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汽车租赁合同模板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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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汽车租赁合同模板5篇

私人汽车租赁合同模板5篇 ‎ ‎  私人汽车租赁合同模板(1)‎ ‎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 ‎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  第一条 租车期限 ‎  甲方将_________牌汽车壹辆,车牌号码_________,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起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止还回,租赁期共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需要续租车辆,以实际还车日期为本合同终止日期。‎ ‎  第二条 租金、押金标准及交纳期限:‎ ‎  1、每天(月)租金_____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支票(_________)现金(_________),乙方接收车辆时向出租方付清。‎ ‎  2、乙方接收车辆时向出租方预交车辆押金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支票(_________)现金(_________)。‎ ‎  3、乙方租期在一个月以上的,每月按合同签订日期向甲方预付下月租金;如未按期交付,收取滞纳金200元;如长期拖欠,以每10日为计算单位,加倍收取滞纳金。乙方应按合同签订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赁车辆。如提前还车,预付租金余款不予退还。‎ ‎  4、乙方所租车辆,每天(24小时)行驶不得超过200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按规定加收超驶费,超驶费的收取根据车型而定(后附明细及标准)。租赁时间超出合同所签定时间,4小时以内按半天计算,4小时以上按全天计算。‎ ‎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  1、向乙方提供车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齐全的车辆。‎ ‎  2、负责办理乙方租赁车辆的车损险、车辆的第三者责任险、车辆盗抢险。‎ ‎  3、负责乙方所租赁车辆的二级维护和年检。‎ ‎  4、应协助乙方处理车辆在租赁期间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和其它事故。‎ ‎  5、车辆发生故障,甲方提供_________区_________路内免费救援。‎ ‎  6、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及客户信誉实施监督。‎ ‎  7、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享有其它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  1、在租赁期间,乙方应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合法妥善安全使用车辆,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  2、在租赁期间,乙方应每天负责对车辆机油、刹车油、防冻液、轮胎气压、灯光等作常规检查,发现问题请及时与甲方联系。如因乙方疏忽未作上述常规检查造成车辆严重损坏及发生交通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如确需更换零部件,应事先取得出租方的许可。‎ ‎  3、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性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典当、抵押、改装,不得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驾驶,不得将车辆交付与本合同不符的单位和个人使用,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以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  4、在租赁期间,乙方承担车辆租赁期的燃油费(须使用93#以上无铅汽油)、过桥费、过路费、小修费用(包括灯泡、轮胎、门锁、收音机以及因客户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等)和车辆被盗后保险公司赔付后的不足部分及其它费用。‎ ‎  5、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报告交通管理部门并通知甲方报保险公司,乙方先期支付由于交通事故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医疗和相关费用以及车辆的维修费用(乙方不得自行修理车辆),后将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裁决证明及种种有关的证明票据交于甲方,甲方据此向保险机关办理定损事宜,如果保险公司不能包赔所有损失,乙方必须承担之间差额。由于交通违章事故造成租赁车辆扣押及维修期间,乙方除租金外必须按照租赁车辆累计租赁总金额60%支付甲方停驶租金。因乙方使用车辆发生伤亡事故全部由乙方或担保人承担。乙方在租赁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损失,乙方应负担车辆损失之日起至甲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的车辆租金的40%及保险免赔部分。‎ ‎  6、在租赁期间,发生保险事故,车辆停止计算租赁费用后,如租期未满且乙方向甲方指定修理厂交付了定额的20%车损金后,甲方可以向乙方提供替换车,替换车不保证与原租车辆为同种车辆,如遇法定节假日,甲方不能保证及时提供替换车。‎ ‎  7、保险公司险种赔偿之外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仅就乙方或甲方书面允许的驾驶人员发生的保险索赔事宜负有协助办理的义务。‎ ‎  8、在租赁期间,车辆发生碰撞事故,乙方应交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20%,如乙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乙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及相关经济损失。‎ ‎  9、在租赁期间,乙方车辆如需驾离_________(地区),甲方提供必要证件,三日起租。‎ ‎  10、在租赁期间,如发生牌照丢失或损毁造成车辆不能继续使用,乙方除及时协助甲方办理补领手续外,还应在合同终止之前向甲方交纳补领牌照期间的租金和验车费换牌费350元。在租赁期间,如发生行驶证丢失或损毁造成车辆不能继续使用,乙方除及时协助甲方办理补领手续外,还应在合同终止前向甲方交纳补领行驶证所用费用及罚金共计人民币1000元整。‎ ‎  11、在租赁期间,车辆正常行驶中发生异常情况有可能造成车辆损坏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将车送回本公司检查,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乙方在租车期间不能随意拆除、更换汽车配件,一经发现,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罚,所使用车辆按4S店修理金额全额赔付,与保险无关。‎ ‎  12、乙方在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或人为碰撞,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受理或保险不理赔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支付,还需对甲方的车辆加速折旧进行补偿(按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用的20%)。‎ ‎  13、乙方在租车期满后把所租车辆还回公司,办理还车事宜。在十五个工作日后,如查询无违章后退还押金总额。如有违章甲方通知乙方处理违章事宜,乙方出据交通违章罚款单据到甲方处退还押金。‎ ‎  第五条 违约责任 ‎  1、甲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赔偿乙方受到的损失。‎ ‎  2、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赔偿甲方受到的损失,还应承担自身损失部分。‎ ‎  第六条 纠纷解决方式 ‎  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式两份,各持正本一份。《汽车租赁登记表》、《车辆交接单》、《租赁车辆价格表》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2、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三天通知对方。‎ ‎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  证照号码:_________          证照号码:_________‎ ‎  担保人(签章):_________        担保人(签章):_________‎ ‎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私人汽车租赁合同模板(2)‎ ‎  出租方:‎ ‎  承租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  第一条:租车期限,交付验车;‎ ‎  出租方将牌车辆辆,车辆号码,从年月日时起交付给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时止收回,租赁期共。‎ ‎  交付地点:xx,双方共同检验车辆,确认车辆现状安全性能符合要求并在合同附件上签字认可。租赁期满,出租方按合同附件标准验收回车辆。‎ ‎  第二条:租金﹑押金标准,交纳期限及违约金;‎ ‎  (1)承租方接收车辆时向出租方预交押金元。大写:xx.(承租方未按规定履行合同或者因操作不当造成车辆损坏﹑违章﹑肇事造成车辆损坏停驶等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时,出租方从押金中扣除)‎ ‎  (2)每天(日)租金元:共计人民币元,出租方于收回车辆时从承租方交纳的押金中按实际租用的天数扣除租金(包月按30天计算)‎ ‎  (3)承租方租车二个月以上的,每月签订合同时,提前三天向出租方预付下月租金,逾期交租金,超过天数按日租金的40﹪向出租方交纳违约金。‎ ‎  (4)承租方所租车辆,每天(24小时计),行驶不得超过280公里,超出部分由出租方按每公里加收元,承租方还车时,不超过1小时不收费,超出1小时收10元,超出2小时收25元,超出3小时收40元,超出4小时按半天收费,超出6小时按1天收费。(高档车另订超出价格)‎ ‎  (5)承租方还车后,如有违章罚款需租车本人带驾驶证亲自前来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违法﹑违章扣分需本人亲自办理)‎ ‎  (6)承租方交还车辆时,如车辆不清洁,出租方收取元洗车费作清洁车辆使用。另需在承诺书上签字确认所租车辆的还车时间。‎ ‎  第三条:出租方责任;‎ ‎  (1)向承租方提供部门年检合格及证照齐全的车辆。‎ ‎  (2)提供的车辆保险需按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  (3)协助承租方处理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及其他事宜。‎ ‎  (4)租赁期间对租赁车辆的使用情况实施监控。‎ ‎  第四条:承租方责任;‎ ‎  (1)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全行车,因违法﹑违记﹑违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给出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  (2)租赁期间负责对车辆例行检查保养和小修,如车辆在例行保养和小修时需要更换零部件,应事先与出租方取得联系,出租方认可后才能更换。车辆在租赁期间如发生故障时承租方必须与出租方取得联系,修复后方可行驶,否则后果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  (3)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性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借﹑典当﹑抵押或交与无驾驶证人员驾驶和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  (4)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过桥费﹑过路费,并负责承担租赁车辆被盗时保险公司赔付后的不足部分和其他费用。‎ ‎  (5)租赁高档车时,应出具本人及担保人合法有效的证明﹑证件及签字。‎ ‎  (6)在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时,承担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和第三者损失及其它所以责任和损失,(驾驶人不是承租人时驾驶人负连带责任),并承担保险公司赔付出租方后不足部分的损失和车辆维修期间停驶的租金(停驶租金按日租金的90﹪计算及承担修理费总额30﹪的车辆折旧补偿,车辆发生小的损伤时负责赔偿出租方修理费)‎ ‎  (7)租赁车辆使用期间,若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向当地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并立即通知出租方协助解决,不得擅自移动车辆和改变现场,待有关部门验定完毕,出租方同意后方可移动,否则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  (8)如需续租车辆,须在合同期满前向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合同期满未办理手续逾期三天(含三天),未交还车辆,除应交纳逾期期间的租金外,另支付逾期租金40﹪的违约金,逾期三天以上。未与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者,出租方将向有关部门申报,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  第五条:其他约定条款;‎ ‎  (1) 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  (2) 租赁期间内若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应即时与出租方联系,必须到出租方指定的修理厂修理。‎ ‎  (3)‎ ‎ 如发生车辆被盗遗失,由承租方先行负责全额赔偿给出租方,保险公司赔付的一切款项由承租方获得。在责任人或保险公司赔付后,不足车辆损失的赔偿费及因向责任人或保险公司索赔支出的一切费用由承租人赔偿。‎ ‎  (4) 承租方不得使用93#以下汽油,否则后果自负。‎ ‎  第六条:担保条件;‎ ‎  (1) 担保人对担保承租方所租车辆,租金及其它费用负有连带清偿责任,如被盗﹑灭失﹑诈骗﹑交通违章罚款,违反操作规程,导致车辆损坏等一切民事责任。‎ ‎  第七条:违约责任;‎ ‎  (1) 出租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承担承租方的损失。‎ ‎  (2) 承租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承担出租方的损失。‎ ‎  第八条:补充条款;‎ ‎  (1) 本合同一式贰份,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应,双方签字生效。‎ ‎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或按有关规定解决。‎ ‎  (3) 发生纠纷,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分则,财产租赁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纠纷﹑当事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昆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出租方(签字盖章)   承租方(签字盖章)   担保人(签字盖章)‎ ‎  地址: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人:   驾驶证档案号:   现住址:‎ ‎  委托代理人:   工作单位: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  私人汽车租赁合同模板(3)‎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格守:‎ ‎  第一条 车辆状况 ‎  承租方所租的车型为_________,车牌号为_________,必须使用_________号汽油(柴油)。租赁车辆的车况以发车的双方签字确认的《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 ‎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租金 ‎  出租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起,将所租车辆交付给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收回,应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点送,接车辆,出租方将另行收取费用_____元。租金及其他情况祥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租赁登记表》。租赁方续交租金应在预付租金到期前两天办理。‎ ‎  第三条 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  1、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 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  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  4、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车辆交付承租方。‎ ‎  6、如车辆属于非承租方使用不当所产生的无法投入正常行驶时,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临时替换车辆。‎ ‎  第四条 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  1、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 ‎  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  3、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  4、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在租赁期间应对水箱水位、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将车辆开至出租方指定维修厂,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愿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  5、按期如数交纳租金、租金。‎ ‎  6、应按时归还车辆,归还时的车况与《租车车辆交接单》中的车况登记相一致,并经出租方指定的专业人员验收。验收时发现车辆有所就的划痕、刮伤、碰撞、损坏、设备折损、证件丢失等现象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他相应的费用。‎ ‎  7、如许续租车辆,须提前24小时到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 ‎  8、必须承担因承租方的行为而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  第五条 租期的计算 ‎  租赁期间以车辆发车时为始,以车辆收车时为止,每日以24小时计算,超过6小时(含6小时)按全日计算,6小时以内按半日或小时计算。‎ ‎  第六条 车辆行驶里程限制 ‎  承租方多租车辆每日行驶里程为4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计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  第七条 租车押金 ‎  1、承租方在本合同签定时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额押金(以《汽车租赁登记表》上所示为准)。‎ ‎  2、在本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时,如承租方无违约行为,出租方将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  3、承租方还车时须交纳交通违章保证金800元人民币,在十五个工作日后,经确定在租赁期间无违章记录即退还。‎ ‎  第八条 车辆保险 ‎  1、出租方为租赁车辆办理了车辆损失险,盗抢险、自燃险、第三责任险。承租方可自愿购买其他险种,费用由承担方自理。‎ ‎  2、车辆在租赁期间内如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门的出租方,出租方届时应协助承租方向保险公司报案,承租方必须协助出租方办理此事故的相关事宜,并支付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如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费用有保险公司承担;属于保险责任免赔或其他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  第九条 违约责任 ‎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约定的交车时间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车辆,需向承租方赔偿该日租金的1.5倍做为违约赔偿金。‎ ‎  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逾期返还车辆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标准的1.5倍计收。‎ ‎  3、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发生操作不当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车辆损伤,如可办理保险索赔的,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总维修费用(以保证公司评估为准)30%的加速折旧费和停驶损失;如属于保险责任免除范围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的维修费用和停驶损失。‎ ‎  第十条 担保条款 ‎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个人签字、单位盖章)愿为承租方提供担保,如承租方发生违约行为,担保方愿承担连带责任。‎ ‎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 ‎  1、因车辆状况原因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  2、未经出租方许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过3日,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车辆并解除合同。‎ ‎  3、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并不返还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  (2)、承租方将所租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  (3)、承租方擅自将车辆开出海南省区域。‎ ‎  (4)、从事其他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  第十二条 合同的效力 ‎  1、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2、《汽车租赁登记表》,《租赁车辆交接单》是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  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经协商解决未能达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提出起诉。‎ ‎  出租方:‎ ‎  承租方:‎ ‎  日期: 年 月 日 ‎  日期: 年 月 日 ‎  私人汽车租赁合同模板(4)‎ ‎  甲方(经营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根据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  第一条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  1、向承租方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  2、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比例,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本市区域内的租赁车辆救援。‎ ‎  4、非承租方原因,导致租赁车辆不符合第一条第1款标准时,提供同等档次替换车或减免租金。‎ ‎  5、承租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4、8款内容时或可能造成更大损失时,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终止履行合同并要求赔偿。‎ ‎  6、出租方不承担由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  7、承租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出租方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  8、出租方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  第二条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  1、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 ‎  2、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______________元/天;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 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  3、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出租方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 ‎  4、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赔偿。‎ ‎  5、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  6、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合同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  7、承担由于违反本条2至6款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  8、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承担丢失租赁车辆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承担因不当使用租赁车辆或过失造成的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 ‎  第三条保证金 ‎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起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保证金___________________元。‎ ‎  2、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退还承租方。‎ ‎  3、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 ‎  第四条意外风险及交通事故处理 ‎  1、出租方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意外风险。具体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的80%。‎ ‎  2、出租方可以向保险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担意外风险。‎ ‎  3、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  4、在租赁期间若发生租赁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方应负担租赁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的租金,但最多为三个月。未投保车辆不得要求租金赔偿。‎ ‎  5、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承租方应立即向交管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因承租方原因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全部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  6、意外风险分担办法、比例等如双方另有约定,按约定办理。‎ ‎  第五条违约责任 ‎  1、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 ‎  2、承租方如不能按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逾期不足一日,按小时计收超时费。每提前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  3、承租方未能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的1%交纳滞纳金。‎ ‎  4、出租方不能履行第一条第3、4款,承租方可终止合同,要求出租方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及违约金。‎ ‎  第六条其它 ‎  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5日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接续租。‎ ‎  1、以上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其它有违约行为的,违约一方负有赔偿对方损失的责任。‎ ‎  2、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方、乙方、担保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  3、本合同的纠纷诉讼归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管辖。‎ ‎  术语解释 ‎  1、出租方:获________________交通局颁发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的为承租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的企业。‎ ‎  2、承租方:与出租方订立汽车租赁合同,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 ‎  3、担保人:当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车租赁双方签定的合同时,代为承担相应责任的第三方。‎ ‎  4、租赁车辆:依照汽车租赁合同及附件约定,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车辆,包括附属设施、部件和牌证。‎ ‎  5、租金:承租方为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及其功能,按照合同规定向出租方支付的费用。租金单位为____元/月、____元/天、____元/小时。‎ ‎  6、超时费:超过合同规定租期且不足一个收费周期,以合同规定租金标准,计收超时部分的租金。‎ ‎  7、超程费:超出合同规定的行驶里程部分,按元/公里记收费用。‎ ‎  8、保证金:为保证承租方履行合同义务,由承租方提供的资金形式的担保。‎ ‎  私人汽车租赁合同模板(5)‎ ‎  出租方:‎ ‎  承租方:‎ ‎  担保方:‎ ‎  出租方、承租方、担保方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承租方租用出租方的车辆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  一、租用车辆状况 ‎  1、车辆基本情况:‎ ‎  车型: 吨位: 车牌号: 颜色: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行驶证号: 纳税证号:‎ ‎  有无缴纳养路费及保险费情况:‎ ‎  2、车辆基本状况 ‎  制动情况: 方向情况: 灯光情况: 车辆成新度: 车辆外观: 随车工具: 其他情况:‎ ‎  交付时公里数: 交付时存油量:‎ ‎  二、租用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  (一)租用期限: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共计 日。‎ ‎  (一)租金标准:‎ ‎  租用期间总行驶公里数在贰仟贰佰公里以内的按 元/日支付,超过部分的加付 元/公里。‎ ‎  三、租金支付方式:租赁期满后据实结算。‎ ‎  四、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  1. 向承租方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  2. 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比例,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  3. 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本市区域内的租赁车辆救援。‎ ‎  4. 非承租方原因,导致租赁车辆不符合本条第1款标准时,提供同等档次替换车或减免租金。‎ ‎  5. 出租方不承担由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  6. 承租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致使出租方遭受处罚的,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追偿。‎ ‎  7. 出租方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  五、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  1. 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 ‎  2.、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  3. 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出租方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 ‎  4. 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赔偿。‎ ‎  5. 不得买卖、抵押、质押租赁车辆。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  6.‎ ‎ 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承担丢失租赁车辆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承担因不当使用租赁车辆或过失造成的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 ‎  六、 意外风险及交通事故处理 ‎  1. 出租方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意外风险。具体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的80%。‎ ‎  2. 出租方可以向保险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担意外风险。‎ ‎  3. 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  4、承租方在合同期内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及时通知出租方,并积极配合出租方处理交通事故。‎ ‎  七、押金条款 ‎  1、承租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币 元给出租方。‎ ‎  2、出租方应于本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承租方。‎ ‎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  八、保险条款 ‎  1、出租方已就租用车辆提供相应保险,若承租方要求增保其它险种,出租方可代办手续,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48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后,停止计算租用费用。‎ ‎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  九、担保条款 ‎  保证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从保证人签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期满。‎ ‎  十、违约责任 ‎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 ‎  十一、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用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  十二、争议的解决 ‎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提起诉讼解决。‎ ‎  出租方:‎ ‎  承租方:‎ ‎  担保方:‎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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