党组织、工会、共青团的工作,解决所需人员的工资及必要的活动经费和活动场所。   5.承租人必须保障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应当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不断提高职工的平均收入,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和福利待遇。   6.承租人应当有价值____元的财产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赁经营期间只有使用权,无处分权。抵押物应申请家庭财产保险。抵押金应交出租方存入银行,利息归承租人所有。   第四章 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 出租人的权利   1.有权按时如数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有权监督租赁财产不受损害。   3.有权监督本厂的产品方向。   4.对本厂财务有监督、审计权。   5.对本厂的产品质量有检查权。   6.有权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 出租人的义务   1.根据承租人的请求,积极协助解决经营活动中的困难和问题。   2.不得违反协议规定,干涉承租人的经营自主权,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   3.不得平调本厂的设备和特资   4.应当按照协议规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 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条 协议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协议时,应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十一条 协议履行期间,如果国家政策与协议签订时发生较大变化时,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协议。合同范本   第二十二条 因承租人经营管理不善,或者重大决策失误,给工厂造成连续一年以上亏损或重大损失时,出租人可以解除协议,不负违约责任,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由于出租人违反协议规定,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租人无法继续经营,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时,承租人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协议无法完全履行或者无法履行的时候,经过双方协商,可以变更或解除协议。   第二十五条 租赁期满,协议自行终止。   租赁期满前30日,承租人将本厂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评估表和债权、债务平衡表交出租人审核,出租人会同财政、‎ ‎ 税务、银行、审计等有关部门代表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经租赁双方代表签字后,承租人可以离职。   第二十六条 租赁期满后,本厂仍要租赁经营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租赁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协议,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协议的应负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处理。   第二十八条 承租人不能按期缴纳租金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当年租金____%的违约金,并按每日万分之____支付滞纳金。   第二十九条 承租人无力支付租金的,应当用风险保证金支付,风险保证金不足缴纳租金的,承租人应用抵押物或抵押金(保证人的保证金)折抵租金。合伙承租的合伙人负连带责任。   第三十条 承租期满,承租人不能按质量交还租赁的财产,承租人应赔偿损失并支付缺少数量价值____%的违约金。   第三十一条 出租人违反协议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承租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直接损失,并支付当年租金____%的违约金。   第三十二条 租赁双方发生纠纷以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承租代表人发生意外事故,由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另行推选承租代表人。   第三十四条出租人的《租赁经营方案》、《招标书》和承租人的《投标书》、《答辩材料》均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协议正文有矛盾之处,以协议正文为准。   第三十五条 本协议由出租方代表、承租方代表签字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出租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承租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办公场地租用合同范本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订立协议双方   甲方:(以下称出租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称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根据出租人的公开招标和承租人的投标与答辩,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最后评标,________及其合伙人被确定为中标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双方依据招标标底所确定的基本内容,特订立本协议。   第三条 租赁双方表示,租赁经营是一种新型的社会主义经营方式,愿意在搞活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创出企业租赁经营的新经验。   第四条 租赁经营后,仍然是国有企业性质。   第五条 租赁经营后,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法令,依法经营。   第六条 经营范围和产品方向,原则上应符合本行业的特点和发展规划。   第七条 ‎ 租赁经营后,应具有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   第二章 租赁期限、财产和租金   第八条 租赁经营期限为____年,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条 本厂共有财产____元,其中;国家资产____元,流动资金_______元。 第十条 租金定为____元,为____年缴纳。   其中: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第十一条 租金于应交年度的年后30日内,由银行划拨,一次付清。   第十二条 出租人为了本厂发展需要,将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为扩大生产的资金,应当相应增加租金。承租人应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 承租人对租赁的固定资产,应提取不低于____%的折旧基金和____%的大修理基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四条 本厂租赁经营前的债务,由出租人清偿。   第十五条 承租人用个人所得对本厂投资,产权归承租人所有,租赁期满后,可以带走,也可以折价给下一个承租人。   第三章 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 ‎ 承租人的权利   1.承租人是本厂租赁经营期间的法定代表人和厂长。合伙租赁的承租代表人为法人代表和副厂长。   2.承租人对租赁的财产有完全的使用权。   3.承租人对本厂的经营有完全的自主权。   4.承租人对本厂经营管理有机构设置权;人事任免权;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权;奖惩、招用和辞退职工权。   5.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和资金分配权。   6.本厂纳税后剩余的利润,由承租人自主支配,分配的办法,承租人可以和职工商量决定。   7.承租人从租赁之月开始,停发工资、奖金,但保留原工资级别,并享受国家统一的晋级权。档案工资允许计入成本。   8.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的劳保福利待遇和公费医疗待遇。   9.承租人对租赁的设备中闲置无用、技术性能落后的旧设备,可以提出处理意见,经出租人同意,办理手续,进行更新改造。   第十七条 承租人的义务   1.承租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其中包括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   2.承租人必须近期如数缴纳租金。   3.承租人必须保证租赁的厂房、设备的完好,按照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不经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转租、转包他人经营。协议终止时,承租人应当保证租赁的固定资产净值不减少。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的厂房、设备进行财产保险。   4.承租人要自觉 ‎ 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尊重职工的民主权利,向职工报告工作,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承租人要支持基层党组织、工会、共青团的工作,解决所需人员的工资及必要的活动经费和活动场所。   5.承租人必须保障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应当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不断提高职工的平均收入,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和福利待遇。   6.承租人应当有价值____元的财产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赁经营期间只有使用权,无处分权。抵押物应申请家庭财产保险。抵押金应交出租方存入银行,利息归承租人所有。   第四章 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 出租人的权利   1.有权按时如数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有权监督租赁财产不受损害。   3.有权监督本厂的产品方向。   4.对本厂财务有监督、审计权。   5.对本厂的产品质量有检查权。   6.有权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 ‎ 出租人的义务   1.根据承租人的请求,积极协助解决经营活动中的困难和问题。   2.不得违反协议规定,干涉承租人的经营自主权,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   3.不得平调本厂的设备和特资   4.应当按照协议规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 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条 协议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协议时,应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十一条 协议履行期间,如果国家政策与协议签订时发生较大变化时,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协议。合同范本   第二十二条 因承租人经营管理不善,或者重大决策失误,给工厂造成连续一年以上亏损或重大损失时,出租人可以解除协议,不负违约责任,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由于出租人违反协议规定,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租人无法继续经营,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时,承租人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协议无法完全履行或者无法履行的时候,经过双方协商,可以变更或解除协议。   第二十五条 租赁期满,协议自行终止。   租赁期满前30日,承租人将本厂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评估表和债权、债务平衡表交出租人审核,出租人会同财政、 税务、银行、审计等有关部门代表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经租赁双方代表签字后,承租人可以离职。   第二十六条 租赁期满后,本厂仍要租赁经营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六章 ‎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租赁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协议,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协议的应负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处理。   第二十八条 承租人不能按期缴纳租金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当年租金____%的违约金,并按每日万分之____支付滞纳金。   第二十九条 承租人无力支付租金的,应当用风险保证金支付,风险保证金不足缴纳租金的,承租人应用抵押物或抵押金(保证人的保证金)折抵租金。合伙承租的合伙人负连带责任。   第三十条 承租期满,承租人不能按质量交还租赁的财产,承租人应赔偿损失并支付缺少数量价值____%的违约金。   第三十一条 出租人违反协议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承租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直接损失,并支付当年租金____%的违约金。   第三十二条 租赁双方发生纠纷以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承租代表人发生意外事故,由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另行推选承租代表人。   第三十四条出租人的《租赁经营方案》、《招标书》和承租人的《投标书》、《答辩材料》均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协议正文有矛盾之处,以协议正文为准。   第三十五条 ‎ 本协议由出租方代表、承租方代表签字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出租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承租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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