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劳动合同模板集锦7篇(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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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劳动合同模板集锦7篇(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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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乙方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7。甲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甲方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在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经济补偿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1。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一)项规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六)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九条第(七)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八)项第1目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八)项第4目、第5目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经济补偿的发放标准应按《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依法应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应在乙方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十一、合同解除和终止手续   甲乙双方解除和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按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等手续。甲方应依法向乙方出具书面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十二、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工会寻求解决或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双方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其它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有抵触的,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签名)   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 劳动合同 篇3   用人单位(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职工(乙方):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因生产(工作)需要,招(聘)用_________(简称乙方)为本企业职工。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形式:   1.无固定终止期限(即长期合同,但可按本合同第九条变更、解除和终止)。   2.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合同期限至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其完成的标志事件是_________。   (二)新招收、调入、统一分配人员的劳动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________个月内为试用期。   (三)本合伺由甲乙双方各存一份。鉴证时还需交鉴证机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务   (一)乙方生产(管理)工种(岗位):________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   甲方实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制度。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但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每个工作日连续加点不得超过三小时。   四、休假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节日、公休假日以及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女职工劳动保护等有薪假期待遇。   五、劳动报酬   (一)乙方工资分配形式、标准:   1.工资标准、形式及调资办法按企业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2.乙方月工资收入,由甲方按企业工资制度,根据乙方工作业绩、出勤和纪律情况,考核发放;   3.甲方在合同期内,有权根据按劳分配原则及经营指标变化、经济效益高低,依法修改企业工资分配制度。   (二)甲方每月如期发放工资。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无法安排补休的,按国家规定发给加班工资。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产期间,甲方按国家、盛市规定发给乙方停工工资或生活费。   六、保险福利待遇   (一)乙方原为本企业固定工或临时工改(招)为合同制职工的,原符合本市规定的连续工龄,视为本企业工作年限。   (二)甲方按国家、盛市有关规定,给予女职工“五期”(经期、孕期、产假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劳保福利待遇和乙方符合计划生育子女以及保留原固定工经确定的供养直系亲属的劳保医疗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的保险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医疗终结,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由甲方按规定给予办理提前退休,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工医疗期限的计算及停工医疗期内的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盛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一次性优抚金、生活补贴、供养直系亲属死亡补助费等,由甲方按国家及本市规定分别发放。   (六)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需按照国家及盛市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基金,并定期向乙方通告缴纳社会保险基金的情况。   (七)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产期间,乙方按国家规定享受的休假、劳保医疗等待遇不变。   (八)乙方其他各种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执行。   七、劳动保护   (一)甲方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包括有关女职工、未成年工(16周岁至未满18周岁的职工)的劳动保护规定和(_________),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以及其他的业务技术培训。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与其岗位有关的安全卫生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按劳动保护规定定期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八、劳动纪律及奖惩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九、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届满即自然失效,双方必须终止执行。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二)甲方因生产经营情况变化,调整生产任务,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即告终止:   1.乙方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2.乙方死亡;   3.甲方被依法撤销、解散、歇业,宣告破产;   4.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事件)已经出现;   5.乙方被批准自费出国留学或出境定居的。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经常无正当理由不能完成合同所规定的生产、工作任务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伤,医疗期届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宜改做其他工作的;   4.乙方的行为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应予辞退、除名、开除的;   5.经优化劳动组合组合不上,按政府有关规定可以辞退的;   6.其他符合国家、盛市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内,认为不适应在甲方工作的;   2.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没有相应保护措施,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3.甲方不能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4.甲方不按规定为乙方办理退休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的;   5.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费考入中专以上学校脱产学习的;   6.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严重违反国家法规、政策,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权益的。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四)款规定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期内,或医疗终结后经市、县(市)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属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医疗期虽满但仍住院治疗的;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在孕期、产假期、哺乳期内的;   5.乙方经批准享受法定假期,在规定期限内的;   6.符合国家、盛市有关其他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规定的。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的第(五)款规定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2.由甲方出资培训(包括上大学、中专、技工学校学习等)没达到(培训合同)要求或本劳动合同规定服务期限的;   3.担任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尚未完成的。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的,可以解除。   (九)除国家规定的违纪辞退、除名、开除等情况外,甲乙双方终止、解除、续订本合同,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十)甲方应按规定为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办理有关手续,为乙方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救济金提供方便。   (十一)甲方租赁、出售给乙方居住的房屋、宿舍,双方应签订住房合同。甲乙双方因各种原因解除或终止本劳动合同时,有关住房问题按住房合同规定办理。   (十二)若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应将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交给乙方无偿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术资料等,如数交还给甲方,如遗失应予赔偿。   (十三)乙方如原为本企业固定职工转为全员劳动合同制职工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提出要求的,甲方可以延缓三至六个月时间办理有关手续:在此期间乙方有接收单位的,甲方应当按乙方原身份为其办理调动手续。缓办手续期间,停止享受企业的一切工资、劳保福利待遇。   (十四)乙方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含提前退休)条件,甲方应按规定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本市有关规定管理。   (十五)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属违纪辞退、除名、开除者外)时,甲方应按政府有关规定,按乙方在本企业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计发一个月的生活补助费,最高不超过十二个月。月生活补助费计算标准是乙方离岗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收入的60%。因乙方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除发给生活补助费外,还应按规定发给医疗补助费(计算标准与前述生活费计算标准相同)。但乙方按第(十三)款办理调动手续的,甲方可不发给生活补助费和医疗补助费。   十、违反合同承担的责任   (一)一方违反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其后果或责任大小,予以适当赔偿。   (二)乙方经甲方出资培训,双方签订培训合同并相应变更本合同有关条款。培训合同是本合同的附件。一方无故不履行培训合同,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对方的损失。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六)款的规定而解除合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七)款的’规定而解除合同,应按规定向对方做出赔偿。乙方赔偿损失的金额超过上年本人全部工资收入部分,可以减免,但属教育培训费或住房方面的损失赔偿除外。   十一、调解和仲裁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双方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   十三、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盛市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不符,双方按新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劳动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劳动者)姓名: 文化程度: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所在地址: 家庭地址: 现居住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按下列第( )项确定   a.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符合法定终止时间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c.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即行终止。   若乙方实际用工起始时间与本合同约定起始时间不一致,以实际用工之日为本合同起始时间。   二、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 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乙方应按甲方确定的岗位责任   制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生产(工作)内容。   (二)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地点: 。 根据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乙方所在岗位的工时制度按以下( )项确定   a.标准工时工作制   b.不定时工作制   c.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的规定,对执行本条a项工作制的,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并且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天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天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对执行本条b项、c项工作制的,甲方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并听取乙方本人意见的基础上,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甲方保证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带薪年休假等休假权利。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内的月工资为 元;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试用期满后,乙方的月工资为 元,工资形式为( )。 1.计时工资 2. 计件工资 3. 岗位技能工资   根据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合同期内甲方为乙方调增(减)的月工资作为本合同的月工资(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三)乙方工资支付形式为( )   1.银行代发 2. 现金支付   (四)甲方以法定货币按月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日,如遇休假日或休息日,应当提前支付。   (五)乙方加班工资、休假日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的确定和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五、社会保险   (一)甲方应按规定及时为乙方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的相关手续,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按规定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应享受的假期及相应待遇,按生育保险、女职工劳动保护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公)负伤(死亡)的待遇、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的待遇及医疗补助费发放,均按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及相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遵守劳动保护、职业危害防护等有关规定。   (二)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   (三)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如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乙方有权拒绝。   (四)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对具有职业病危害(如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的物质,下同)的岗位(工种),甲方应当如实告知乙方有关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并采取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的预防措施和防护设施。   (五)乙方从事具有职业病危害岗位(工种)的,甲方应组织乙方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如实告知乙方检查情况,并为乙方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合同,并及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   (二)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的,甲方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符合《劳动合同法》及国家、省、市规定的有关劳动合同终止情形的,劳动合同终止。   (五)工伤职工、患职业病职工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依据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六)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七)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结工作交接手续。   八、约定事项   (一)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条规定,双方约定的事项:   (二)其它事项的约定:   九、甲方按法定程序,依法制定单位规章制度,并予以公示或告知乙方,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十、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或向本单位(或甲方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协商不成或不愿调解的,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本合同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相抵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十二、本合同至少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合同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履行起始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5   (以下简称甲方),现聘用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劳动合同制职工,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可根据乙方的实际工作能力和表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后作出调整。   第二条 工作岗位   1.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   2. 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但未经甲方批准,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3. 乙方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务。   第三条 工作条件的劳动保护   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甲方根据乙方岗位实际情况,按照甲方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四条 教育培训   在聘用期间,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训练。   第五条 工作时间   1. 甲方实行每周工作小时,每天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等有薪假日。   2. 甲方因经营(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一定的经济补偿或相应时间的补休。   第六条 劳动报酬   1. 按甲方现行工资制度确定乙方的试用期月薪为各类津贴、奖金等发放按公司规定及经营状况确定。   2. 甲方实行新的工资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时,乙方的工资待遇按甲方规定予以调整。甲方发薪日期为每月 日,实行先工作后付薪。   第七条 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   1. 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为乙方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公积金等社会保障。   2. 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需治疗的,乙方在医疗期间的工资待遇、医疗费用等按照国家和甲方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 劳动纪律   1. 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 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等制度。   3. 乙方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可按奖惩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不得解除的规定   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即时解除合同,并无需作相应赔偿:   ① 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③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   ① 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②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③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① 试用期内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解除劳动合同;   ② 甲方以暴力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③ 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④‎ ‎ 乙方因其他情况需要辞职,需在一个月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条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损失情况和责任大小,依据国定的有关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双方约定的事项,承担一定的经济补偿。   2. 对于乙方在本合同期内由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因个人情况辞职或离职,以培训期内的培训费的100%赔偿,并退还任职最后3个月薪金;在培训结束后的,可酌情减免培训费的赔偿金额。   第十一条 劳动争议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因辞退、除名、开除乙方而发生劳动争议时,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若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可由争议方向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从仲裁裁决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即日起十五天内,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到期日的天前,甲、乙双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通知,本合同的有效期可视同自动更新延续一年。   3.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劳动法》、《苏州市劳动合同规定》和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劳动合同 篇6   甲方(用人单位):   名 称   经济类型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电 话   地 址   乙方(劳动者):   姓 名   性别   年龄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就业证号码   地 址   甲乙双方根据《劳动法》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外来劳动力就业管理办法》规定,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最新的劳动合同范本。   一、合同期限   1、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或 工作(工程)结束止。   二、工作内容   甲方分配乙方在 岗位担任 职务(工种)。在正常情况下乙方必须完成生产(工作)任务,具体生产(工作)任务为:   三、工作时间   1、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工作制,如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由甲方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合同范本《最新的劳动合同范本》。   2、因生产经营需要,经协商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甲方按照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日加班不超过3小时,月加班不超过36小时。   四、劳动报酬   甲方按月足额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每月 日为发薪日;工资制度和分配形式按下列第 项执行;   1、实行计时工资制,乙方完成生产(工作)任务,每日工资 元,每月工资 元;   2、实行计件工资制,具体标准为 。   3、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每月应支付给乙方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劳动保险   1、甲方和乙方按照自治区和当地人民政府的规定缴纳养老等社会保险费。   2、乙方患病、工伤、致残、死亡等待遇,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乙方的劳动保护、安全卫生及纪律奖惩等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七、 违约责任   1、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履行。   2、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除全额支付工资外,还需给乙方加发经济补偿金。   3、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赔偿相关损失。   八、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九、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均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本合同双方签订后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鉴证,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章): 鉴证人(签章):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7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性质: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制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天。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乙方实行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七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创造符合国家和地方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乙方获得职业卫生保护,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八条 甲方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中毒及其后果、职业中毒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乙方。甲方必须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乙方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耐酸耐碱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带、防毒口罩、面具、、等。   第九条 甲方应当对乙方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乙方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乙方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第十条 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每月提供劳动保护特殊津贴元。   第十一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凡从事国家规定需持证上岗的特殊工种(岗位),乙方上岗前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能上岗作业。   第十二条 乙方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第十三条 乙方有权对甲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甲方不得因此而降低乙方的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乙方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乙方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存在威胁生命或者身体健康的情况下,有权通知甲方并从使用有毒物品造成的危险现场撤离。甲方不得为此而取消或者减少乙方在正常工作时享有的工资、福利待遇。   第十五条 乙方应当学习和掌握有关的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五、劳动报酬   第十六条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元/月。(试用期间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工种、同岗位职工工资的80%)。   第十七条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资形式: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 、 、 ;其标准分别为 元/月、 元/月、 元/月、 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二)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约定为 。   (三)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在本合同第 条中明确。   第十八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九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第二十条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第二十一条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时到次日6时工作的,每个工作日夜班补贴为元。从事有毒、有害岗位每月(日)生活保健津贴为元。   第二十二条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三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有关手续。   第二十四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二十六条 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2、   3、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二十八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九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三十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行政处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三十一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三十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录用条件为:   ①   ②   ③‎ ‎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第三十四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三十一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五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地方政府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六条 ‎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达到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   2、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5、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6、担任集体协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职责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   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三十八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到期,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 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补签或续订的合同期限应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一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出现法定终止条件或甲乙双方约定的下列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四十二条 ‎ 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三条 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除本合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四条 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五条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第三十八条执行外,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月工资标准按甲方正常生产情况下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月平均工资计算,若乙方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则按企业月平均工资标准执行)。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第四十六条 ‎ 甲方发生故意拖延不与乙方续订劳动合同、与乙方订立无效劳动合同、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约定侵害乙方合法权益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给乙方造成损害,甲方应按下列规定赔偿乙方损失:   1、造成乙方工资收入损失的,按乙方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乙方,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2、造成乙方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乙方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乙方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4、乙方为女职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第四十七条 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十、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四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违反本合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第四十九条 其他违约责任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十条   十二、劳动争议处理   第五十一条 ‎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 他   第五十二条 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   (二)   (三)   第五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五十五条 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   年 月 ‎ 日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人:(签章)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续订书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续订 年 月 日签订的劳动合同,续订类型为 期限合同,期限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盖 章) 乙方 (签名)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变更书   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同意,对 年 月 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作如下变更:   甲方 (盖 章) 乙方 (签名)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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