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版抵押车辆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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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版抵押车辆借款合同

简易版抵押车辆借款合同 汽车作为一种价值高昂的特殊商品,也日益融入到经济交往当 中。汽车消费贷款、汽车融资租赁、汽车抵押贷款、车辆保险等相关 金融市场也随之兴起,今天就给大家分享一下借款合同,仅供阅读 甲方: 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 性别: _______________ __ 号: 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 性别: _______________ __ 号: 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本人生产或经营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并以自有车辆 作为抵押物,经当事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签定本合同内容。 第一项 借款事项 第一条 借款内容 借款总金额:人民币 _____元,大写 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_____ 天。月 利息 _______ 。 第二条 借款的支付及偿还 1. 借款的支付: 借款及抵押手续办妥后, 乙方将借款金额一次 性支付给甲方或转入甲方账户。 2. 借款的偿还: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还清本息。 3. 甲方可以提前还款,但必须提前 15 天通知乙方。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 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额偿还本借款, 则从逾期之日起, 对未 偿还部分加收 / 天 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日的,视为甲方 __ 违约, 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借款金额 20%的违约 金; 第二项 抵押事项 第四条 甲方确认抵押资产为其本人所有, 一切手续合法、 有效, 该资产在抵押前无任何经济纠纷和违法责任, 否则甲方承担全部法律 责任。 第五条 抵押物事项 1. 汽车种类及牌号: _______________ 2. 车架号: _______________ 3. 发动机号: 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抵押物的保管 1. 抵押物由乙方保管, 在抵押期间,乙方无偿使用该车辆, 保证该车辆无任何交通事故及违章 . 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 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乙方赔偿责任。 2. 甲方必须连同与抵押车辆相关的钥匙、 机动车登记证书、 行 车证、购车发票、购置税、养路费、保险单据、户口本原件及 __ 复 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间人保管 . 第七条 抵押物的处置 1. 抵押期间,甲方对抵押车辆做出的任何处置均无效。 2. 甲方如不能按时还款, 自逾期 天后, 乙方则可以变卖抵押物 以挽回损失,甲方同时签署《逾期变卖委托书》。 第八条 抵押期间,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 乙方有权提前处置抵押 物 1. 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 2. 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 3. 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的; 4. 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 5. 借 款人卷入或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 足以影响 其偿债能力 ; 6. 借款人变更住所,通信地址, __ 等事项未在 5 日内 及时通知的。 第三项 其它规定 第九条 费用的承担 1. 如果甲方不 能按期还款,在争取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展期。 2. 有关抵押、借款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其余在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 ( 公章 ) :_________ 乙方( 公章 )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 签字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 签字 ):_________ 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 贷款人、抵押权人 ) :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乙方( 借款人、抵押人 ):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联系地址: __ : 电子邮箱: 根据《中华人民 __ 合同法》、《中华人民 __ 物权法》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方、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 上就借款合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借款金额 借款本金数额:人民币 ( 大写 ) 万元整。 第二条 借款期限与还款 1 、借款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如实 际放款日与上述借款期限始期不一致的, 按实际放款日顺延。 实际放 款日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据记载日期为准 ) 。 2 、借款期限届满前,经双方同意可以办理展期,展期期限和借 款利率以 《补充协议》 约定为准。 展期前, 乙方须先行结清当期利息。 双方确认:依本合同所设定的担保物权及于展期的债务。 3 、乙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 15 时前偿还全部 借款本金、付清利息。 特别约定: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如 乙方逾期支付利息累计达到 15 日的,甲 方有权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借款全部提前到期。乙方应于收到 借款提前到期通知次日 15 时前偿还全部借款本金、付清利息,并支 付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4 、经甲方同意, 乙方可以提前还款 ; 但利息仍按本合同第三条 约定给付。 第三条 借款利息 1 、自甲方放款日起按月计收利息。 借款月利率为 ‰,月利息为人民币 ( 大写 ) 元整 。 2 、乙方须于实际放款日当日内支付第一个月的利息 ; 此后,于 每个月的实际放款日对应日前支付下一个月的借款利息。 第四条 抵押标的 抵押机动车的品牌、 型号、 数量、车辆牌照号码、 发动机号码、 车架号码等详见附件 1:抵押机动车清单。 抵押机动车暂估价值总计:人民币 ( 大写 ) 万元。 第五条 抵押担保范围及期限 1 、担保范围:乙方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 ( 包括展 期协议 ) 约定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及 抵押权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诉讼受理费、财产保全费、 强制执行费、公证费、公告费、差旅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 过户费、处分担保物所需其他费用等 ) 、其他相关费用。 上述债务在本合同中已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的,从约定 ; 没有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的, 按照有关单位出具的收款凭证所记 载的金额确定。 2 、担保期限:抵押权设立之日起,至甲方全部债权获得清偿之 日止。 第六条 抵押登记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负责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其他各 方当事人应尽配合义务。 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抵押登记的, 甲 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 赔偿金额为一个月的利息 ) 。 第七条 放款 满足下列各项条件后,乙方可要求甲方放款: 1 、各方已签署本合同。 2 、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且甲方已收到抵押权利证 明原件。 3 、甲方已收到乙方股东会或其他权力机构关于同意本次借款和 抵押的决议。 4 、乙方已付清本合同约定的有关款项。 第八条 抵押机动车的权利限制 1 、抵押权存续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 形式处分抵押机动车, 或做出任何不利于甲方实现债权及抵押权的改 变 ( 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出借、出租、抵偿债务、分割等 ); 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如乙方确需转让抵押机动车的,应经甲方事先同意,且另行提 供等值担保。甲方在取得担保后,指派工作人员办理撤销抵押手续。 2 、如甲方要求乙方为抵押机动车办理保险的, 乙方应无条件投 保并承担保险费用 (甲方为第一受益人 ) 。抵押期间,抵押财产毁损、 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抵押权及于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其他代位 款物等。 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 甲方有权要求提存该保险金、 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3 、抵押期间如抵押财产价值显著减少 ( 抵押机动车的市场价值 减至合同暂估价值的 80%及以下 ) 的,或第三方就抵押机动车与乙方 发生权属争议的, 或第三方就抵押机动车申请保全或强制执行的, 或 乙方申请或被申请破产、合并、被兼并、分立、解散、清算、改制、 歇业、停业整顿、被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 即另行提供担保。 4 、抵押权存续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该抵 押机动车上另行设定抵押权等其他担保或权利限制, 也不得以该机动 车进行出资、合伙或联营。 5 、抵押权存续期间, 乙方应按机动车登记用途合理使用抵押车 辆,并尽维修、保养义务。 第九条 乙方的保证与承诺 1 、乙方保证对抵押的机动车享有合法的、 完全的所有权与处分 权,乙方签订、 履行本合同已经依法履行了相关法律手续、取得了股 东会或其他权力机构的同意。 2 、各方签署本合同时,该抵押机动车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限 制,以及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或抵押权实现的其他争议 ( 包括、但不 限于:存在抵押、留臵、已出售、出租、借用、托管、继承、遗赠、 赠与、被查封、行政限制、存在权属争议、涉及该机动车的诉讼、仲 裁、行政处罚、 或机动车存在危及公共安全的隐患,乙方已与第三方 签订抵押机动车转让合同等 )。 3 、乙方及时交纳抵押期间机动车的交强险、商业保险等费用, 依法按时检验机动车。 第十条 抵押权的行使 1 、双方特别约定:如发生下列任一情况的,甲方有权宣布本合 同项下的借款提前到期: (1) 乙方违反其本合同第八条、第九条约定义务的。 (2) 乙方申请或被申请破产,或发生可能造成抵押机动车毁损、 灭失、价值下降的 ,或抵押机动车发生权属争议的,或抵押机动车 上存在其他担保或优先权利的, 或抵押机动车被查封、 扣押、 监管的。 (3) 在发生影响或可能影响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权利的情况后, 乙 方未能按甲方要求提供新的担保或采取其他补偿措施的 ; 或乙方在收 到相关付费通知后未按通知规定的时间付费的, 或乙方未履行支付有 关抵押机动车的相关费用或未履行有关抵押机动车的相关义务, 导致 甲方的抵押权可能遭到损害的。 (4) 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 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累计达到 15 日的。 2 、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 15 时前,或收到借款提 前到期通知次日 15 时前,乙方应当结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本合 同约定的违约金等全部款项 ; 否则,甲方有权行使抵押权。 3 、甲方可通过自行变卖、拍卖或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拍卖、 变卖等方式实现抵押权。 如甲方自行拍卖抵押机动车的, 甲方有权自 行选定评估及拍卖机构。 4 、担保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全部债权数额的 部分归乙方所有,不足部分由乙方清偿。各方同意:相关评估、拍卖 等手续均委托甲方办理。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的,自逾期之日 起,按借款余额 ( 含未偿还的借款本金、利息 ) 每日 1‰的标准向甲方 支付违约金, 同时借款利息仍应按照合同约定继续支付, 直到结清全 部款项为止 ( 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行使抵押权期间、诉讼期间、执行期 间等) 。 2 、乙方未在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 ( 包括提前到期 ) 届满前偿还 全部借款本金的, 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余额 ( 含未偿还的借款本金、 利息 ) 每日 1.5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借款利息仍应按照 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直到结清全部款项为止 ( 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行使 抵押权期间、诉讼期间、执行期间等 ) 。 3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九条约定义务,或由于非可归责 于甲方的原因而致抵押权未能有效设定、 丧失或部分丧失的, 甲方有 权要求乙方另行提供有效担保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 或者解除本合同、 要求乙方立即清偿本息,并另向甲方支付借款总额 20%的违约金。在 上述本息及违约金未获清偿期间,按总额的日千分之三计息。 4 、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可以同时适用 ; 如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第十二条 特别约定 1 、本合同所约定的抵押担保条款独立于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 条款 ; 如上述合同或其中的其他条款无效、 部分无效、被撤销、解除、 不成立、不生效时,本合同约定的抵押担保仍然有效,作为乙方履行 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义务的担保。 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给予乙方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 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 均不影响、 损害或限制甲方依本 合同和法律、 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 也不视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权 利、权益的放弃。 3 、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评估、 拍卖、公证、 保险、鉴定、 登记、 保管等全部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 、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有的本合同约定的抵押财产以外的财产申 请执行以实现本合同项下债权, 且不以放弃本合同所约定的抵押权或 必须先行使该抵押权为前提条件。 5 、如第三方为乙方向甲方另行提供其他担保 ( 包括物的担保、 保证等 ) 的,甲方有权同时就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第三方提供的担 保物实现债权,并有权同时要求第三方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1 、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协商不成的,须向甲方住所 地 ( 市 区号 ) 有管辖权的 __ 起诉。 2 、如各方同意办理公证手续, 由公证机关依法赋予本合同强制 执行效力的, 若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义务, 则甲方有权直接 向有管辖权的 __ 申请强制执行 ( 行使债权、实现抵押权 ) ,乙方放弃 向法院提出任何抗辩权。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于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合同终止 本合同于甲方全部债权获得清偿后终止 ; 相关方在合同终止后 10 日内办理机动车抵 押注销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 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协 议的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处,以补充协议为准 ; 补充协议未涉及的内 容,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 2 、乙方等在本合同中所做的保证、承诺、担保等对补充协议仍 然有效。 第十七条 通知 各方当事人确认本合同首页所列的联络方式准确、有效,各方 当事人在收到书面变更通知前, 通过上述 __ 所发出 __ 等视为有效送 达。 第十八条 充分磋商与修改补充 1 、各方确认:本合同全部条款均系各方当事人平等、充分磋商 后共同拟定, 各方对本合同各项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 知晓、理解和接受。 2 、各方对本合同内容进一步修改、补充如下: 甲方 ( 公章 ) :_________ 乙方( 公章 )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 签字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 签字 ):_________ 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人: ( 以下简称甲方 ) 抵押权人: ( 以下简称乙方 ) 甲方因公司经营需要,以自有车辆作为抵押向乙方借款,经与 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 抵押物的名称、数量。 名称: ,车号为 发动机号为: 。上述抵押的车辆为甲方所有。 第二条 抵押期限、抵押款。 抵押期限为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抵押款为 元 整 第三条 抵押情况声明、暂管和保险 1 、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一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 物的数量、质量, 并列出抵押情况声明,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抵押情 况声明上签名,加盖手印,以示认可。 2 、暂管:抵押物由乙方负责暂管,一切仓储及其保险管理费用 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双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 、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 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 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 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 甲方应负责 赔偿。 2 、在本合同签订之后, 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 票据交给乙方。 3 、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 第五条 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 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厦门市 __申请处分抵押物,亦有权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直接过户 至乙方名下 ( 甲方无条件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 ) 或其它方 式处分。 第六条 其它 1 、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 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 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 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 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如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 对 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向第一审 __ 申请强制执行。 3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 公章 ) :_________ 乙方( 公章 )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 签字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 签字 ):_________ 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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